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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企业经批准无偿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分别调增或调减资本公积的数额。而对于无偿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和对外捐赠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因对外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为什么对于同样性质的经济行为,《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呢?笔者认为,上述相关规定有不妥之处,有待改进。一、该项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缺陷1.规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很明显,无偿调入、调该出固定资产的规定是针对改制前的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改制以前,企业产权比较单一,国家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有企业之间相互调入、调出固定资产,对于国家来说只是财产位置的转移,而国有资产的总额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化。国有企业改制以后,企业产权逐步多元化,除了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国有股外,还存在其他股东权益。对于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冲减资本公积这一会计规定,势必损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作为规范并指导企业经济行为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数年来不断地修订,而关于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规定却从未修订过,已明显地滞后...  相似文献   

2.
伊彩红  邹小平 《新智慧》2005,(11):72-72
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企业经批准无偿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分别调增或调减资本公积的数额。而对于无偿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和对外捐赠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因对外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为什么对于同样性质的经济行为,《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呢?笔认为,上述相关规定有不妥之处,有待改进。  相似文献   

3.
一、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一)以现金出资用现金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以支付的全部价款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支付的价款中含已宣告发放而尚未领取的股利,还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此种情况下不影响企业利润,所以不涉及纳税调整。(二)以固定资产出资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当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其他单位投资时,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公允价值小于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按公允价值大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以固定资产出资往往涉及纳税调整问题,下面分两种情况举例说明。1.将公允价值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了当期利润,那么,在计算所得税时,此项营业外支出是否应在税前扣除,即是否进行纳税调整?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投资的企业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账面价值,即作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因此使该项固...  相似文献   

4.
吕焱 《新智慧》2002,(3):45-45
《财会月刊》2001年第20期刊登了曾纪澍的《浅析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损赠的核算》一(以下简称“曾”0,对于现行会计制度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提出了异议,曾认为,如果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途不予处置,应在资产价值摊销完毕时,按原确诊的入账价值计算应交所得税,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损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同时,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损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果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途出售或转让,除按一般的固定资产出售和无形资产转让进行核算外,不 按原接受损赠时的入账价值计算应交所得税,分录同上。但笔认为。这产核算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而应采用下述方法核算。  相似文献   

5.
对于企业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投资评估确认价与账面净值的差额应如何处理 ,众说纷纭。笔者试从制度变迁这一方面说明其处理方法及理论依据 ,并提出一点看法。例如 ,某企业有一专利权 ,账面余额为10万元 ,对外投资确认价为12万元 ,其确认价高于账面余额2万元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企业财务通则》第24条规定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投资的 ,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对于资产重估确认价值小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以下简称“减值” ,反之为“增值”) ,一般教材上作减少“资本公积”处理。2.1998年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 :增值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若同一资产再次评估为减值 ,则先冲减“资本公积” ,若不够冲减再作为当期损益 ,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3.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 :投资差额如果是升值的 ,作为“资本公积” ;如果是减值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即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4.《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第76条规定 :如果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因重估而增加 ,那么增值应以“重估盈余”科目直接贷记股东权益 ,...  相似文献   

6.
王凌雁 《新智慧》2004,(11A):56-57
一、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有关所得税处理的规定。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需计算未来应纳的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确定的价值计算的未来应纳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纳所得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企业使用、摊销或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相似文献   

7.
刘冠勋 《新智慧》2007,(10):32-33
一、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涉及留存收益还原的问题 1.编制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在编制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在抵销了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其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后,需要做分录: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下同)”项目,贷记“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合并方合并日会计报表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余额(即确认了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的账面余额)为限将合并方享有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进行还原。  相似文献   

8.
于蕾 《新智慧》2004,(8B):46-46
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关联暂行规定》),上市公司将持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关联方,应将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简称《合并暂行规定》)中,没有具体规定这一类交易的抵销处理方法。但注册会计师教材中是这样处理的。对于销售企业来说,在其个别资产负债  相似文献   

9.
方飞虎 《新智慧》2005,(7):57-57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有关要求,当处置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时,按原先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笔认为,这一处理方法不尽合理。  相似文献   

10.
周光荣 《新智慧》2005,(10):29-29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并只考虑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种情况)中对“债务转为资本”这一方式所作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并把这一差额进一步明确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笔者认为,这样处理既不符合“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核算内容的规定,也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一、外购商誉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涉及外购商誉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为:按购买时接收的全部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有关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或承担债务(如发行债券)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以上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借记“商誉”科目。如果以上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不确认商誉,而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相似文献   

12.
郑蓉 《新智慧》2006,(2):24-25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并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之中较低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于这一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特别指出,由于无形资产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将原值和累计摊销分设两个科目反映,“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反映无形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账面净值,因此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叉得以恢复时,无需像固定资产那样编制补记累计摊销数的会计分录,只需直接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恢复。  相似文献   

13.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按确认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两者差额部分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笔者认为,将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有以下不妥:第一、按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资产在处置即价值实现时才交纳所得税,收到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其价值并未实现,就不应作所得税处理。尤其是接受无形资产的捐赠,企业一般持有的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当收到捐赠时,就作所得税的处理,很显然并没有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第二、“递延税款”是企业核算所得税时采用纳税影响法产生的,即税前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因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要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而在收到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本身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实现,不存在着时间性差异问题,人为地作所得税处理,不合理。第三、将未来应交的所得税直接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则会增加负债总额,不能准确地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对企业融资等均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笔者建议,对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在收到时不作应交所得税核算,按确认的入账价值暂时全额记入“资本公积”,待以后领用、价值摊销...  相似文献   

14.
祝焰  莫清 《新智慧》2004,(4B):38-38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有普通债券和期权特征的特殊证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进行处理。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份或资本时,应按账面价值结转。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价值与转换的股份面值的差额.减去支付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发行附有  相似文献   

15.
郦小芳 《新智慧》2006,(9):67-67
现行会计实务中对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作如下会计处理: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笔认为上述处理欠妥。  相似文献   

16.
钱笑红 《新智慧》2005,(5):54-54
在以存货清偿债务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债权人如何确认该项存货的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债务人应按债务的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存货,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②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  相似文献   

1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出售、转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相似文献   

18.
钱笑红 《新智慧》2005,(13):54-54
在以存货清偿债务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债权人如何确认该项存货的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债务人应按债务的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存货,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②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  相似文献   

19.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严重亏损时,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亏损额,在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时,尚有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登记在备查簿中。但此时,股票市场仍有市价,尚可出售转让。投资企业在出售此项投资时,会出现如下情况:一、以为零的账面价值结转为成本法下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下降,或因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权益法时,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笔者认为,以上规定未考虑账面价值为零时的结转情况。投资企业出售此项投资时,持股比例会下降至20%以下,一般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若按《准则》规定,应按其为零的账面价值结转作为新的投资成本,那么在成本法下,账面上的投资成本就为零。这与实际资产数不符,与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实质不符,也不便于会计实务操作。因此,可将其与出售该项投资看做同一笔业务处理,以其剩下的股票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二、分配现金股利冲减账面价值为负数《准则》规定,会计核算由权益法改为成...  相似文献   

20.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制度》借鉴国际会计的最新惯例,针对目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仅就“谨慎性原则”而言,一方面考虑企业面临的商业环境、增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要求全口径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方面强调不许计提秘密准备。这样,企业就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加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笔者现就“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十八点体现作以下表述:1.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在原来计提存货、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三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要求,并具体列示了这三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从而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借此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2.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在对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上,《企业会计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债务重组产生的差额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不列作当期损益。对于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则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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