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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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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玺 《财会月刊》2012,(28):25-26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并按竣工决算后固定资产实际成本对固定资产暂估入账价值进行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因此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但由于前期会计估计错误而导致的固定资产暂估价值与其竣工决算后实际成本的重大差异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应遵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
(一)该提的不提。一些企业不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折旧,有的企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早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却长期不提折旧,也不办理竣工决算。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分类计提折旧,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税法虽然允许企业资产在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但应在随后的12个月之内及时取得真实、合法的结算发票,按实际金额调整。  相似文献   

4.
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我国高校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滞后,存在大量已交付使用的资产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序列,仍停留在基本建设环节的问题,致使这部分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脱钓,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为此,财政部于2019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强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实务中高校在建工程转固评估入账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那么,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算和处理呢?<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这一方法,虽然从理论上讲比较简单,但在实务操作时却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出错,特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6.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三点: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新固定资产准则仍沿用了会计实务中的做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  相似文献   

7.
张雪梅 《铁道财会》2004,(Z8):55-57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准则同时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相似文献   

8.
一、折旧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系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减值迹象,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如果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应当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折旧是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折旧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为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的价值应为现行可使用的价值.提取减值准备后,实务中容易产生一个疑问:提取或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应否重新确定折旧额?计提折旧时净残值是按原预计数扣除还是按重新确定的价值确定?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是一大难点,在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0.
李晔 《财会月刊》2010,(8):17-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税法虽然允许企业资产在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但应在随后的12个月之内及时取得真实、合法的结算发票,按实际金额调整。  相似文献   

11.
一、固定资产折旧查账的要点和方法 (一)审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是否合规。1.审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状况。审查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是否清楚,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正确分类,使用年限的运用是否得当。2.审查企业属于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都提了折旧,有无漏计漏提,或不遵守计提范围,擅自多提或少提折旧。3.审查尚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已提足折旧的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提了折旧或不计提折旧。  相似文献   

12.
会计制度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此规定的目的,是简化折旧的计算工作,可以直接在上月份计提折旧的基础上,对上月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调整后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  相似文献   

13.
一、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应于领用时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修理用备品备件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是,企业为大型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如飞机)等资产准备的高价周转件(修理用部件),按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可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那么,如何计提折旧呢?笔者认为:①确认为固定资产的高价备品备件,在储备期间应当按照预计使用的周期,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②确认为固定资产的高价备品备件替换使用时应停止计提折旧。  相似文献   

14.
一、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应于领用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修理用备品备件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是,企业为大型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如飞机)等资产准备的高价周转件修理用部件),按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可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那么,如何计提折旧呢?笔者认为:①确认为固定资产的高价备品备件,在储备期间应当按照预计使用的周期,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②确认为固定资产的高价备品备件替换使用时应停止计提折旧。  相似文献   

15.
医院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自医院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开始当期计提折旧。折旧是对医院固定资产按其应计提折旧额所进行的系统摊销。医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医疗卫生系统会计制度改革的一大进步。为方便医院会计人员学习《医院会计制度》,  相似文献   

16.
现行预算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不含从事经营性的事业单位 ) ,也不提减值 ,使固定资产在使用磨损、实际价值逐渐递减但尚未报废之前 ,账面净值一直是原始价值。导致了账实严重不符 ,有的甚至资产已报废了 ,但账面一直不作调整 ,至使“家底”不清 ,影响了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为此 ,建议建立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需要增设“累计折旧”科目 ,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上增列“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项目 ,以“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以“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单位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17.
新税法规定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双倍余额减法等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新的会计准则也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内的折旧方法。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新准则《讲解》中还专门规范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实践中,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一直存在两种做法和使用两种不同的计算公式。一是按月折旧率和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净值计算折旧,二是按年折旧率和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计算折旧。《讲解》规定采用前一种计提方法,即按月折旧率和月初净值计算折旧。对这种计提方法,作者以为其有不妥之处。现就此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和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8.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我们每个会计人员再熟悉不过的业务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极不规范,计提折旧甚至成了企业调节利润的“调节器”。因此本试从《企业会计准则一固定资产》角度来说明企业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相似文献   

19.
随着《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会计期末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成为会计核算的一种必然选择。从而引发的思考是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 ,其价值转移即折旧的计提将受何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 2 9条规定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 ,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 ,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相似文献   

20.
<正>所谓固定资产折旧,就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除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根据计提折旧额的变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本文主要论述加速折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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