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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没收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吴明烨《商业会计》1995年第1期刊发的《谈出租出借包装物没收押金的会计处理》一文。文中认为:"《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出租出借时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就结转成本,作'其他业务支出'、'产品销售费用'。实际上,收取押金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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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包装物业务事项较多,涉及到出租、出借、收取押金、没收押金等不同的业务事项,而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对其也有不同要求,有些问题容易混淆。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应注意分清几个界限。 一、"包装物"科目核算范围的界定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和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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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周转包装物的取得开始,分别就外购取得和自制取得论述其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并分析了在自制取得的情况下旧包装物报废所涉及的会计估计问题。待周转用包装物进入生产环节,则就其所处的不同状态即生产领用时和成品入库时分别论述其核算方法和依据。当周转用包装物从成品库房进入销售环节,本文再从收取客户押金,客户退还押金,月底结转押金等三个环节分别阐述其核算方法。另外,本文还分别就周转包装瓶和周转包装箱如何进行摊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着重讨论了不同的摊销方法在会计实务处理中的优劣。由于周转包装物的逾期押金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甚至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文章最后就周转包装物的逾期押金涉税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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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周转包装物会计与税务处理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包装物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产品包装物和周转包装物两大类.周转包装物不随同产品出售,而是采用租借的方式周转使用,具体又可分为收取租金、收取押金的出借包装物.本文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工业企业为例,对周转包装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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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会计核算姜能贤,王耀鹏各地粮食企业为了便利客户和提高包装物的经济效益,开展了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业务,尽管各地在管理办法上各不相同,但会计核算方法差异不大。下面就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谈一些看法,供参考。粮食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可以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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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企业包装物收取押金是普遍现象,不同酒包装物押金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是不相同的。本文分别以白酒、啤酒、黄酒和其他酒为分析对象,首先探讨收取押金的税务会计处理,其次分析包装物收取押金不退和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相比的纳税筹划利益,得出酒类包装物收取押金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筹划利益。得出啤酒和黄酒包装物收取押金获得延期纳税筹划利益较大,白酒包装物收取押金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影响纳税筹划利益等研究结论,为酒类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纳税筹划决策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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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周转包装物的取得开始,分别就外购取得和自制取得论述其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并分析了在自制取得的情况下旧包装物报废所涉及的会计估计问题。待周转用包装物进入生产环节.则就其所处的不同状态即生产领用时和成品入库时分别论述其核算方法和依据。当周转用包装物从成品库房进入销售环节.本文再从收取客户押金,客户退还押金,月底结转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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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一般产品销售活动中,对于包装物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作价随同产品一起销售;二是出租给购买方使用并收取租金;三是出借给购买方使用并收取押金。这三种处理方式,对企业来说其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销售产品之前,应当选择恰当的包装物处理方式,以降低税收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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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为了促销商品,销售货物的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企业需要做好特殊销售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力求及时准确地确认收入,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因此对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以物易物和收取包装物押金等情况下销售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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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最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新的会计科目的同时对包装物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阐释。本文以零售业为背景,重点对企业随商品销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涉税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会计实务工作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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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确坏帐损失的处理房广志现行的财务制度对坏帐损失的确认作了统一规定: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但坏帐损失的处理要求没有明确,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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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作为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作价销售、收取租金还是收取押金,都承担着一定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负担。企业应运用税法的相关规定,选择适当的方式处理包装物,以降低企业税负,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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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外界或股东捐赠的财产,若同时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其处理可按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简称《解答三》)的规定处理。但捐赠方附有特别条件,受赠方只有在满足捐赠方的条件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对此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三》及相关准则未做出明确规定。笔者现就此问题作一探析。《合同法》在讲到“赠与合同”时有这样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