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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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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观点     
农地征地应与国有土地收益平等中国能不能实现小康,关键要看农村农民能不能实现小康,所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一篇大文章。严格建立工业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按照土地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地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同时要解决征地的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收益。  相似文献   

2.
比较日本、德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我国差别在于它们征地补偿是依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而我国是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完善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方向也应是区分公益性用地与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通过市场取得,公益性用地通过征地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农村土地市场,因此培育并健全农村土地市场是解决征地矛盾的必经途径.  相似文献   

3.
农地征地应与国有土地收益平等中国能不能实现小康,关键要看农村农民能不能实现小康,所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一篇大文章。严格建立工业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按照土地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地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同时要解决征地的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收益。  相似文献   

4.
5月22日,国土资源部表示要缩小征地范围,让明显属非公益性的用地退出征地范畴。国土部指出,有的地方还存在以各种名义圈占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前置于征收申请环节,并将其效力扩张到对能否启动征收权予以约束,这一改革旨在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各项程序性和实体性的合法权益,但也意外导致土地征收向国家购买的混同和异化,原本公权性质的征收权在正式的法律制度上遂演变成“协议征收”。征收权的公权性质之混同和异化将加大征收实务中“小群体抱团”“钉子户”和地方政府“逼上梁山”等制度风险。因应解决征收权的公权性质之混同和异化所导致的制度风险,应当沿着疏解征收权的非公益性职能的思路,让公益性职能归公权、非公益性职能归市场,推动强化公益性征收的公权性质、建立国家购买集体土地制度和实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位一体”改革。引入强制缔约制度是在新法确立的补偿安置协议前置框架下强化征收权的公权性质的可能选择,允许国家购买集体土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则是让征收权退出非公共利益领域的两项补位性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6.
冯昀 《农业经济》2007,(7):26-27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在土地征收目的和征收补偿标准两个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土地征收运作的混乱与失衡。在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运用立法手段重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严格区分公益性与商业性建设用地。同时,设计严格的土地征收程亭,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使农民在征地中能够真正实现土地财产权价值。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解决的四个问题,一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建立"公共利益"认定程序,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建立科学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问题;三是完善宅基地管理使用制度问题;四是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管理制度问题。  相似文献   

8.
在建设新农村视野下对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农地征用制度的特点是:征地主体是国家,征地标的是集体所有土地,征地目的是公益需要,征地补偿非等价。存在法律界定不明确,征地范围宽泛,农地产权不清、农民难以参与,征地较为随意,征地补偿不合理,失地农民安置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快农地征用法律法规建设,改革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和分配,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建立健全农地征用的监察体系。  相似文献   

9.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被征地增值收益中农民只能拿到极小一部分,各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民的补偿更低。国研中心的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拿走大头,占40%到50%;政府拿走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在此背景下,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有些人担心是否农村集体土地收入补偿标准提高了,将导致用地成本高涨,直接会推高房价。如果继续维持目前的农地非农征用的地方政府垄断征地格局,不允许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改变泛公益化的征地政策,的确会推高房价。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浙江RA市的实证分析发现,不同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政府与农民集体间的增值收益分配相差悬殊,根本原因在于,不同用途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同,在其转为同样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后却以同一价格出让。这种做法表面看起来合理,实质上却损害了农民集体的利益,侵犯了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11.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与政府通过征地后进行土地开发的传统方式相比,农民参与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可以有效地避免由于征地造成的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同时,也要看到,要实现农民参与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2.
鉴于我国征地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缓解我国征地补偿过程中部分矛盾和问题,并借鉴发达国家征地补偿的经验,中央政府提出了征用征购双轨并存的征地补偿制度。根据使用土地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将征地分为两类:一是公益性非营利征用,如行政机关、军事用地等;二是经营性用地。根据这两类不同性质征地行为,采用不同的补偿制度。政府为了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从事公益性建设,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集体土地所有者不能拒绝提供土地,同时这种土地依法可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这种类型的征地补偿,宜采用不完全补偿原则,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  相似文献   

13.
集体非农用地进入市场两个基本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进入市场的集体非农用地转为国有有利于发挥土地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有利于农村经济迅速健康地发展,也符台现行的法规政策。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受到国家管理权的限制,没有集体非农业用地的土地市场仍然是完整的土地市场,转权具有政治上的可接受性,因此,进入市场的集体非农用地宜先转为国有。集体非农用地转为国有应按市价进行补偿,因为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利用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保障农民对土地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今后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应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其一,改革土地征占用办法。严格界定、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界限,一方面要不断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另一方面公益性征地也要尊重农民意愿,按市场价格补偿农民。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应初步放开土地交易市场,将农民逐渐培育为土地市场交易的重要主体之一。无论是公益性还是非公益性土地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按市场原则进行分配。严禁各级政府利用各种手段,变相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  相似文献   

15.
福建省晋江市征地补偿市场化模式,就是将征地补偿程序与用地预审请程序归并。由市场机制完成,行政权力局限于具体的审批过程,回归于规划控制与宏观调控范畴,其优点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承包经营权得到更好地体现和保护,减少农地转用征收中的政府成本和社会成本,减少行政权力寻租空间,改善干群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上的优化配置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如市场补偿方式受到土地出让制度制约,公益事业、公共设施征地成本大幅上升,因规划产生的农民集体间与农民内部的不公难以解决,村级组织寻租可能性极大等问题。应规范村级组织行为,实施规划、计划、防止村级组织及行政审批的寻租行为,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制订合理的补偿标准,以此达到完善征地补偿市场化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针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确定方法的弊端,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征地补偿标准确定方法。研究方法:社会调查法,逻辑推理法,实证研究法。研究结果:按照征地后用途不同采用不同的确定方法能够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障农民权益,充分体现土地价值,具有可操作性。研究结论:公益性用地采用地价构成法,非公益性用地采用基准地价反算法,从不同角度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切实可行。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土地征收过宽,征收程序不透明,补偿不合理,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因此,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通过立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规范、多元化补偿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征地的方式应是两种,一种是征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其征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较易合理确定;另一种是征收,将集体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其征地(所有权)补偿费标准难以或无法合理确定.目前征地大多采用征收方式,将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在征地补偿上,由于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没有分别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也就无法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永久性收益)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只能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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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顺应历史潮流、关注民生,反映农民心声,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决定>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明确指出:"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正>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广大农村干部、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制定了《村级征地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合法。多年来,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农村集体土地征占补偿资金管理不到位引发的违法乱纪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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