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并广泛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及产品责任领域。它是一种与补偿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的承担责任方式。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赔偿、制裁、威慑和激励等功能,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和尊重。我国应全面建立起符合国情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
张超 《全国商情》2012,(13):85-86
在古代西方和东方的法律中就出现了多倍赔偿的规定和案例,而在现在英美国家,真正形成了现代意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鉴于经济法的本质与特殊性,其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应是补偿与惩罚相结合,而惩罚性赔偿责任具备这一特征,因此,在经济法责任中,应重视、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首次确立了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 ,目的在于督促经营者诚实经营 ,鼓励消费者积极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作斗争。然而 ,由于种种原因 ,惩罚性赔偿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并不理想。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认识不够 ,法律规定用语含糊 ,解决消费纠纷的渠道不甚合理 ,是影响惩罚性赔偿适用的三个因素。所以 ,需进一步完善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4.
影响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几个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消费者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首次确立了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目的在于督促经营者诚实经营,鼓励消费者积极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作斗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惩罚性赔偿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并不理想。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认识不够,法律规定用语含糊,解决消费纠纷的渠道不甚合理,是影响惩罚性赔偿适用的三个因素。所,以需进一步完善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5.
侵权赔偿责任包括补偿性赔偿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其特殊的功能和构成要件.我国新时期的司法实践,突破了惩罚性责任的传统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6.
惩罚性赔偿的含义及其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奇 《嘉兴学院学报》2004,16(1):121-125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中普通法上的一个特有的法律救济制度.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上的一项新课题。目前理论界有关惩罚性赔偿的含义,无论是广义说还是狭义说.在加害人的获利大于受害人的损失时和加害人有逃脱责任的机会时.均不能科学地揭示惩罚性赔偿的内涵,为此文章对惩罚性赔偿的含义作出了新的界定。同时.通过经济分析.对补偿性赔偿的不足和惩罚性赔偿所具有的补偿、惩罚、威慑等功能进行了新的阐述。  相似文献   

7.
死亡赔偿制度可借助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进行分层构建,从而实现填补损害和预防侵权的双重功能.补偿性赔偿宜采固有损害主义,并基于福利水平维持说评估赔偿额的大小.在故意逃逸以逃避责任和故意侵权致人死亡案件中,应该适用惩罚性赔偿,以产生威慑和预防效应,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要根据逃逸概率、收入水平和侵权人财富等来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8.
论民法的“惩罚性赔偿”与经济法的“激励性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法学界对"多倍赔偿责任"的研究有两种路径:一是民法,认为属于民事责任,并称之为"惩罚性赔偿";二是经济法,认为这一责任形式的主要功能是维护整体利益,因而是经济法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其实,根据民法与经济法不同观念和思维方法,结合这一责任形式的历史演化、主要功能就可以看到,从功能意义上讲,这种责任在民法中就是民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在经济法中就是"激励性报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中美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构成要件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侵权责任法》首次规定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但存在主观要件过严、举证难、赔偿责任及数额不具体等问题。应借鉴美国相关法律,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分析比较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三种制度,论证我国的侵权赔偿责任体系的框架可以采用两个层面、三种基本制度的形式。  相似文献   

11.
源于立法价值取向的不同,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对于损害赔偿的原则问题,民法主要坚持补偿原则为主,实行同质赔偿制度,即赔偿为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为标准;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表现为实质正义、社会效益,针对社会责任在局部设置了特别加重赔偿,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行政诉讼中的侵权赔偿责任,一般以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不赔偿可得利益的损失,这是行政赔偿区别于民事赔偿的一个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法典立法过程中,学者多主张将惩罚性赔偿制度纳入民法典.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完善可以分阶段进行.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程序设计方面,其适用范围应仅限于诉讼程序,可试行诉讼费用后交原则,赋予受害人禁止令和纠正令的请求权,建立先诉人利益保护制度.进一步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民法典,明确并扩张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规范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和赔偿数额计算办法.  相似文献   

13.
大陆法系国家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持否定态度,英美法系国家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持赞同态度.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国内主要有民事责任说和经济法责任说两种.从惩罚性赔偿具有的特征、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性质认识的共同点等方面分析,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属于特殊民事责任.惩罚性民事责任能够弥补现行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纳入民法典,与补偿性民事责任结合,对制裁和预防某些严重民事不法行为有独特作用,能更加充分有效地拓展民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损害赔偿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赔偿制度,它具有补偿、制裁、遏制功能。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确立这一制度。近年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有扩大适用范围的趋势。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有自己的特点,但存在适用范围狭窄、赔偿数额单一、缺乏灵活性等问题。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惩罚性赔偿数额不规定具体的倍数或数额、由法官自由裁量确定等方法,可以健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三鹿奶粉事件给众多婴幼儿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是刑事立法的本意。对于事件的善后处置,笔者认为,应当加大民事赔偿力度,使受害者心灵得到些许慰藉,特别是应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对其他企业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惩罚性赔偿作了规定,尤其是《物权法》颁布以来,惩罚性赔偿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关注。本文以三鹿奶粉事件的民事赔偿为切入点,从惩罚性赔偿功能定义出发,探讨国内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相关规定,阐述我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赔偿标准等。  相似文献   

16.
田静 《大众商务》2010,(14):235-235
2009年12月26日,我国《侵权责任法》正式通过,这部法律规定了产品责任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我国法律的一个里程碑性的进步,但是和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相比,仍存在些许不足。本文从分析惩罚性赔偿的定义和功能入手,比较我国和英美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从中找出不足,并进而给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7.
2009年12月26日,我国<侵权责任法>正式通过,这部法律规定了产品责任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我国法律的一个里程碑性的进步,但是和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相比,仍存在些许不足.本文从分析惩罚性赔偿的定义和功能入手,比较我国和英美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从中找出不足,并进而给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8.
从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观之,惩罚性赔偿实乃具有公益性,且依靠“私人执法”的实现形式有助于激励群众维护公益从而降低执法成本,因此,惩罚性赔偿在法经济学上具有完整正当性.在此前提下借鉴美国侵权法的改革举措,可知建立惩罚性赔偿公益基金以使更多受害人获益是该制度正当性的逻辑结果和客观要求,也是侵权法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制度设计上,应...  相似文献   

19.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确定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然而,惩罚性赔偿自从其产生之日起,便备受争议。本文就有关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及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必要性,立法上的不足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进行论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20.
霍尚涛  陆志明 《全国商情》2006,(12):104-105,126
本文通过分析环境侵权同质赔偿原则的局限性,指出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应适用惩罚性的赔偿原则,从而更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同时考虑利益平衡,不过度加重加害人的负担,最终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