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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智端 《财会月刊》2006,(12):35-36
笔者通过对新旧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分析和举例进行说明,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即新准则突出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相似文献   

2.
一、经济业务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非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货币性资产而言的。资产的本质属性是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非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资产区分的主要标志是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不是固定的或可确定的,准则中具体解释了货币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而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在实际工作中,纯粹的易货贸易并不多见,如果换入与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相等,则交易双方一般采用货币性资产结清差价。涉及的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一般以货币性资产占整个资产交换总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  相似文献   

3.
笔者通过对新旧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分析和举例进行说明,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即新准则突出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相似文献   

4.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是一种不以货币为媒介、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业务。非货币性交易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减少货币性资产流出、加快资金周转提供了新的途径,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企业利用非货币性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等问题,对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在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时,企业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通常可采用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两种计量基础。本文结合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和相关税收法规,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最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诸多改进,提高了准则的质量,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同时将对企业纳税(主要是所得税)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使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了损益。公允价值是一种估计价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必须以交换具有商业性质和公允价值可靠计量为前提。  相似文献   

8.
2006年2月15日新制定、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外正式发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也作了较大的修订,本文仅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9.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新会计准则为防止企业利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虚增资产、夸大利润,要求企业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遵照谨慎原则进行核算;对资产计量基础、交易损益的确认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本文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及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企业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入账成本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认定时,整个资产交换金额应当包括交换资产的增值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入账成本的确定方法应当是,先确定换入资产的含税成本,然后再对存在增值税的换入资产,将其含税成本分为不合税成本及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1.
2006年,"商业实质"概念被引入了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公允价值概念重新提及,此番修订反映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经济实质,保证其资产、盈利状况的真实性。然而,新准则依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首先论述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的主要内容与特色,其次针对新旧准则会计处理差异进行了对比,再次分析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李荔 《会计之友》2008,(9):31-3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除存货以外的其他资产时,其会计处理一般不存在异议.由于存货计量的特殊性.涉及存货会计处理时会产生一些误区.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采用公允价值时存货应以其对外交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补价,进行处理;对于不采用公允价值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增值税按视同销售处理.  相似文献   

13.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明确规定了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但是,仍然存在几个问题,影响了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第3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  相似文献   

1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除存货以外的其他资产时,其会计处理一般不存在异议。由于存货计量的特殊性,涉及存货会计处理时会产生一些误区。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采用公允价值时存货应以其对外交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补价,进行处理;对于不采用公允价值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增值税按视同销售处理。  相似文献   

1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作为一种特殊的购销活动,在换入或者换出固定资产过程中,其会计处理必然受到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影响。本文对其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交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资产入账价格的确定。该准则第3条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符合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该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可总结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的步骤。  相似文献   

18.
本文主要探讨不等价交换时,非货币资产交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换入资产成本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计量问题,进而提出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其应用指南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0.
郭红彩 《会计之友》2007,(10X):35-35
笔者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换出资产为存货,应当作为销售处理;对修订后的非货币性交易中的以“公允价值进行等价交换”等两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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