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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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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规范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政策,财税[2009]57号文《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范围、条件等,国税发[2009]88号文《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又就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资产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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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中,对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由原自行计算扣除和经税务机关审批扣除两类改为现行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扣除,该公告取消税务机关的审批权,改为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本文拟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进行举例解析,以便企业准确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报表和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相关税务风险。一、区分实际资产损失还是法定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要求企业应在实际发生并且已做账务处理的年  相似文献   

3.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新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资产损失发布今年第  相似文献   

4.
如何准确地将企业发生的各项货币性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一直是企业经营管理者所关注的问题。笔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企业货币性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认定标准与注意事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说明。  相似文献   

5.
2009年5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新办法),以此来代替《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以下简称旧办法),规范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执行中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6.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新政解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2011年第25号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5号公告),同时废除了2009年发布的国税发[2009]88号文《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后续出台的若干补充文件。25号公告与国税发[2009]88号文的制定依据相同,但在结构...  相似文献   

7.
自2008年我国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除金融等极少数行业按会计准则提取的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外,大部分企业在会计上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都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我国金融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历经多次变更,政策规定的不断变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征纳双方都造成了很多困惑。本文围绕金融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变更脉络,分析现行政策在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金融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全文共计八章五十二条,从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和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等方面,对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9.
王代玲 《财会月刊》2011,(10):74-74
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5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该管理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等共八章五十二条,对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0.
《财会月刊》2010,(2):78-78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条规定的精神,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  相似文献   

11.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企业资产损失的认定与处置,资产损失的具体内容及会计核算加以阐释。  相似文献   

12.
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对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的一系列资产损失情形及适用政策进行了明确。现  相似文献   

13.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其中也包括应收账款发生减值计提的坏账准备。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应收账款划入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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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对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予以扣除的一系列资产损失情形及适用政策进行了明确。  相似文献   

15.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772号文件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条规定的精神,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  相似文献   

16.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时要做纳税调增,转回时做纳税调减。很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常常会发生错误。本文以建设银行贷款为例说明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资产准备金的纳税调整过程。  相似文献   

1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财税差异,在2011年5月1日,《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以下统一称"公告")发布后,税前扣除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则规定,  相似文献   

19.
《财务与会计》2012,(6):77-7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制度>第51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常见的减值准备有: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八项.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简称<税前扣除办法>)指出:"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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