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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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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淑敏 《财会月刊》2008,(11):25-2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中。合伙企业的规模通常较小。  相似文献   

2.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  相似文献   

3.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人身份确定所得税缴纳我国于2006年公布了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投资主体由原来的自然人扩大到法人和其他组织;组织形式除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外,增加了有限合伙企业。与自然人、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税收具有特殊性。随着合伙企业的迅速发展,合伙企业税收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鉴于此,本文对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归纳如下合伙企业纳税主体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法》修订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只涉及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收入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4.
税收政策对法人合伙人通过有限合伙制基金获得的其他公司股息红利是否征税,尚缺乏国家层面的明文规定,实践中仍存在争议和分歧。(一)有限合伙企业股息分红的税收规定如果是公司制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如果是法人合伙人通过有限合伙制基金获得的其他公司的股息红利,是否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则尚无权威规定。  相似文献   

5.
第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法人,即公司以其法人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制法人不可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其他组织中属于负有限责任其他  相似文献   

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常见于法律、医药、注册会计师等行业  相似文献   

7.
第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法人,即公司以其法人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制法人不可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其他组织中属于负有限责任其他组织也不可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相似文献   

8.
陈爱华 《财会月刊》2020,(21):157-160
合伙企业本身是所得税"纳税虚体",在涉税处理中一般涉及内、外部资产计税基础调整问题,并需要对合伙份额转让环节及取得持有收益环节分别进行税务处理。然而,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的股东转让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的股权,是否调整合伙企业内、外部计税基础以及是否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一直未得到关注。借鉴2020年某上市公司披露的真实案例,针对债务重组这一特殊背景下涉及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的股东变更可能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财税政策的完善及实务处理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9.
一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税收法律作为税收管理的特别法,在税务管理上的效力要高于普通法。有限合伙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不是自然人,因而征收的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即对企业的同一项生产经营所得,就不同身份的投资主体,既要征个人所得税,又要征企业所得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相似文献   

10.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一般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但实际也有自然人与法人合伙组成合伙企业的情况。  相似文献   

11.
正典型的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私募股权基金(PE)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公司制、信托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有研究认为,基于信息不对称下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考虑,比较一致的结论是契约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机构优于公司制。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相似文献   

12.
有限合伙是我国《合伙企业法》修改后,在私募股权投资(PE)和风险投资(VC)中兴起的企业组织制度。合伙企业由以前纯粹的自然人之间的组织形式演变为自然人与法人以及法人与法人间的投资组织模式,无论是在法律、会计和税收处理以及税收法律政策等环节都亟待对接、调整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有限合伙制的法律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美、英等风险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中,有限合伙是风险投资基金最主要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大公司和个人投资者,他们的投资占总投资的99%,但不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对投资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限合伙人(又称为普通合伙人)为风险投资家,他们出资仅为总投资的1%,负责基金的实际运作,对投资后果承担无限责任。在项目产生收益后,  相似文献   

14.
法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的所得一般有作为全额投资成本收回、全额作为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收益以外的金额作为投资成本收回三种处理方式,不同处理方式对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收负担差异较大;自然人合伙人一般有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不同方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同的方式造成的税负差异也较大。本文结合财税法规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认为将取得的所得区分为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收回两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纳税比较合理。本文还对合伙制基金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下的项目退出所得的财务与税务处理方式、纳税筹划进行了延伸讨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程海涛  李忠华 《会计之友》2012,(21):106-108
公司制和合伙制是组建私募投资公司较为常见的两种组织形式。合伙制形式下的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投资方式税收政策有所不同。合伙企业实现利润,一般只需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公司企业实现利润,既需作为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向个人投资者分配利润时扣缴个人所得税。通常的分析测算结论是合伙企业总税负低于公司企业,但若考虑公司制下个人所得税通常会滞后缴纳,合伙企业退出时可能还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税法中对特定公司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等因素,也不能说合伙组织形式就一定节税。  相似文献   

16.
一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税收法律作为税收管理的特别法,在税务管理上的效力要高于普通法。有限合伙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不是自然人,因而征收的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即对企业的同一项生产经营所得,就不同身份的投资主体,既要征个人所得税,又要征企业所得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明确,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  相似文献   

17.
我国1997年施行的《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多数学者据此认为,原《合伙企业法》只允许自然人充当合伙人,公司等法人不能作为合伙人。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108条规定.“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授权性规定表明已允许外国企业、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实际上就创设了一种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形式——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但是,由于合伙企业最根本的特征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我国境内若还没有商业投资的外国企业或个人因其财产主要在国外.  相似文献   

19.
董再平 《财会通讯》2007,(12):75-76
我国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具有不同的征税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颁发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为避免重复征税,也与国际惯例相一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而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则遵循“实质法人说”,对公司所得和股东所分配的税后利润分别课税。  相似文献   

20.
公司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在所得税税收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投资于这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法人单位,由于身份不同,税负存在差异。本文将以公司为法人股东和法人合伙人两种投资身份,从投资纳税结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比较看税负差异,试图确认现行所得税税制存在缺陷,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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