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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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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信用社现状及问题目前,对信用社的性质有三种不同的认识:合作金融组织、集体金融组织、国家银行基层机构。实际上,现阶段的信用社是一种非常模糊的金融组织,可以说,目前的信用社是合作金融组织的形式(牌子)、集体金融组织(一般商业性金融组织)的内容(或实质)、国家银行的管理办法。——从信用社的建立和组织形式上看,信用社仍具有合作金融组织的外壳。a,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五十年代与农村合作化运动一起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建立之初,基本上是按照合作原则,体现了合作金融性质,在政府的引导下,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建立之后的一段时期,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  相似文献   

2.
信用社是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三十多年来,它在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组织融通农村资金,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各地信用社相应地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双重性质的体制模式,肯定了信用社就是单一性质的集体金融组织.从而逐步地恢复了信用社固有的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充分发挥信用社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作用中迈开了关键的一步.  相似文献   

3.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广大社员群众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集股建立起来的资金互助组织,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组织、调剂农村闲散资金,支援农业生产,帮助社员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巩固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它是在一个集体组织范围内劳动者共同占有资金、财产、经营货币的特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是资金独立、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我们必须搞清信用社的性质,明确信用社的任务,充分发挥信用社的集体金融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在研究信用社改革中,有这样一种意见:信用社的性质决定了它的业务范围只能主要是为农户的生产生活服务,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现在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已经超出了它应有的业务范围,应该调转方向,向乡以下发展,而不应该向上发展。对此,我想讲点不同的意见。农村信用社主要为农户的生产生活服务,是五十年代小农经济时期形成的。因为当时信用社是农民的资金互助组织,是农民在借贷领域里的合作,农民的生产生活单位是农户,它  相似文献   

5.
健全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指在稳定和发展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完善集体统一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家庭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农业银行和信用社支持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就是要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大胆支持,充分发挥金融对生产和生产关系的调节和促进作用。 (一)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和信用社服务功能,重点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政权巩固  相似文献   

6.
一一、合川县信用股份联合社于1986年九月八日经过全县九十个信用社的民主协商,制定了改革方案,九十个信用社均先后自愿入股为股东,报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批准成立。联合社和信用社之间的关系,是联合经营的经济关系,是扩大的经济联合体,实行民主管理,他同过去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行政管理有着质的区别。联合社是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是经营管理型的经济实体,它的主要任务是更好地组织聚集资金和合理地分配资金,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它除自身设经营部经办存、贷款信用业务外。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分别从1986年和1987年开始对农村信用社按国家银行征收营业税,按集体企业征收所得税,从这两年对信用社纳税的情况看,一般都感到负担过重,承受不了。根据“合作原则”和信用社的性质、任务、笔者认为国家对农村信用社要实行减税、免税制度。一、我国农村信用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民组织的信用合作社,是农民在借贷领域里的互助性质,信用社的作用是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资金困难,信用社从建立之日起,是以服务于社员作为办社宗旨,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信用社与国家银行和一般工商集体企业是有区别的,把信用社视同国家银行和一般集体企业征收税款,显然是不妥当的。目前,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如日本、德国、法国、美国、瑞士……等,对信用社不但不征收税款,而且国家还给予补贴。  相似文献   

8.
在信用社体制改革讨论中,基本上是“一边倒”都认为应该恢复信用社的集体组织性质.但我认为不能“强求一律”,“一刀切”.在过去,信用社时而都成为“信用部”.时而都成为“乡银行”时而“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几经折腾,越来越死,毛病就在“一刀切”.现在又要求都恢复集体的性质用“一刀切”的办法来解  相似文献   

