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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在房地产融资受限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融资更加便捷,可以解决急需的现金流问题;另—方面,房企自己设立基金公司,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基金的钱赚了,地产项目的钱也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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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了私募上。1月14日,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2011年将重点关注提升市场效率、推动基金法修改等工作,“建立适当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这是自2004年私募基金规模发展以来,监管层首次在相关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将研究规范私募基金的制度安排。业内人士普遍猜测,国内庞大的私募基金在2011年有望迎来实质性的“阳光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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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副秘书长金颖透露,正在研究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委托资产管理等业务,此外,还在考虑逐步允许各类机构和自然人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0年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中,有关私募基金的条款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极在兴趣,其中一章恰恰是专门规范“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的,其中涉及到投资人数,投资最低出资客,基金设立管理等细节问题,这标志着我国已加快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场化的步伐,私募基金有可能摆脱其既非合法又不属非法的尴尬局面,目前民间变通形式的私募基金已有了较大发展,长期以来,掩藏在灰幕后的庞大的私募基金可能合法化、将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化建设大大加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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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私募基金业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私募基金就是依法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基金,是一种重要的非公募资产管理形式。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基金在欧美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极为盛行,而在我国也就是近两年来才刚刚起步。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私募基金已发展到数千亿元的规模,其总量保守估计在7000亿元以上,已远远超过在深沪两地挂牌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对于中国私募基金来说,一开始由于其缺少合法的身份就只能处于“灰色地带”,从而游离于有效监管之外。直到2000年年底,在“2000年中国投资基金立法国际研讨会”上,提交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中就规范和发展私募基金开始征求各方意见。这标志着私募基金的发展在中国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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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私募融资资本论坛·2008”融资盛会,11月初在重庆举行。亿泰证券、凯雷、黑石、CCMP、贝恩资本等多家国际知名私募基金和二级定向增发基金,数十位公司高层以及专家与众多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渝企共聚一堂,分享私募融资的成功案例,探讨吸引国际私募资金的途径。重庆大投资、大发展的经济格局,令论坛参与者印象深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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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国内规模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聚会——“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在天津成功举行。洽谈会引起海内外普遍反响,也引起社会各界对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高度关注,预示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蓬勃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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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有关私募基金规范化、合法化、公开化的工作也已摆上了金融监管当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研讨会上,许多专家和业内人士纷纷指陋我国应积极稻妥地发展私募基金,而随着私募基金不断步入合法化、规范化、公开化的良性轨道,它将对国内的资产管理业、基金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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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烈的财富效应诱惑下,外资私募股权基金正源源不断地涌入中国,中国已经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份投资市场。过去的三年,一些私募股权基金航空母舰先后进入中国市场,并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收购行动。在外资争先抢滩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同时,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虽然还未成气候,但也已成“星星之火”:先是券商版的PE业务试点工作——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获准开展股权直投业务;[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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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私募基金蓬勃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国际私募基金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一时期,我们一方面要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另一方面要使其发展运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这需要建立一个共同的行业规范和监管机制,只有加强行业规范建设,私募基金行业才能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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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我国私募基金的产生与发展——一个制度经济学的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私募基金是我国近年来兴起的“地下”金融组织,但关于这种现象的研究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和缺乏必要的深度。笔者认为,私募基金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具有深厚的制度基础,是我国金融制度变迁集合扩大、制度需求服务改变以及私募基金内在的运行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是金融体系健康全面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私募基金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态度和作用至关重要,既应“有弗为”,又应“有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