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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飞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1):40-42
在会计核算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问题。比如,有些经济业务可能涉及到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有些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不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有些企业将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这些经济项目都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的问题。但在实务中有的企业经常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界限,造成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少缴或不缴增值税的现象。乡镇企业中此种情况也比较多。本文对两者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区别和界限作些探析。一、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 相似文献
2.
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这几部分的内容是增值税会计学习中的重点和难点,实际工作中,也常令会计人员感到困惑。"视同销售"是一个税收概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会计销售,对它的处理涉及的是主体纳税义务的发生和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也是增值税计算中的两个重要名词,它们均涉及进项税额的计算,分别是主体在当期或者日后发生了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需要从当期或者日后购进货物或劳务用途发生改变时的进项税中给予抵减并计入相应时期所购货物或劳务的成本。为何要作此处理?三者的本质区别何在?文章将从内涵规定、税法解读、形式界定和会计处理几个方面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进项税额转出这三个税收上的重要概念进行逐层辨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相似文献
3.
"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都是增值税业务中的特殊行为,也是增值税业务处理中的关键环节.由于"视同销售"会使本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增加,从而增加本期的应交增值税额;而"进项税额转出"会因为本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的减少,而同样增加本期的应交增值税额,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容易将两种行为混淆.文章将从两种行为的概念、范围和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4.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和进项税额转出是增值税业务处理中非常关键的环节。而在实际工作中,常因界定不清这两类业务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容易产生混淆。为从本质上理清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本文从二者概念界定、范围规定和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5.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核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纳税人(本文下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交纳税款与月度终了结转应交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四个环节。其中,进项税额中进项税额转出和销项税额中视同销售行为产生的销项税额的核算,因涉及项目多,极易混淆。一、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所谓进项税额转出是指 相似文献
6.
易玉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9):44-45
视同销售行为和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实务中不易区分,从而导致两种行为会计处理容易出错.本文试图找到简便的方法来对两种行为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对它们的会计处理加以辨析. 相似文献
7.
林毓芝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27)
根据《新企业新会计准则》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实际工作中,在会计处理上容易产生混淆,常因界定不清这两类业务的差异,笔者通过梳理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归纳了两者关于视同销售行为规定不协调之处,通过分析、归纳、总结对两类业务及其会计处理进行区别,从而达到清晰处理两种业务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本文针对现行增值税制下有关视同销售业务和进项税额转出业务,运用货物是否流转出企业、是否增值、业务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这三个标准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区分,并说明了相关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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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马秀萍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0):F0002-F0002
一、两者核算范围不同。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6种情形:①购进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相似文献
11.
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丽云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7):70-71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是随销售额的实现而征收的,纳税人只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增值额就要相应的缴纳税款。但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些货物不是直接销售的,并不产生增值额,按税法规定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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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货物”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经常碰到的两个问题,并且由于其规定的特殊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人员常常容易将它们混淆。从理论上讲,这两者并不容易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实质上就是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贷方转出去,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等有关货物的成本中.“视同销售货物”则是指纳税人转移或使用某些产品时,必须按正常销售核算程序,计算销项税额。事实上,纳税人混淆两者并不是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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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的异同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幽兰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315-316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概述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一般纳税人外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及外购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遭受非正常损失时,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行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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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的核算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然而,会计实务工作者对于这两类业务中是应确认“销项税额”还是计入“进项税额转出”,是确认“收入”还是按成本结转仍难以区分。本文拟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并联系实际工作中的典型例子,对该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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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的日益多元化,企业的经济业务也日益复杂,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出现便是例证.为了提高税务会计的信息质量,本文主要对存货的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提出见解,并对有争议的观点进行理论原理探讨,以提高税务会计工作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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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解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可归纳为:一是将货物(有形动产)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用途,要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货物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则视同销售行为。二是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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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其进项税转出和视同销售两种业务,容易混淆而出现问题,造成企业的税务风险。为让财务人员可以做出清晰的裁定,分别从进项税转出和视同销售两种业务原理分析归纳,提出两种业务的区分原则和顺序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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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接触过的《中国税制》教科书中,关于增值税计征时,一些特定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及视同销售的各条规定,一般都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简单罗列,并不做进一步分析。本文试图对制定这些规定的依据和目的逐条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