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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再投资法》应该包含缺少服务的族群
30年前,为了纠正市场失效,我们设计了《社区再投资法》。对《社区再投资法》的修改必须通过21世纪的解决方案来解决20世纪市场以及政府的失败。金融机构和监管者反思《社区再投资法》的初衷,即监管者应该评价金融机构在安全、健全运行的基础上,满足其整个社区信贷需求的记录,其中包括中低收入社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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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区再投资法》在业绩衡量上的变化
可以通过很多方面对《社区再投资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所有由《社区再投资法》监管的机构可以根据其贷款业务进行考核。"贷款测试"包括对许多不同类型贷款的评价,其中有房屋抵押贷款、小型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较大型的机构还要接受服务和投资活动的评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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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再投资法》的立法修正案
自1977年《社区再投资法》得到通过以来,国会已经对其进行了若干次的修订。第一次的修订是作为《金融机构改革、复兴与实施法》(FIRREA)的一部分,要求监管当局将《社区再投资法》评价及评级信息向外界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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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机构结构的变化
立法和监管环境允许跨地区合并和发展,金融机构像上述居民一样,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为了说明这些变化,我们提供一系列图表,来表明《社区再投资法》规范下资产规模各异的机构的市场份额不断变化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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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区再投资法》实施效应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制定和实施《社区再投资法》,是美国政府支持社区经济发展,加强社区金融支持和政策倾斜最有代表性的举措,此法在促进经济的复兴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从此法的一系列做法中得到的一些启示,有助于我们解决经济欠发达(贫困)地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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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再投资法》与次贷危机针对《社区再投资法》的最新指控便是将其列为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在最近的几个月里,一些评论家,例如经济学家LarryKudlow,华尔街日报的编委会成员StephenMoore都认为这次危机的爆发是推行《社区再投资法》的一个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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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通过的《社区再投资法》已经有了三十年的历史。在这三十年中,它经历了一系列事件,包括银行业重组、监管条例的逐步改变,并发展为社区开发中的最优做法。虽然《社区再投资法》取得了许多成功,但如果要使其在促进中低收入(LMI))社区开发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需要进行一次大的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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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和1995年发表的文章中,我曾提议修改《社区再投资法》,允许《社区再投资法》义务在银行问交易,这种方式类似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cap—and—trade)。与环境保护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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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再投资法》公共物品之一:使用支付系统
根据《社区再投资法》的属性,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判断其为公共物品。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向全体公民提供支付服务。现在该服务有三种形式:现金、支票和电子形式,更典型的是"塑料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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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依赖市场机制不足以完美地解决中低收入社区信贷可得性不足的难题。为此,政府相关政策的介入成为必要的一环。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案》以法律的形式对金融机构加大对中低收入社区和人群的金融支持力度作出了规范,同时该法案所包含的灵活性又避免了使存款机构由此而承受过度的守法成本,美国《社区再投资法案》的施行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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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再投资法》已经被证明是银行监管改革的一次特殊试验20世纪90年代大部分时间里,作为联储负责消费者监管和社区事务监管的官员,我很乐意回顾我和我的好朋友,货币监理署的Gene Ludwig一起设计目前《社区再投资法》监管框架的经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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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定和实施《社区再投资法》,按照社会公平性原则,通过法律强制性地使县域金融机构将在社区内吸收的存款的一部分用于当地,反哺社区,从而有效地控制县域资金外流,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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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区再投资法案》自1977年颁布以来,在消除信贷歧视、满足中低收入社区和中低收入居民信贷需求、解决金融机构"第一行动人"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信贷政策在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困难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等薄弱经济环节方面不断加强"窗口指导",但实际效果仍不明显。通过比较美国《社区再投资法案》,我国要提高信贷政策有效性,需要从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的检查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着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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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金融机构满足社区弱势群体的信贷资金需求,利用金融资源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美国制定并实施了社区再投资法,此举明显改善弱势群体融资困难的状况.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贷款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不同程度的"信贷歧视",美国社区再投资法对于解决此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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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琦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9,24(5)
美国<社区再投资法>颁布实施3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经过了七次重大修改,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有很多研究一直为CRA摇旗呐喊,但仍有很多批评者认为CRA扭曲了信贷市场,特别是在面对当前的次贷风暴时,<社区再投资法>又一次成为了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美国目前对<社区再投资法>下一步修改继续进行着广泛的讨论.结合中国实际,在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背景、大趋势下认识县域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问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以及金融服务三农的问题,有选择地借鉴CRA的经验、教训,改善县域、中小企业、三农的金融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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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出台的《社区再投资法》是为了解决外界对金融机构的经济性歧视行为的指责。它引导存款类金融机构通过安全、稳健运营来满足其所服务社区的信贷需求。1在这些指导原则和贯彻这些原则的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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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社会资金变成一池活水?调动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至关重要。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白鹤祥分别在他建议制定《社区再投资法》和《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两份提案中,给出了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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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县域金融服务法"从根本上化解我国县域金融服务难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县域(含城市郊区)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而县域金融服务的弱化又与发展滞后的县域经济相互作用,使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等成熟市场经济体系的立法经验及实施效果,我国应考虑从法制上来解决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