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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评估》2005,(3):4-4,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3.
《北京房地产》2005,(4):127-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各地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各专项资金的征收情况越来越好,特别是中央又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相似文献   

4.
《房地产评估》2007,(6):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相似文献   

5.
《北京房地产》2007,(3):I0002-I00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调控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现就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评估》2009,(9):13-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  相似文献   

7.
《房地产评估》2005,(3):1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
《住房保障》2005,(2):7-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显成效。随着各地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各专项资金的征收情况越来越好,特别是中央又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评估》2005,(3):1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10.
《北京房地产》2008,(2):I0009-I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已经国  相似文献   

12.
《中国房地产》2004,(4):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规范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3.
《房地产评估》2005,(3):1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保密局修订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北京房地产》2004,(12):122-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相似文献   

15.
《北京房地产》2004,(3):115-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关于建设用地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30号)下发以来,各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初步建  相似文献   

16.
《房地产评估》2007,(1):13-16,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据《纲要》确定的目标和原则,制订本地区地籍管理的发展规划,把《纲要》规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7.
《北京房地产》2005,(1):123-123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北京房地产》2004,(12):12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并经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和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办法,于2005年3月底前…  相似文献   

19.
《湖南房地产》2005,(7):48-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根据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总量指标,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房地产评估》2007,(9):1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已经部党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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