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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畲族是我国东南地区的古老民族,有人口63万(1990年),分布于闽、粤、赣、浙、皖五省区。这一分布格局奠定于清代。舍族研究的学者大多认为造成合族长期迁徙而广泛分布的主要原因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依此,探讨舍族赋役史自然是非常重要了。然而,鲁族研究自1906年开始至今,已有论文和介绍性文章3to多篇、专著10余本,而论述舍族赋役史的,唯有《鲁族简史》和《蜜族史稿》。蒋炳刘先生于其参撰的《会族简史》有关赋役概述的基础上,在其《舍族史稿》中加以展开论述,虽然前后累计只有9个自然段,(’担率先开拓这一纷繁…  相似文献   

2.
我在《北魏前期徭役问题初探》①一文中,着重讨论了北魏前期徭役之征从落后、原始的状态走向制度化的趋势,强调了对州郡百姓征役的重要性及其积极意义。现在接着来谈自孝文帝改革以来的北朝徭役制度和徭役之征的轻重问题。 一、孝文帝改革以来北朝诸政权关于徭役的条令 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孝文帝始行均田制,接着于下一年又颁行了三长制和改革赋役制度。关于改革租调问题,我已撰《略论北魏孝文帝以来的租调制度》一文②。这里就谈孝文帝太和改制中所涉及的摇役问题。《魏书》卷110 《食货志》云:  相似文献   

3.
自前凉张骏于东晋咸和二年(327年)置高昌郡开始,至北凉残余势力沮渠安周承平十八年(460年)为柔然所灭,高昌一直是凉州(或沙州)的一个属郡,在一百三十四年间高昌郡历经前秦、后凉、西凉、北凉等割据政权的交替统治。在这些割据政权交替统治下,高昌地区人民受尽苛捐杂役搜刮之苫,史籍中就有“赋役繁重”、“赋繁役重”的说法。但是,关于此一时期高昌郡的赋役制,史籍却完全失载。吐鲁番出土的言及北凉时期赋役的文书,可说是仅有的宝贵资料了。本文试图据有关的十七件文书,就高昌郡的赋役制略作考证。  相似文献   

4.
张献 《经济研究导刊》2014,(31):314-315
西汉初年,长期战争造成了社会凋敝,物资匮乏。统治者提倡节俭,带头恭行节俭,减少赋役,减轻百姓负担,形成社会节俭风尚。对汉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封建政权起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一、引言 北魏的租调制度作为中国古代封建赋税制度的重要一环,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它是魏晋租调剥削办法的延续、发展,并成为北朝隋唐(两税法成立之前)时期封建政府对广大农民进行赋税剥削的基本模式。然而,北魏租调制度自身亦经历了不断变化、演进和逐渐趋于相对完善的过程,并对这段历史的复杂关系,拓跋魏的封建化和民族融合,中原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都有重要影响。考察北魏租调制度,有助于我们从一个侧面,加深理解当时历史的进程。本文拟在学者们研究的基础上,先就北魏前期(孝文帝改革之前)的租调制度再作一些探索,提供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以供参考。至于孝文帝改革后实行的新的租调制度,以及与租调制度密切相关的徭役之征,因篇幅限制,将另文讨论。  相似文献   

6.
关于清前期的赋役制度与赋役改革,国内学界与日本学界已对制度总体、摊丁入亩、均田均役、图甲变动、户籍重建、赋役册籍等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众多成果。清前期赋役问题的研究不但脱离了明清并论的附庸地位,且研究视野日益扩大。对相关成果的梳理既有助于该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也可指明日后深化研究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元代农村基层组织与赋役制度陈衍德笔者在参与《中国赋役制度史》①一书的撰写时,注意到元代农村基层组织与赋役制度的关系问题,但限于该书的体例和篇幅,无法就这一问题展开论述。本文拟就此进行一些探讨。元代农村的基层组织是社,社的编制以自然村为基础。在中国封建...  相似文献   

