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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在男女双方是否应进行婚前公证的争论声中,又有部分专家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婚后财产公证。有法律界人士说,这或许要比婚前财产公证意义更大。部分常年接待妇女信访的工作人员透露,不少闹“婚外恋”的男性,都忙着转移财产。如果双方提出离婚,女方的权益将受到严重侵害。此时,婚后财产公证显示出一定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自90年代初我国第一例婚前财产公证在广东出现以后,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20-35岁的女性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有12%。20-35岁的男性接受的也只有15%。结婚就是两人一起过日子。干嘛还分你我?在情意绵绵的婚礼上添加财产公证的噪音。这与建立在男女情爱基础上的那个永远温馨感人的家庭是多么的不谐调啊!太伤害纯粹的感情!这样的传统观念在中国老百姓脑海里已经根深蒂固了几千年。于是,在传统和现实之间。问号就这样横亘在我们面前……  相似文献   

3.
婚前财产协议作为夫妻财产约定的重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婚前财产协议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4.
婚前财产协议作为夫妻财产约定的重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婚前财产协议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杨兵 《新西部(上)》2007,(8X):114-114
夫妻财产约定制又称婚姻财产约定制。夫妻契约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双方)以协议方式对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事项进行的约定,并在约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度适用的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6.
市场化,行政化——哪种公证体制更适合中国? 主持人:公证纠纷频繁上演的背后,都涉及我国公证业的一个基本问题——公证机构与公证人员的身份该如何界定。您认为公证部门应该是行政主体还是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7.
由于《公证法》对公证的性质等规定存在模糊性,导致社会各界对公证的认识不一,从而制约了公证在经济交往中作用的发挥。本文论述了只有坚持公证的公益性的前提;完善相应制度;提高公证队伍的素质,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完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障制度,降低公证业的风险.才能使公证对经济的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8.
互联网实名、人大代表述职与官员财产申报表面看来是并不相干的三件事.实则却有共同的特性。既然官员对财产申报有难言之隐,人大代表述职又面露难色,又何以强求互联网实名?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逐渐剥逝而去,既然要网民“露”,网友都能“露”。人大代表何以就有述职之苦,官员财产就不能“露”?  相似文献   

9.
23年前的暂行条例仍在指导着今天的公证业。尽管从1998年就开始研究公证立法,但公证法为何还是落入“年年立,年年出不来”的怪圈?缺乏一部名正言顺的法律指导和约束,公证业已经摸黑走路了这么长时间。是哪些矛盾和问题让专家争论不休,让立法部门难以定夺?  相似文献   

10.
公证处作“科技红娘”科技成果“远嫁它乡”──武汉市科技公证促使技术市场发育张文武武汉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提供数据表明:1993年武汉市技术转让和技术中介公证862件,比去年增长3.5倍。据不完全统计,经科技公证达成的技术交易额1200万元以上。主管技术...  相似文献   

11.
致读者     
“夫妻财产不分家”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传递着这样的信息:夫妻财产并非全部归夫妻共同拥有。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看来好夫妻也要明算账了。请看《新婚姻法打破夫妻财产“大锅饭”》  相似文献   

12.
吕景洲 《魅力中国》2014,(10):313-313
我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既然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而且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述两项规定意味着,《公证法》将公证双方定位为民事法律关系。但与此同时,《公证法》又将公证机关定性为非营利机构。从上面论述可以看出《公证法》对公证机关的定位不严谨,左右不定。既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同时又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是自相矛盾的。  相似文献   

13.
夫妻财产约定制又称婚姻财产约定制.夫妻契约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双方)以协议方式对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事项进行的约定,并在约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度适用的财产制度.  相似文献   

14.
最近,广西一家民营企业因想上市,自己又不懂其中的操作知识,于是请一家公司代做。谁知被这家公司设的陷阱害得差点倾家荡产。虽然涉案人员已经被司法机关依法抓了起来,但是,要真正判下这个案子,还没有可依靠的法律。 自从改革开放使民营经济不断发展,私人财产日益增多以来,类似这样的案例,也愈来愈多。在舆论界,在“两会”上,为此提出的呼吁一直不断,但是,这样的案例仍然愈来愈多,而且,最后大都不了了之。 私人企业的财产为什么长期得不到保护?如此下去,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国外对私人财产如何进行保护的?什么时候这个问…  相似文献   

15.
王威力 《魅力中国》2014,(5):296-296
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夫妻财产关系作为社会微观的最基层的财产关系,以及家庭职能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其构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6.
公证公信力提高之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证是由国家专门司法证明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其公信力是公证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在公证实践中,公证却面临着诚信流失的尴尬,造成公证公信力遭到贬损。面对公证的失信,有必要探究其深层次原因,并对其进行积极的改进和完善,才是公证公信力提高的根本之道。  相似文献   

17.
我国法律为确保夫妻地位平等,婚姻生活幸福,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秩序,设立了夫妻财产制。然而,受地域、文化、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和束缚,夫妻财产制在运用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应引入公证职能,积极推行夫妻财产约定制。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指出:“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9.
中央的思路很明确,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例。固然,要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让低收入者增收,唯有如此,人们丰衣足食而有剩余,才有可能去置办财产。眼下的问题是,政府如何帮低收入者增收?如何让更多的人拥有私产?这里的关键是普通劳动者,他们的收入只够养家糊口,没有积累,何来财产可言?  相似文献   

20.
纪晓霜 《魅力中国》2014,(17):299-299
在当下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再婚夫妻关系日趋增多,对于这种特殊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大都已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所以存在着婚前财产、子女抚养与继承等多类复杂问题需要权衡,但在调整再婚的婚姻关系时,大都仍然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普适性规定,至今未有调整此类问题较为完善的特殊规定,甚至在再婚婚姻关系的婚后财产分割中,是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我认为应将再婚关系的默认财产分配与初次结婚的家庭关系分开对待,应有其相应的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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