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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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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商情》2010,(1):16-17
两院发布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增加“组织、领导传销罪” 2009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入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其中,“两高”罪名补充规定《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在刑法第224条后增加1条,作为第224条之一,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入罪。  相似文献   

2.
Q1:刑法修正案(七)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作为一个新增的条款被列入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将传销犯罪“塞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尴尬局面。但是由于组织、领导传销行为本身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造成了司法实践认识不一,您觉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与刑事责任应如何确定?  相似文献   

3.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刑法修正案六,对原刑法第312条作了修正,两高旋即出台了《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正式确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罪名。本罪作为赃物犯罪的基本罪名,在司法司法中应用较多,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该罪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法理意义。  相似文献   

4.
《全国商情》2009,(11):92-93
Q1:2009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这个司法解释已于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据了解,此次“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对刑法的罪名作出了补充和修改。  相似文献   

5.
《全国商情》2010,(7):10-10
2008年,在全国人大就刑法中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征求意见时,笔者就写过一篇文章,叫做《传销罪必须以开放多层次为前提》。文章中说:“在没有放开多层次直销的时候增设‘传销罪’,无论是对企业、直销从业人员、执法监管部门都将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  相似文献   

6.
危害公共安全罪作为一个类罪名、章罪名,被规定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二章,仅次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重视和予以重点打击的态度。而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准确界定,无疑对正确把握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7.
1997年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2009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予以修正,定罪量刑标准有所改变,2009年10月14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偷税罪罪名改变为逃税罪。本文以作者亲自办理的孙某涉税案件为例,分析了诉讼进程跨越了上述规定时逃税罪的法律适用问题。首先对新旧立法进行了对比,总结出新法对罪名和犯罪构成标准的改变情况,以及由此导致的实务中的问题,其次从法理和实务角度提出了解决的办法,最后总结了笔者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明知”的判定是司法实践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它决定出罪与入罪以及具体罪名,具体而言,明知是表达行为具有可罚性的内在征表,但判断其成立需要客观要素的协助,这也成为长期困扰理论和实务界的一大难点.2016年两高出台颁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6条第2款关于受贿罪故意的推定将刑法中关于“明知”的理解推向了极点.我国现行刑法对于“明知”的使用存在“混搭”现象,故而造成了一系列困境,这使得学者不得不另辟蹊径.  相似文献   

9.
传销作为一种邪教经济,不仅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也给社会的稳定注入了不稳定因素。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说明我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决心,但该罪在规定具体的犯罪行为类型方面还不够全面,应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走私犯罪已历经《刑法修正案(四)》、《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八)》共计七个条文的三次修正,所反映出的立法不完善可见一斑。目前走私犯罪在体系结构、罪名设置、量刑规定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建议以各种走私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利益及其危害程度,作为规范走私犯罪结构体系的前提与依据,完善罪名设置,均衡刑罚配置,保障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刑法修正案(八)》取消走私犯罪4个罪名的死刑适用尤其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死刑废除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我国现行<刑法>新增加的单位犯罪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均将本罪的罪名确定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文结台工程实践经验,针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的主体的几种表现形式项目部、私营工程单位、非法形式下承揽工程的单位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12.
我国最早在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之中以立法形式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加以规定,该补充规定第11条第1款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此规定一经颁布,便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引起了许多争议。该条文的确立,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查处贪污、贿赂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过程中,发现犯罪人拥有与其合法收入相差巨大之财产,而又无证据证明该财产为何种犯罪所得,因而无法制裁的问题。可以说,在立法上是基于功利之需要而救济司法之无奈。1997年刑法吸收了此条内容。由于此罪争议时间较长,争议范围较广,许多方面现也已形成共识,但笔者认为,结合司法实践,对该罪的探讨还存有意义。本文理论联系实际对该罪犯罪构成要件及特征和应该如何更恰当地确定罪名、该罪的证明责任由何方承担,以及立法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由于理论界和司法实务当中对本罪的理解众说纷纭,加之立法不健全,给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造成了很多困难。本文对本罪的几个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刑法罪名。尽管其构成要件较为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凸显出一些问题,影响了该罪的司法适用。本文以本罪的立法沿革解读为切入点,对本罪的犯罪构成作了深入分析,并对实践中罪与非罪、直接故意违法发放贷款以及违法发放贷款并兼施受贿行为等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希冀为该罪的适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增设的一个罪名,《刑法》笫219条列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方面的四种行为方式。然而,所列举的四种行为方式之间有一定的联系,导致如何理解这些行为的内涵在理论上仍然存在着较大争议,进而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正确认定与处罚。  相似文献   

16.
王小箭性骚扰女学生事件背后存在性骚扰是否能够根据现行刑法定罪以及定为何罪、是否有必要专入刑法、如何完善防范机制等多重问题。在对性骚扰相关罪名的梳理上,对性骚扰在当前可以入刑法的各项罪名加以罗列,以强制猥亵妇女罪为例探究罪与非罪的界限所在,得出性骚扰在我国以单独罪名入刑法的时机尚不成熟、应在现行刑法基础上加以规制的结论。而防范性骚扰,则可以从刑法上和其他方面,通过法律和社会的渠道共同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实际效果与立法初衷相差甚远,根源于其立法本身固有的三大矛盾。建议废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刑法》第385条第2款后增加第3款,将国家工作人员持有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以受贿所得论处。增设“拒不申报财产罪”,并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8.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儿童乞讨的犯罪行为是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的新罪,其罪名宜确定为强迫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该罪侵犯的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社会公共秩序只是该罪的随机客体。该罪的犯罪对象没有人数上的要求,组织一人乞讨亦可构成本罪。该罪的既遂应以乞讨者实施了乞讨行为为既遂标准。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第26条、第27条和第28条对刑法第151条、第153条和第157条作了修改,对走私犯罪的刑罚配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方式以及数额认定等方面进行了修正。这些修正体现了世界刑事立法轻刑化的发展方向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密了刑事法网,加大了对走私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本次修正对走私犯罪死刑废除的个罪取舍上过于激进,也未能消除原有走私犯罪法条之间的冲突,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类型化立法问题,因此,走私犯罪的刑法规制还有待后续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1997年刑法在第205、206、207、208条新增加了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四个罪名,由于理论界对这一犯罪研究的较少,而司法实践中正确把握各界认定中的一些问题却是至关重要的,探讨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中的几个特殊问题,以明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具体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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