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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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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执行)中的第6条规定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构成增值税税基: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12条补充说明了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表现形式,即为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  相似文献   

2.
一、增值税相关税法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执行)中的第6条规定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当构成增值税税基: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3.
一、税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  相似文献   

4.
宋常  张丽娜 《审计与理财》2004,(8):16-17,41
(一)关于销售时的价外费用。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的规定,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而现行会计规制中的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在会计核算中,价外费用并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企业计算的增值税与“主营业务收入”不完全具有对应关系,这使得计税销售额不具有历史凭据的特性。企业对此若不加以说明,税务机关则难以查找到价外费用这部分计税销售额。显然,这不便于税务人员对计税依据的核查与认定,不便于增值税的计算、稽核及征收。  相似文献   

5.
正免税农产品的"税",指的是增值税。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免税农产品的涉税政策首先,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次,发票的开具。《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相似文献   

6.
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购销业务中,延期付款发生的滞纳金,是否应交增值税?笔者的理解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发生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相似文献   

7.
税收实务中,在对代收款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作为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判断上,实务工作者存在意见分歧,这与现行税法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释有直接的关系。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款项若不归属于纳税人并且不由纳税人开具发票,则对代收款项既不应征收增值税,也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两种税都要征收。  相似文献   

8.
税收实务中,在对代收款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作为价外费用的代收款项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判断上,实务工作者存在意见分歧,这与现行税法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释有直接的关系。本文的案例分析表明,款项若不归属于纳税人并且不由纳税人开具发票,则对代收款项既不应征收增值税,也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两种税都要征收。  相似文献   

9.
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二销售额X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从事应税消费品且采取  相似文献   

10.
商品流通企业经营中,经常会发生代收代付款项。所谓代收代付款顶,是指通过企业收取并支付,但不作为企业的收入和费用、不影响企业利润,在往来帐中核算,期末往来明细科目余额为零。这样的会计处理,虽真实的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但往往同税法相违背,按照税法,这种款项视同销售收入,应作纳税处理。增值税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计算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说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何款利息)。包装费、…  相似文献   

11.
应纳增值税额的简易计算方法于国山我国规范化的增值税采取价外计税、发票扣税计算征收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12.
江芳  罗贤慧 《财会通讯》2008,(2):100-101
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税种之一,涉及的税额大,税目多,在我国税收体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企业税务筹划的重点。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组成部分,是增值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在购销货物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运输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  相似文献   

13.
《财务与会计》2016,(17):70-71
1.问:一般纳税人企业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受用工单位委托向其派遣劳务人员.请问:对外劳务派遣服务分别应如何计征税款?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4.
政策速递     
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纳税人按规定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或计算预缴税款的依据的,其允许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上述凭证包括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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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值税审计应注意价外费用审查罗晖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大多企业都能规范、准确地按《条例》计提缴纳税金,但我们对企业增值税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价外费用漏提增值税尤为突出。根据《条例》及《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指纳税义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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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涉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中发生的运输费用,有的是混合销售,有的是代垫运费,有的是价外费用、有的是正常销售费用,其会计处理各不相同,对增值税缴纳也有不同影响.笔者就此谈些学习体会.  相似文献   

17.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除某些特殊行业外,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虽然除了娱乐业之外,其他行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并不高,但是如果按全额缴税,税负也不低。并且,如果纳税人按全额计算缴税,每经过一道环节,就要缴纳一次营业税,往往会造成重复纳税,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依据“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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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一样计算销售额侯孝华《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4年第4期刊载巫绪祥的《实施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一文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销售额不对,应该改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纳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而和一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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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增值税检查中,发现有些企业由于没有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增值税价外费用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和税收政策规定,造成对价外费用的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不当,致使企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价外费用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的误区1.有的企业没有准确地判断哪些属于价外费用,哪些不属于价外费用。如有的企业将平销行为的返利按价外费用处理,混淆了平销行为的返利与价外费用两个概念及其计算方法。2.有的企业没有按照价外费用的规定进行操作,使不属于价外费用做成了价外费用。如某企业供货方委托承运企业运送一批货物给购货方,承运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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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企业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运费,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企业自己进行运输装卸,随后向购货方收取劳务费。二是委托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单位承运,企业先支付承运部门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销货方,销货方入账后再向购货方收回运费。三是销货方代理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由销货方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根据税法规定,第一种情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第二种情况属于价外费用;第三种情况属于同时满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其中,混合销售行为和价外费用对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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