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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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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是否涉及补价,以物易物活动分为两种形式:涉及补价的以物易物和不涉及补价的以物易物.在这两种形式的交换都会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出现不公平的交易活动.文章就不涉及补价和涉及补价的两种以物易物中的不公平交易的账务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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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是否涉及补价,以物易物活动分为两种形式:涉及补价的以物易物和不涉及补价的以物易物。在这两种形式的交换都会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出现不公平的交易活动。文章就不涉及补价和涉及补价的两种以物易物中的不公平交易的账务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一、经济业务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非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货币性资产而言的。资产的本质属性是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非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资产区分的主要标志是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不是固定的或可确定的,准则中具体解释了货币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而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在实际工作中,纯粹的易货贸易并不多见,如果换入与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相等,则交易双方一般采用货币性资产结清差价。涉及的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一般以货币性资产占整个资产交换总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  相似文献   

4.
傅智端 《财会月刊》2006,(12):35-36
笔者通过对新旧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分析和举例进行说明,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即新准则突出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相似文献   

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新会计准则为防止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虚增资产、夸大利润,要求企业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遵照谨慎原则进行核算;对资产计量基础、交易损益的确认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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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的增值税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涉及资产的类型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税法规定的"以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相似文献   

8.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同时确认换出资产的损  相似文献   

9.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的相关税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  相似文献   

10.
笔者通过对新旧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分析和举例进行说明,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即新准则突出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相似文献   

11.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计量模式的改变。新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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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问题的提出 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明确指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范围,并再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涉及内容较多(至少两个会计主体、涉及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计量模式不同,会计处理比较复杂(资产增加、资产减少、交换损益确定等)。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准则的实质,便于实务操作,本文拟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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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往往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等相关税费,对这些税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对该规定的理解,关键在于对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处理。目前,不同的教材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不尽相同,有的教材将换出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计入到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有的则计人到换出资产的处置损益中,笔者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具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都不核算收到补价中所含的收益或损失,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笔者认为,符合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中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税费的会计处理没有遵循谨慎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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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黄清泉 《财会月刊》2007,(10):76-76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税费的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18.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旧《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在外购固定资产时: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可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交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资产入账价格的确定。该准则第3条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符合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该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可总结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的步骤。  相似文献   

20.
资产按其存在的形态不同可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与之相应的交易也可分为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补价交易 ,就是指在一方以其资产交换另一方的资产时 ,在其资产中既包含有非货币性资产 ,又包含有货币性资产 (主要是现金补价 )的交易或交换活动。补价交易如何划分货币性交易与非货币性交易呢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交易准则 )规定 ,以交易中货币性资产 (即现金补价 )占交易总资产 2 5 %为标准 ,即一项非货币性交易中现金补价占交易资产总额2 5 % (含 2 5 % )以内为非货币性交易 ,按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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