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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自贸区企业投融资平台构建的主要内容
1.探索全新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上海自贸区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是我国对国际高标准投资规则的一项新探索。负面清单列明了国家禁止或限制外资准入的领域和产业,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增强了投资管理规则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版)》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基本依据,列明了190项特别措施,涵盖了较为完整的保留行业,推动了我国行业准入逐步向行政备案管理模式发展。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版)将特别管理措施缩减为139条,实质性扩大开放比例达17.4%,主要涉及制造业、商贸、航运、服务业等领域,对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提高了外商投资管理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1.探索全新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实现负面清单管理
上海自贸区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是我国对国际高标准投资规则的一项新探索。负面清单列明了国家禁止或限制外资准入的领域和产业,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增强了投资管理规则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版)》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基本依据,列明了190项特别措施,涵盖了较为完整的保留行业,推动了我国行业准入逐步向行政备案管理模式发展。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版)将特别管理措施缩减为139条,实质性扩大开放比例达17.4%,主要涉及制造业、商贸、航运、服务业等领域,对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提高了外商投资管理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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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调整对部分外企投资项目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投资管理上的一个共同的方式就是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将可以投资、不可以投资的项目列成目录,便于投资方和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目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目录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列入目录,未列入的属于允许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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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11日,外商投资内地零售领域全面取消地域股权经营范围限制,我国零售业连锁化程度亟待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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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卖资源获取短期利益之路在中国汽车及零部件业将走不通了。
2007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最新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正式施行。根据新的目录,中国将限制或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这对目前汽车行业依靠卖资源获得短期利益的行为可以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也给中国本土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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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岁末,一纸新"限外令"使得理应平静的楼市又起波澜: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2007年版本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份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目录》明确规定,限制外商进入房地产的多个领域:土地连片开发,高档物业如别墅、酒店、高尔夫等项目开发和房地产中介、经纪领域。自2006年7月,建设部、商务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即171号文件)一年多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对外商投资房地产限制的文件,逐步收紧了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口子。根据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今年12月1日起,外资将不但不再被鼓励进入内地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中,而且更为严厉的是,为了防止外资直接或通过中介炒房,外资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途径也将受到全面限制,二手房市场也成为限制范围中一员,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么面对这纸"限外令",杭州二手市场业内是如何反应的呢?本期《楼市》请来各中介公司资深人士谈谈他们的看法,或许能给我们一点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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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1日,外商投资我国零售领域将取消地域、股权和经营范围的限制,也就是说,中国零售业从此将全面进入全球竞技的时代.但是,在2004全面开放大限年,中国的零售企业怎么样了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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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办法》,八方震动。酝酿近半年时间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由此,1999年6月17日经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简称《试点办法》)结束了它的历史使命。这份由商务部反复修改、最终确定的文件,触动了所有已经和即将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最敏感的神经。1992年7月以前,我国禁止外商在中国开办独资或合资的零售、批发业。1992 年7 月,国务院批准在部分城市试办一至两家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商业零售企业。1995 年10 月,北京有了最早的两家合资卖场。但通过各种变通手法如“假合资”、“假内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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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仓储业外商投资现状中国加入WTO时承诺:仓储服务自我国加入WTO时起,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企业,外资股比例不超过49%;加入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3年内,取消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根据这一承诺,自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涉及仓储服务的大部分领域已经全面放开,外资进入中国仓储业的行政性障碍已经消除,开始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慢慢活跃起来,仓储业正在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领域之一。这些企业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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