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日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了。严格讲,《实施办法》并不是一部全新制订的部门规章,而是对1996年发布并实施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的修改。修改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要求重新制订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具体办法;二是我国1989年和1995年分别加入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二者的《共同实施细则》已有修改,因此,也需要相应地对1996年的实施办法作些增补或删减。事… 相似文献
2.
3.
新修改的《商标法》和《实施条例》在适合我国国情的条件下,充分考虑到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使我国在工业产权保护的立法上和国际接轨,同时也使我国在加入WTO后,参与国际事务有法可依。早在1989年我国就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当时我国实行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与《马德里协定》中的一些条款不同,加之办理商标国际注册应根据《马德里协定》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出现国际注册与国内注册在一些具体做法上有差别的情况。例如根据马德里协定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商标国… 相似文献
4.
今年9月1日,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金永健大使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王众孚局长代表我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或议定书)的加入书。至此,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4个国家加入了“议定书”(另外三个国家是西班牙、瑞典和英国)。“议定书”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生效,与“马德里协定”并存。 相似文献
5.
6.
2006年11月22日至24日,国家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广东省东莞市联合举办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国际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发展中国家应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挑战和益处”。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个国家(多数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有关部门、总局相关司局以及全国副省级以上地方工商局、部分知名企业代表和专家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代表就商标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及其有效的国际保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最新发展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益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中的申请和注册程序、国家知识产权机关在商标保护中的作用等9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期我们编发商标局安青虎局长在研讨会上的演讲词,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7.
1994年4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是《乌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个附件。该协定将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纳入世界贸易的总体框架之下,从而使知识产权与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并列成为WTO的三大支柱。在TRIPS协定制定以前,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的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T)的工作重点为降低关税和调节贸易争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在达成TRIPS协定以后,知识产权从此进入世界贸易框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覆盖到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各个领域。在驰名商标保护方面,TRIPS协定对《巴黎公约》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进行了重要补充,其第16条第二、三款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服务商标,将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不相类似的商品上。 相似文献
8.
9.
10.
11.
我们泉州是个商标大市,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商标意识较强,商标战略深入人心。截至2012年底,我市注册商标超过14万件、马德里国际注册603件,分别位列全国地级市第2、3位。《商标法》的修改有不少条文都将对我们基层商标管理和保护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带来新的变化。我们要大力开展宣传和行政指导工作,推动新《商标法》的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2.
地理标志保护需要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地理标志和商标一样,都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目前,地理标志保护既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受到社会的普遍关心和重视。地理标志保护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我国《商标法》中的地理标志是援用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概念。《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使用的是“原产地名称”概念。欧盟各国则同时使用“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两个概念。… 相似文献
13.
14.
一、地理标志及其国际和国别保护情况
地理标志的保护是近年来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议题之一。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中,明确指出了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著作权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5.
16.
《北京工商》1995,(5)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下的产物。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美国、英国、西班牙等20多个国家立法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作出规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7条(之二)中就载有集体商标的特别条款。 我们国家在9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对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合作交流的广泛和深入,同时,为了在商标领域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务院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里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纳入了保护范围。细则第六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局以第22号局长令,发布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995年3月1日起实行。致此, 相似文献
17.
18.
我国决定加入《尼斯协定》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决定加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简称《尼斯协定》)。“今年5月5日,我国政府派代表向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鲍格胥递交了《加入书》。《尼斯协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重要协定,协定成员国采用共同...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