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最近强调,我国一些领域将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一、已经开发或多次重复引进的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需要而产品不能大部分出口或产品出口占配额的项目:一般家用电器、铝型材铝门窗、;日轮胎翻新、静电复印机、...  相似文献   

2.
政策法规     
我划定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外经贸部最近强调,中国一些领域将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 一、已经开发或多次重复引进的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需要而产品又不能大部分出口或产品出口占配额的项目:一般家用电器、铝型材、铝门窗、旧轮胎翻新、静电复印机、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  相似文献   

3.
外经贸部最近强调,我国的一些领域将要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具体规定有以下几点:(1)已经开发或多次重复引进的,技术和生产能力已经能够满足国内需要而产品又不能大部分出口或产品出口占配额的项目将限制或禁止。这些项目有:一般家用电器、铝型材、铝门窗、旧轮胎翻新、静电复印机、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棉纺、毛纺、旧汽车拆翻新、一般收音机、收录机、黑白显像管、小规模低标号水泥、一次性注射器、出租汽车、250万t以下炼油设备等。(2)对于外商在我国举办银行、保险、证券业务、商业零售、对外贸易机构、音像制作、出版印刷业…  相似文献   

4.
(一)上海自贸区企业投融资平台构建的主要内容
  1.探索全新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上海自贸区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是我国对国际高标准投资规则的一项新探索。负面清单列明了国家禁止或限制外资准入的领域和产业,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增强了投资管理规则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版)》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基本依据,列明了190项特别措施,涵盖了较为完整的保留行业,推动了我国行业准入逐步向行政备案管理模式发展。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版)将特别管理措施缩减为139条,实质性扩大开放比例达17.4%,主要涉及制造业、商贸、航运、服务业等领域,对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提高了外商投资管理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5.
国家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投资管理上的一个共同的方式就是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将可以投资、不可以投资的项目列成目录,便于投资方和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目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目录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列入目录,未列入的属于允许类。  相似文献   

6.
外商化工企业凡在新技术、新产品上与中方合资,一般不限制外商投资比例,外商投资中国急需的新型农药及关键中间体、高档染料、专用及功能涂料和医药中间体等产品,与现有化工企业合资或合作,一般不限制产品内外销比例,同时还鼓励外商在中国中西部独资或合资兴办大企业,并可参照沿海经济开发区政策给予各种优惠待遇。外商与中国化工企业合资或合作,“三废”排放好准必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标准,禁止技术水平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项目。化工涉外项目新政策  相似文献   

7.
从外经贸部获悉、我国正在10个领域取消或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限制,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取消外商投资金融领域的地域限制,外国金融机构可申请在全国任何地方设立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地域和经营规模。──将保险业开放地域从目前的上海、广州,扩大到深圳、重庆、大连、天津。今年我国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营业,今后会逐步增加每年准入的外资保险企业数量,并逐步扩大保险业允许外资进入的试点区域。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逐步扩大允许外资经营的险别和减少对股权结构方面的…  相似文献   

8.
今年12月11日,外商投资内地零售领域全面取消地域股权经营范围限制,我国零售业连锁化程度亟待提高.  相似文献   

9.
《巴蜀质量跟踪》2000,(8):55-55
为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扭转前一段时期殡葬服务业中外商投资公墓项目盲目上马的混乱局面,促进我国殡葬业的改革和分健康发展,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应严格限制外商来华投资举办合资、合作的经营性公墓项目。禁止外商独资设立此类项目。  相似文献   

10.
我国提出外商投资食品业有关规定中国轻工总会最近提出对外商投资中国食品工业的鼓励、限制与禁止项目。鼓励投资的项目有:甘蔗、甜菜优良品种的开发;糖厂用高压、高效蔗糖锅炉和专用发电机组;引进果蔬脆片、大豆蛋白、橄榄油等加工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保鲜包装高档糕...  相似文献   

11.
动向     
《财务与会计》2007,(12):6-7
国资委要求央企上报明年股票投资预算;我国将逐步取消服务领域外商投资限制;国资委将对国有股股东实施动态监管;银行行业金融机构将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银行不得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  相似文献   

12.
晨风 《国土经济》2008,(5):32-32
靠卖资源获取短期利益之路在中国汽车及零部件业将走不通了。 2007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最新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正式施行。根据新的目录,中国将限制或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这对目前汽车行业依靠卖资源获得短期利益的行为可以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也给中国本土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13.
谢丹 《楼市》2007,(23)
临近岁末,一纸新"限外令"使得理应平静的楼市又起波澜: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2007年版本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份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目录》明确规定,限制外商进入房地产的多个领域:土地连片开发,高档物业如别墅、酒店、高尔夫等项目开发和房地产中介、经纪领域。自2006年7月,建设部、商务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即171号文件)一年多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对外商投资房地产限制的文件,逐步收紧了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口子。根据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今年12月1日起,外资将不但不再被鼓励进入内地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中,而且更为严厉的是,为了防止外资直接或通过中介炒房,外资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途径也将受到全面限制,二手房市场也成为限制范围中一员,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么面对这纸"限外令",杭州二手市场业内是如何反应的呢?本期《楼市》请来各中介公司资深人士谈谈他们的看法,或许能给我们一点启示。  相似文献   

14.
国家有关部门现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以及加入世贸组织所承诺的条件,抓紧研究制定更加开放的利用外资政策。据了解,除了涉及国家主权、经济安全和意识形态等敏感行业外,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引进外资的领域、地域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放宽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在境内银行筹措人民币中长期贷款的限制;有步骤地扩大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放宽一些行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今年将抓紧落实已出台的项目融资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和基础设施转让等有关管理办法。吸引外资投向国家鼓励的高技术产业、环保产业等领域,使外商投资与结构…  相似文献   

15.
2004年12月11日,外商投资我国零售领域将取消地域、股权和经营范围的限制,也就是说,中国零售业从此将全面进入全球竞技的时代.但是,在2004全面开放大限年,中国的零售企业怎么样了呢?  相似文献   

16.
一份《办法》,八方震动。酝酿近半年时间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由此,1999年6月17日经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简称《试点办法》)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这份由商务部反复修改、最终确定的文件,触动了所有已经和即将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最敏感的神经。1992年7月以前,我国禁止外商在中国开办独资或合资的零售、批发业。1992 年7 月,国务院批准在部分城市试办一至两家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1995 年10 月,北京有了最早的两家合资卖场。但通过各种变通手法如“假合资”、“假内资”…  相似文献   

17.
1我国仓储业外商投资现状中国加入WTO时承诺:仓储服务自我国加入WTO时起,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企业,外资股比例不超过49%;加入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3年内,取消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根据这一承诺,自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涉及仓储服务的大部分领域已经全面放开,外资进入中国仓储业的行政性障碍已经消除,开始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慢慢活跃起来,仓储业正在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领域之一。这些企业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  相似文献   

18.
外商投资食品业有关规定出台轻工总会最近提出对外商投资中国食品工业的鼓励、限制与禁止项目。鼓励投资的项目有:甘蔗、甜菜优良品种的开发;糖厂用高压、高效蔗糖锅炉和专用发电机组;引进果蔬脆片、大豆蛋白、橄榄油等加工新工艺、新设备。引进新鲜包装高档糕点;引进...  相似文献   

19.
VIE     
《财务与会计》2011,(7):27-27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国内一般称为“协议控制”。VIE结构为国际会计概念,指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以规避国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据报道《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将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有以下五类:(一)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二)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三)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四)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