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事故责任认定是作出事故处理结论的重要环节,也是涉及因素较复杂、存在问题较多、争议较多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之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中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规则),也规定了各方当事人事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但这两个原则的评价要素不一致,致使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中,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后,在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存在赔偿归责原则和责任认定原则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据此,责任认定实际上是行政确认行为。2000年公安部下…  相似文献   

3.
<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关键环节,认定结果关乎事故当事人刑事、民事处罚决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责、同责、次责和无责五种情况。但目前国内尚未发布统一的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明晰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成了交警实践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在实际工作中,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易受环境要素、人为主观认知等影响,进而会形成“类案异判”的困境。本文通过借鉴自动驾驶冲突模型,将传统车辆事故的真实情形构建为不同危险场景,以结构化交通事故事件为数据来源,构建标准化的危险场景数据库平台,实现对事故的重构与仿真研究,为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事实进行勘察、调查、汇总各种证据后作出证明当事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的一个过程,主要对当事人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定性、定量的结论,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确认的过程,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适用过程。  相似文献   

5.
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所查明的事实,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和过错大小所作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虽然不能等同于法律责任,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即通过分析违章行为与造成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我们将这一认定原则简称为"因果关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较之以…  相似文献   

6.
<正>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们一般认为是分析各要素在事故形成所起的作用和作用的量化问题,是对事故因果关系的一次鉴定,为顺利解决法律责任提供依据和证明。我国事故责任认定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十分鲜明的特色,本文试图对事故责任认定理论做一些探索。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制的形成据笔者查阅资料显示,1955年,北京市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裁定的规定,将事故责任划分为主次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以违章条款多少来定责任大小。1960年,北京开  相似文献   

7.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祛》,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确认当事人责任大小的单方行为。它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四项职责之一,为公安机关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提供依据。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其争议很多,其中的焦点是对其如何救济?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能否仅就责任认定提起行政诉讼?如能,法院又应当如何作出判决?本文就这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卜简称《办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法规。这一重要法规的实施,为在全国范国内统一交通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执行中部分地方出现了对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属何件质的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即: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维持、变更或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不服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对此。有人认为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令法权益是否被侵犯…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机动车拥有量的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呈现上升趋势,并且,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引发的诉  相似文献   

10.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不服时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查核实的一项制度,它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公平、公正、合法的一道有力屏障。2007年6月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第十四项首次允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存有疑义时提出复核申请,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专节规定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从而正式确立了我国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制度。  相似文献   

11.
责任认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非常关键的环节,目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具体实践中更是见仁见智。针对“是借道通行,还是违章逆行”一案,我谈点拙见。 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性质的认识 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人民法院开始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诉讼范畴,使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律性质的认识问题更加凸现。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对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行为与道路交通事故后果之间作用力…  相似文献   

12.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实践中,事故责任认定是各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结论性环节,也是应用法律技术较多、结论争议较多的环节.目前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实务界,"可预见性"规则不断地被引入侵权领域的责任认定中,当事人在实施"过错"行为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能够"预见到"的"可预见性"认定问题,是认定行为与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的前提,其规则应用不但关系到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是否成立,还关系到所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范围.因此有必要对"可预见性"规则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应用进行实践探讨.  相似文献   

13.
<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实践中,由于一些事故的形态较为复杂,涉及的证据确认及成因分析的相关问题,须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进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以客观事实作为基础,加以较为严谨的逻辑推理,具有较强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在交通事故认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根据鉴定意见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损害扩大的形成机理,适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规则,  相似文献   

14.
读了贵刊1999年第3期刊登的《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一文后,颇有感触。现就文中的有关论点谈一些本人的看法,与徐斯逵同志商榷,也供同行们参考。一、关于“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有三个重要的环节:一是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二是分析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三是分析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这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步曲,缺一不可,不可合并。因此,《规则》中不应将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简称为‘因果关系’原则”。二、路权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作用对于路权的…  相似文献   

15.
2004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辟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纪元,确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模式.其中的变化之一就是将"交通事故责任"又称之为"当事人责任",二者除了称谓差异之外并无本质变化.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和第92条确立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的新规则和新依据,二者分别成为当事人责任"认定"和"推定"的依据.科学、公正地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或者当事人责任成为交通事故处理的关键内容和重要环节,为了使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途径和方法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配套实施的部门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赋予了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的权力.  相似文献   

16.
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交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罪与非罪及其人切身利益。纵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发展,法律依据、指导理论、思路方法、社会环境都在不断变化。当前,各地在相同的法律依据下,产生了多元的理论和思路,出台了不同的事故认定规则和方法。实践中各地选择性运用"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加重原则、信赖原则"等,有的甚至用"多数原则、摆平原则",缺乏科学性、稳定性、可操作性,难以正确把握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之间的关系,容易被舆论、信访、批示等案外因素绑架,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管理》杂志今年第3期刊载了徐斯逵同志《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一文(以下简称“徐文”),对目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某些内容提出了挑战,试图通过对交通违章的危险程度和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进行分类,“办案人员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只需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按类别对号入座,即可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从而解决“同一起交通事故在不同办案人员手中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的难题。无疑,如果徐斯逵同志的“责任法定规则”能够成立,那将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一次重要改革。然而,作为常年工作在最基…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请问,“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应由谁认定?  相似文献   

19.
“此责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彼责任”,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当事人的“责任”;此责任非彼责任,是指前者的“交通事故责任”非后者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与“以责论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当前处理交通事故的法规依据。“以责论处”是交通事故处理的核心理论。其中“责”是指“交  相似文献   

20.
<正>2011年4月3日,唐某驾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京津二高速与五环立交口处与王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唐某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支付了修理费87399元,该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02年12月5日。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唐某的车进行了贬损价值评估,确定其贬损价值为33000元。王某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