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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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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会计》2007,(4):29-31
与会计上将售后回购行为视同融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不同,税法上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处理。企业销售时已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这已构成应税收入。如果售后回购的是一般商品,征收增值税;如果是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2.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涉税处理(四)售后回购业务的涉税处理与会计上将售后回购行为视同融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不同,税法上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处理。企业销售时已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这已构成应税收入。如果售后回购的是一般商品,征收增值  相似文献   

3.
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将售出的商品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  相似文献   

4.
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将售出的商品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  相似文献   

5.
一、销售商品收入会计确认与税法处理的差异分析 (一)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在商品发出时一次性确认销售收入,并根据会计配比原则,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而税法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可见,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时间不一致,如果分期收款的时间不跨年度,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当年的总收入是一致的;如果分期收款的时间跨年度,则应将会计处理中多计的收入和多结转的成本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6.
现行售后回购会计处理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规定购买方的处理,没有考虑回购期间,没有考虑回购方式。在现行会计处理不完善的基础上,分别区分回购期短于一年和长于一年销售方、购买方的处理,对于回购期长于一年的,还区分一次支付回购款和分期支付回购款两种方式探讨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处理。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这就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要反映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是其表面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售后回购与售后租回作为两种新的交易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从本质上讲,售后回购、售后租回是一种融资行为,目的是解决企业现金流的问题,相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他销售方式有明显不同,并不能确认为收入,所以两者的会计核算就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  相似文献   

8.
杨前君 《现代商业》2011,(12):249-251
售后回购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本文针对新会计准则下售后回购会计处理方法作出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一直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必须"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无此规定;对于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在当期全额确认销售收入存在的差异等方面.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除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外,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要比企业所得税法更为谨慎和严格,这也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和税法的强制性原则,能确保企业不高估收益,同时能保证国家的应征税款不被流失.  相似文献   

10.
售后租回和售后回购作为两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因其具有方便、快捷等特点而备受企业的青睐。通过对两种融资方式的涵义、特征以及会计处理进行探析,以期对我国上市公司在应用新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时起到借鉴作用,共同推动新会计准则在我国企业中的普及和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1.
《国际商务财会》2013,(1):38-38
<正>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通知明确以下6点:一、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二、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  相似文献   

12.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是指销货企业先交付商品,以后再分期收回货款的一种特殊销售业务.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免息的信贷时,销货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从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本文试对分期收款销售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商业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是发生销货方先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够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按上述规定,销货方已经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进商品已经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取得,在企业的账务处理上,为了达到账(应交税金明细账)表(纳税申报表)相符,又符合会计核算规定,笔者建议在“应交税金”科目下…  相似文献   

14.
售后回购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手段,深受中小企业重视。本文通过分析售后回购的本质与分类,指出多种情况下的会计核算区别,同时提出企业在选择售后回购方式时还应考虑其成本问题。  相似文献   

15.
委托代销业务是指委托方按代销合同要求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外销售的一种经济行为。对于委托代销业务在会计上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在税法中的规定却有值得探讨之处。
  委托代销商品销售,根据委托销售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与受托销售方(简称受托方)对商品销售价格确定方法的不同,可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具体方式。委托代销业务是销售活动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会计核算上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另外,我国会计制度与准则对这项业务的规定尚有不一致的地方,还是有必要加以探讨的。  相似文献   

16.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做出了规定。与旧准则相比,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旧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并按收款比例结转成本,而新准则中对收入的确认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也就是说,企业不再分期确认销售收入;二是如果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收入确认的变化使相关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笔者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7.
一、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的差异 (一)确认条件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基本规定进行了规范;企业所得税法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按照税法的合理性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对上述部分业务的处理可以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8.
对无选择权售后回购会计处理问题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售后回购逐渐成为了企业运用较多的一种融资方式.因而其会计处理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针对新会计准则下无选择权下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本文想从以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为主的企业角度来探讨在此种结算方式下的帐务处理方法. 按国家税法及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确认销售收入和纳税义务的时间,为按合同的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在这一规定的原则下,现有的会计手册操作规范中均按以下方法(即方法一)进行帐务处理.  相似文献   

20.
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涉及开发商、购房者和商户。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业售后回租应分解为销售和租货两项业务分别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这增加了业务的复杂性,企业也因此而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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