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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  据几年来的实践,笔者发   现,目前实行的“免、抵、退”税办法可操作性还比较差,存在着业务难度大、工作成本高、操作繁琐、管理复杂等问题,现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办法急需进一步简化。现行“免、抵、退”税办法复杂,可操作性差 1 . 使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复杂 化 从“免、抵、退”税办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时,需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在出现抵减额大于被抵减额时,未抵减完的税额需要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处理起来特别复杂。2 . 对原材料、…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由于“免、抵、退”税办法涉及面广、计算较为复杂,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相似文献   

3.
按现行会计制度中有关“免、抵、退”税处理的规定,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借方下的“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中予以反映。但笔者认为,这一名称设置并不能涵盖该明细项目反映的内容,即其名称仅包含了“抵”税部分,而忽略了“免”税部分。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4.
2002年,国务院决定对我国所有生产型企业的自产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的出口退税政策。此项改革的出台,有利于增强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意味着地方政府和出口企业将面临着不同的情况和选择。据调查:目前孝义市涉及到免、抵、退税政策的企业64%以上集中在煤焦行业。免、抵、退税政策对企业来说最大的优点是无需预缴税款,缓解了流动资金的占用;同时因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降低出口成本,促进了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据纳税人反映,虽然“免、抵、退”税政策规定:当月出口的货物在当月做了免抵,但收集齐单证上报退税机关审批至少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即使有退库计划也不能及时办理调库手续。“免、抵、退”税政策操作起来较为繁琐,财务人员短时间内难以熟练掌握。当地政府认为即期税收的减少导致了财政收入以及财政支配力的减少,因此,地方政府有了一定的压力。面对新情况,地方政府、税务部门需要转变观念,从可持续发展、增强地方经济增长后劲的角度,提高对新税收政策的认识高度,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并利用好新的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真正体现“免、抵、退”税政策的内涵和作用。针对全面推行“免、抵、退”税政策对当地税收和经济带来的影响,孝义市国...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加入了WTO,我国的企业许多将面对更多的进出口业务。同时,随着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不断扩大,很多生产企业的自营出口销售都实行了“免、抵、退”的税收管理。然而,有一些财务人员至今对出口贷物“免、抵、退”的管理和计算方法不甚了解,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免、抵、退”政策的执行,更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笔现就出口贷物“免、抵、退”的基本内容和计算方法简单地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免、抵、调库”政策出台的背景 “免、抵、调库”政策的出台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的实行密切相关。我国自1997年开始在生产企业推行“免、抵、退”税办法,替代了在此之前实行的“先征后退”法。“免、抵、退”方法中“免、抵”的增值税是原来“先征后退”方法下“先征”部分的增值税。按照财税体制,“先征”上来的增值税的25%归地方;地方还可根据这25%来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另外,如果两税(增值税、消费税)超基数,地方政府可按1:0.3得到返还。由“先征后退”改为实行“免、抵、退”后,地方应得的25%的增值税收入没有了,地方附加相应减少,地方税收增量返还也随之减少。如果不做相应的补偿,势必影响地方推行“免、抵、退”方法的积极性。“免、抵、调库”政策就是在准确核算地方因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而减少的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由国库部门办理调增该部分收入。“免、抵、调库”的目的在于准确、规范地统计因免、抵减少的收入,避免该办法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对出口产品的税收政策包括出口征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征税政策是对出口产品照常征税,不实行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是对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但对出口产品在以前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而是将其转入出口产品的成本;出口退税政策是对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对出口产品已支付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本文主要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问题做些探讨。所谓“免、抵、退”税办法,即对出口产品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出口产品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支付的…  相似文献   

8.
《税务学习》2003,(3):46-47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自2003年1月1日以后生产企业报送的出口货物(以销售账载明的日期为准)“免、抵、退”税,一律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3.0版》进行申报和审核、审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邹淼 《税务研究》2012,(6):87-90
"免、抵、退"税方式复杂的计算公式造成许多财务人员的困惑。本文从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发,阐述了"免、抵、退"税方式的计算逻辑以及本质含义,并通过将计算过程划分为内销业务应纳税额计算以及出口业务应退税额计算两部分进行考量,提出了一种简便的计算思路。最后,本文还对免抵税额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提出了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执行“免、抵、退”税政策。这一出口货物税收政策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贯彻落实好“免、抵、退”税政策,将有利于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效率,有利于支持、促进国内生产企业在我国加入WTO后更加直接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对企业降低出口商品的出口成本,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新出台的“免、抵、退”税办法和以前的“先征后退”税办法相比  相似文献   

11.
陈东可 《涉外税务》2001,(12):58-61
1995年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后,财政部曾经以财会字[1995]021号文(以下简称021号文)规范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包括有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但是,该文并未对“免、抵、退”税各环节每项指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方法作出具体规范,企业在实际账务处理操作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的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本文从会计税法一体的角度,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及会计核算做了全面梳理.  相似文献   

13.
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由于存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的差距,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若进项税额不足抵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将会出现贷方余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而且征税的“倒交税”问题。出现这一  相似文献   

14.
从1997年1月1日起,我国对所有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都实行统一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尽管该办法具有降低企业成本、缓解退税指标压力、有效打击骗税等好处,但是由于程序繁琐、政策不明朗,也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问题。本文以退税制度遵循国际惯例的长远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从政策构建、管理优化等角度对“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改革取向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与一般出口贸易“免、抵、退”增值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方法,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之处。其主要区别之处在于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退税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采用“实耗法”的,《生产  相似文献   

16.
王勇 《财会学习》2013,(2):60-61
生产企业出品货物的"免、抵、退"税一直是教学及相关考试中的重难点,为了便于理解与在实践中应用,需要对"免、抵、退"税办法进行理论通俗化讲解与计算便捷化处理,以利于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及实践中财税工作者工作效率的提高。一、对原"免、抵、退"税方法的回顾解析按照财税[2002]7号文,实行免抵退税  相似文献   

17.
在执行新的“免、抵、退”税政策的前提下,我们如何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是目前摆在税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纵观现时新的“免、抵、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探讨的问题,笔者现对以下四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免、抵、退"就成为我国在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的一个新的热点话题.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免、抵、退"中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予以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相似文献   

19.
意大利、希腊、土耳其出口退税体制及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意大利、希腊两国均属欧盟国家,出口退税制度基本相同,主要实行“免、抵、退”税方式,也有“先征后退”税方式和“免税”收购管理方式。土耳其为争取加入欧盟,正按照欧盟的模式改革其政治和经济制度,其出口退税制度与欧盟国家基本相仿。建议我国坚持实行并进一步完善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制度;加快金关、金税、金卡以及金财工程和互联网建设进度;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出口产品的零税率政策;加快退税进度;发挥中介机构在出口退税中的作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将“免、抵”税额不再列入税收计划和出口退税指标。  相似文献   

20.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1994年1月1日之后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从2001年1月1日起,对1993年12月31曰之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也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但是,对于实行"免、抵、退"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未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全国各省份国家税务局对该问题的处理办法也不尽一致,这种现状的存在有悖于国家税收的规范化管理和税收公平原则,国家税务总局有必要对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之后总、分支机构的纳税问题做出统一规定并明确具体操作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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