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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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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泽 《中华商标》2007,(8):7-12
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由商标局依法进行裁定的制度。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  相似文献   

2.
美国商标异议制度较为复杂且费用昂贵。整个异议程序大约需2.5年,现从实务角度将美国异议制度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3.
张俊琴 《中华商标》2007,(11):22-23
2007年10月1日之后,在英国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不会被商标审查官在审查阶段基于有冲突的在先商标而驳回。在审查过程中,当审查官发现与新申请冲突的在先商标(包括在先注册商标和在先申请商标),会向商标申请人发送在先商标查询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商标注册程序,如果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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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正无论是通过单一国家直接申请注册,还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的方式,中国企业到美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都很多。美国的商标法律体系与中国有很大不同,其中最为突出和复杂的要数异议程序。对于美国的商标异议程序,不仅国内企业了解不多,而且即便是代理机构也知之甚少。在此,结合"THC"商标美国异议案,介绍一下美国的商标异议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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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柯 《中华商标》2011,(2):31-32
加拿大商标异议制度与中国商标异议制度有很大的区别。总的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程序复杂,相当于法院诉讼程序;第二、费用昂贵;第三、耗时较长,整个异议程序大约需要2—4年的时间。笔者将从异议程序流程以及特点等方面来简述加拿大商标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8.
简要案情申请人美国某公司(原异议人)因“FRUIT及图形”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相似文献   

9.
张冬梅 《中华商标》2012,(10):37-41
商标异议制度是给予社会公众或者在先权利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对商标注册提出不同意见,由有关主管机构作出裁定的制度。商标异议制度是商标注册的重要制度,主要由商标异议程序及相关制度构成,具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保护在先私权的作用,其立法目的在于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  相似文献   

10.
汪泽  徐琳 《中华商标》2011,(2):26-30
商标异议制度是给予社会公众或者在先权利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对商标注册提出不同意见,由有关主管机构作出裁定的制度。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法律都设有商标异议制度,但在异议程序的设置、异议理由和异议人资格、异议受理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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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华商标》2009,(4):79-79
近日.欧共体初审法院在T-171/06号Laytoncrest公司诉内部市场协调局等商标纠纷一案中指出.不能仅仅因为商标申请人未在异议或上诉程序中未予回应,就认为申请人撤回商标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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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09年第5期《中华商标》上刊发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刘贵增先生的文章《EMINENCE商标异议案的法律问题》。该文认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人(以下称被异议人)未答辩或经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商评委)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后仍未答辩的情形下,商评委应承担核查被异议人企业注册状态的责任,“尤其是在该公司对于异议未作答辩、商评委异议复审(答辩)通知送达失败以及未作答辩的情况下”。这就确立了商评委的主动查明义务。  相似文献   

15.
文学 《中华商标》2006,(11):33-36
欧共体(现欧盟)为消除成员国商标法的差异,消除阻碍共同体市场内货物自由流通和扭曲自由竞争的不利因素,于1988年公布协调成员国商标法《第一号商标协调指令》,后又于1994年制定《共同体商标条例》。在此背景下,德国于1994年制定并于1995年实施了新商标法(全名为《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较之于原商标法,德国新商标法在商标审查的程序、内容等方面均做了实质性的修改。本文将主要讨论德国现行的商标异议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以探讨我国商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可以从中获得哪些启迪。  相似文献   

16.
《中华商标》2010,(5):80-80
近日,新西兰高等法院在一起关于不使用撤销案件的判决中,对商标程序中申请期限延长的时间条件做出了明确限制。根据新的规定,异议人应在期限到期之前提出期限延长的申请,以便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能够在期限到期之前做出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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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异议程序是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它是指商标局对其初步审定的商标,以商标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任何人对商标局登载在  相似文献   

19.
陈飞 《中华商标》2011,(4):40-41
随着中国和新加坡两国之间贸易不断加深,往来交流更为密切,又因为中文在新加坡当地认知度比较高,中国企业商标在新加坡被抢注的情况不时发生,很多中国企业的商标也在该国遭遇异议。商标异议程序作为解决商标冲突和维护商标权利的一种有效法律武器,被很多企业在维护商标权利时广泛使用。  相似文献   

20.
商标异议制度是对商标核准制度的一种补充,为商标权利人维护商标权利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为维护商标权利的稳定起到了保护作用。本文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商标异议制度在异议期限、异议理由、审查方式、救济措施和权利转移制度等方面展开论述,目的在于理论探讨,在立法时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以促进中国异议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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