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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3)
2月1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海召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说明会,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做了宣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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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2):16-19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家认监委于2014年1月8日发布并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用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方的CCC数据/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内容、要求和程序。现将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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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凯枫 《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2002,(1)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规定,电冰箱、洗衣机、彩电、手机、摩托车、汽车等17类共132种机电产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认证标志是《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消费者不论在购买进口还是国产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等家电产品以及手机、摩托车、汽车产品时,应认准“3C”标志。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主管部门,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规则的合格评定的制度。主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规定,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标志)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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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年第1号)、《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1年33号),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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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械工业部、轻工业部机质[1988]22号《关于对电视机、电冰箱等六类产品实施安全认证的函》;国家技术监督局等十一个部委技监发[1992]438号文发布的《关于对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我厂于1991年开始对冰箱产品进行安全认证,取得了成效。现将我厂这项工作的进程和做法作一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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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朱明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9,(3):44-44
低压配电箱是列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个别生产、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当事人,为逃避质监部门的检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的监管,以改变产品名称来对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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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在2002年第4期、第6期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做过详细报道。那么,时至今日,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认证并加贴了3C标志。取得了“绿卡”?让我们共同关注。但是。已列入《目录》内,尚未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在截止日期后就不允许进入市场了。因此,在这最后的时间段。各有关企业应切实注意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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