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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在1999年首次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填补了我国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会计处理上的一个空白,当时准则引入了“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这两个的概念,将非货币性交易具体划分为两类,即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和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并针对两类交易的各自特点,分别就交易中是否涉及补价作了明确规定。该准则出台后,由于当时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来操纵非货币性交易所产生的利润,为此该准则又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为遏制利用公允价值调节损益的情况,修改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改为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对于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损益。而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只有收到补价一方才对收到的补价中所含的收益进行确认。在会计实践的探索中,2006年新发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又作了进一步修订,其具体特点如下。[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浅析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1999年首次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填补了我国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会计处理上的一个空白,当时准则引入了“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这两个的概念,将非货币性交易具体划分为两类,即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和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并针对两类交易的各自特点,分别就交易中是否涉及补价作了明确规定。该准则出台后,由于当时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来操纵非货币性交易所产生的利润,为此该准则又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 为遏制利用公允价值调节损益的情况,修改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改为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对于  相似文献   

3.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小一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在交易中仅起补价作用,按规定如果补价额超过交换资产公允价值的25%,仍视为货币性交易,只有补价等于或小于25%才视为非货币性交易,非货币性交易按其资产用途为等售资产与非货币性首次,包括商品、产成品、短期股票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遥债券投资等;后指待售资产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原材料、因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同类资产交换是指待售资产或非待售资产之间物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指南指出,在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分别是否补价参照准则处理,本就此谈认识。  相似文献   

4.
非货币性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也要遵循商品交换的一般原则——等价交换。然而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常常由于交换双方的非货币性资产不等值,一方要以货币性资产给予另一方以补偿,即支付补价。补价对于交易价格的确定没有重要影响,但可能会改变交易的性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指南规定,当交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则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相似文献   

5.
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应分清非货币性交易与货和性交易的界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类交易,按照交易对象的属性,可分为非货币性交易和货币性交易。非货币性交易不同于企业发生的一般交易行为,它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本准则旨在规定非货币性交易中换人、换出资产如何计价,以及相关损益如何确认的问题。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有时也会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这里的货币性资产,称为补价。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并不意味着不涉及任何货币性资产,如果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则仍属于非货币性交易。为便于判断…  相似文献   

6.
黄德祥 《商业会计》2000,(10):37-38
资 产按其存在的形态不同可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与之相应的交易也可分为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补价交易 ,就是指在一方以其资产交换另一方的资产时 ,在其资产中既包含有非货币性资产 ,又包含有货币性资产 (主要是现金补价 )的交易或交换活动。补价交易如何划分货币性交易与非货币性交易呢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交易准则 )规定 ,以交易中货币性资产 (即现金补价 )占交易总资产的 2 5 %为标准 ,即一项非货币性交易中现金补价占交易资产总额的 2 5 % (含 2 5 % )以内为非货币性交易 ,按非货币性交易会…  相似文献   

7.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 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 价)。本文对小企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固定资产涉及补 价问题的会计核算谈谈看法: 一、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固定资产涉及补价,其换入 资产入账价值,《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非货币性交 易中换入固定资产,如果涉及补价,应区分支付补价与收到  相似文献   

8.
秦雨 《致富时代》2011,(7):81-81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重新启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在我国会计领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该文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找到一个切入点——对非货币性交易启用公允价值,进而论述了公允价值理论的发展过程,比较了新旧准则对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对非货币性交易启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中的局限性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9.
江青蓉 《商业时代》2012,(10):55-56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对于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经历了1999年条规的颁布和2001年和2006年的两次变更,其规定的入账价值基础大体经历了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的变换。由此给予进行非货币性交易的企业不同的影响,本文从企业角度探讨变更带来的影响,并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在企业中的运用和企业监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 非货币性交易,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对于非货币性交易涉及的增值税,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如果非货币性交易涉及的非货币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以前发布及修订的准则在定义及判断非货币性交易事项的标准上是一致的,主要的不同在于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以及是否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而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中有关商业实质的判断、公允价值的运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可选择性等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非货币性交易是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已近2年,制度中明确了非货币性交易的主要形式和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但是,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有关规定中却没有将企业集团内非货币性交易业务的合并抵销方法加以明确,这种技术性的失真必然带来合并会计报表合而不全,甚至出现集团公司利用制度的真空来造假。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非货币性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一般纳税企业涉及存…  相似文献   

13.
实业实质是新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准则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否则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标准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本文按不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阐述了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4.
<正>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施行。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补价)。所以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及相关损益的确认。本文拟就该准则修订前后不同之处作一比较并举例说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施行。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补价)。所以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及相关损益的确认。本文拟就该准则修订前后不同之处作一比较并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于2006年2月5号正式发布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于规范我国企业间非货币性交易行为和会计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填补了我国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一项空白。但是,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选出其中具代表性的公允价值、换出特定资产两方面剖析了新准则的目前所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并给出了一些可实施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施行。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易最大的特点是以物易物,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补价)。所以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及相关损益的确认。本拟就该准则修订前后不同之处作一比较并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17.
谭宏 《商业会计》2000,(5):38-39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将非货币性资产分为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 ,待售资产之间、非待售资产之间、涉及多种资产的交换作为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核算 ,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之间的交换作为非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核算。前者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标准 ,一般不确认损益。只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后者一般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标准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交换是一次实现的 ,盈利过程已完成 ,则完全可按上述方法核算。但如果交换行为并没有实现交换的最终目的 ,即盈利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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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演变 1999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引入了“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的分类概念,在此基础上将“非货币性交易”划分为同类和不同类两种,并针对两类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就涉及补价(即货币性资产)与否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关于待售资产和非待售资产的区别,企业很难掌握具体标准进行准确的判断。  相似文献   

19.
非货币性交易中,最突出的特征是参与交换的主体同时扮演了两种角色:首先,将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出去,这一交换行为使该交换主体扮演"卖者"的角色;其次,将所需要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来,这一交换行为使其扮演"买者"的角色。因此,任何一笔非货币性交易的完成,实际上是两种交易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结合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若干变化,探讨了我国非货币性交易问题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20.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界定为熟悉情况和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能够将一项资产进行交换或将一项负债进行结算的金额。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并在《企业会计准则一非货币性交易指南》中对非货币性交易中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做出了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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