9.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金融体系中,担负着组织农村组织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任务,目标是一致的。同时,人民银行委托农业银行对信用社在方针、政策上依法领导,业务上指导。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又是国家和集体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实体。在业务上,信用社是农业银行经济活动最频繁的一个特殊客户,它资金活动直接同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平衡有着紧密关系。客观情况决定了行、社间的密切关系,处理好相互关系,对双方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是中央对信用社进行改革的要求,也是广大社员的愿望。我区从1979年冬起,对信用社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它在恢复合作金融性质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促进了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但本人认为,要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使它在经营上有更多的自主权,还要作出许多艰苦的努力。 走合作金融组织之路信用合作事业登上新台阶 我区有49个县、市属于经济不发达之列,占全区具、市数十半以上,其中属于国务院核定的贫困县市有24个。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逐年有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信用社的性质,“既是集体的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这两个方面,究竟那个是为主的,那个是为次的,如何发挥这两种性质的作用?目前在认识上还不完全一致。应当说,信用社集体金融组织的性质是基本的,农业银行基层机构是从属的。因为农村信用社是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在党的领导下,广大社员群众按照“自愿和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股金是由社员入股筹集的,主任和会计是由  相似文献   

12.
城市信用社是近年发展起来的集体金融组织,它是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集体、个体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据统计,到今年六月底,全国已建立城镇信用社1,207个,拥有自  相似文献   

13.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农村信用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这就是说,信用社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农民桩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入股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实行民主办社、自负盈亏的原则,它  相似文献   

14.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经过十年的一系列探索与实践,至今其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已经明确:农村信用社作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性质不变;农业银行领导和管理信用社的体制不变;信用社独立经济法人的地位不变;信用社主要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发展商品经济服务的经营方向不变;国家对信用社的扶持政策不变;继续强化信用社内部经营管理工作重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以及四川省农行分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试点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各村社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和理事和各信用社选举成立理事会的基础上,于四月二十九日民主选举成立了广汉县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选举结果产生了由信用社干部、农民共九人组成的县联社理事会成员,支行一名副行长被选为主任,信用合作股长和一名信用社主任被选为副主任,并决定由信用合作股为县联社的办事机构。但是,究竟县联社是什么样的组织,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它是否有产生的必  相似文献   

16.
(一)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筹集股金组织起来的资金互助组织。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二十多年来,信用社作为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调剂农村闲散资金,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发挥了  相似文献   

17.
1、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基础,它在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社点多面广,人员众多,接近群众,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具有独特的优势。农户生活上的困难和生产上的资金需求,以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需要,都主要依靠信用社来解决。全国80%以上的农户与信用社有信贷关系。信用社是目前农村进行清算的枢纽和主渠道。农民向国家及集体交售农副产品的价款清算工作,大额物品交换的结算工作以及劳务、服务等收入,基本上都是由信用社来完成。  相似文献   

18.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建国后由国家银行一手扶持发展起来的,经过多次的改革、整顿,才办成现在的模式,它确不是“官办”,也实非“民办”。究其性质,“信用社既是农村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还讲得通,且更实际。农业银行由总行到县支行,层层建立信用合作管理机构,受国务院委托,负责领导信用社开展业务的职能,而且从信用社的组建、社干的选拔与培训、建帐建制、资金调剂都是农业银行负责,没有农业银行就没有信用社。信用社也一直确认农业银行为业务上级,依靠农业银行替其解决工作上的种种难题,无条件地接受农行领导。虽然行社各自核算,可是信用社存贷业务纳入农行计划指导,整个工作由农行的专业机构——信用合作管理部门统一布署和指导。因此可说,1977年国务院对信用社的性质“既是、又是”的提法并无大错。  相似文献   

19.
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宪法第17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信用社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金融组织,毫无疑问,也必须按照宪法规定办事。十多年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信用社集体金融组织的性质。突出表现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是在党的领导和国家银行的具体组织下不断发展和壮大起来的。近40年来,银行在资金调剂、干部培训、制度建设、亏损补贴和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给了信用社很大支持和帮助。信用社在协助国家银行,帮助广大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支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信用社的性质逐渐发生了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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