8.
明代纲银法     
纲银法,是明代赋役制度史上一种征派徭役折色的办法,主要行于福建,它是对里甲正役的重大改革,并由此成为一条鞭法的先导之一。明代这一重要的徭役制度,由于后来屡经变革,若干重要方面已经混淆不清,迄今尚未见专文考述,而在提及纲银法的一些著作中,均已失其本来面目。因此,笔者不揣谫陋,试作探究。  相似文献   

9.
一、议“庸” 输庸代役的规定,在唐朝赋役中曾作为一项制度肯定下来,对此,治史者多从“减轻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徭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转化”着眼,认为它能使农民较多地按照自己的意志和依照农时进行生产,所以它是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历史变化,给予较高的评价。对此,本文以为尚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唐朝的赋役制度,在两税法改革之前,主要以租庸调为主,但也还存在着地税、户税及各种工商杂税。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本文只将租庸调作为唐朝前期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其它各种税收暂且不论。 建立在均田制上的赋役制度,就我们现在所知,共有北魏、北齐、北周、隋、唐五个朝代的五种制度。从政府的财政收入(指实物或货币)看,北魏、北齐、北周和隋都只有租调两项。而唐朝因为规定了可以输庸代役,则财政收入由租调两项一变而为租庸调三项。无疑,就财政收入而言,唐朝的来源比北魏、北齐、北周、隋要有利得多。从唐朝政府来说,规定输庸代役,并非为了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而是另有所图。  相似文献   

10.
明末清初,是里甲制向图甲制的转承时期,也是中国赋役体制发生质变的重要过渡时期。本文从存留下来的浙江遂安、徽州祁门两县的赋役册、实征册入手,以该地区“户”的演变为视角,观察户与其上的里甲、家庭与其下的丁口之间关系变化,以此考察浙皖丘陵地区赋役制度的整合。浙皖丘陵地区,从明初至嘉靖年间,户既是赋役承纳主体,也是赋役评定客体。到了明代末期,户仍是赋役承纳主体,赋役评定客体的功能已经减弱。顺治年间户的含义与明末基本相同。康熙年间,是户的含义发生剧烈变动的时期,户双重身份基本瓦解。  相似文献   

11.
黑水城出土的两件西夏手实文书,内容主要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户主相关信息,第二部分是土地信息,第三部分是家庭人口信息与财物信息。这与唐宋手实的登载内容在顺序上有所不同,尤其是在土地信息和人口信息这两方面。西夏是土地信息在前、人口信息在后,唐宋则相反。这不仅仅是书写习惯的不同,还与西夏的赋役制度有关。同时,这种差异与唐宋赋役制度的历史演变息息相关,特别是均田制崩溃后、以丁身为本转为以资产为宗的赋役制度,深刻影响了西夏的赋役制度。  相似文献   

12.
明代赋役改革导致徭役折银定额化,但里甲役仍需亲身承担,是一项不确定的负担。针对不同负担,编户发展出不同应役方式,在家族组织不同层次上订立共同应役合同或者委托承揽契约,通过多层次复合性应对策略分散了风险、减轻了官方改革残余的徭役负担不确定性对生活的影响。应对策略所遵循的明晰权责、细化收益风险分担的原则显示出户内赋役应对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很强"可计算性"的契约关系。  相似文献   

13.
东晋南朝的赋役制度,史学界已有许多论著、论文作了深入的研究,但因这一时期史事纷繁,有关资料又很不足,所以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探究。本文拟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就正于方家。 一、田租 东晋初年的田租制度仍西晋之旧,“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相似文献   

14.
一、明代免除徭役的条件和专业役户的优免 在明代,人们要免除徭役负担,除了用非法的流亡方式逃避之外,就只有具备免除徭役的合法权利。徭役本来就不是人人都必需服役,一向都有免除徭役负担特权的人。最早免除徭役的记载,见之于《周礼》,叫“施舍”,秦汉以后,叫“复除”,到明代则叫“优免”。照《周礼》记载,小司徒主管徭役的“施舍”即免除,乡师、乡大夫根据应该服役和免役的标准分别编定承充徭役和免除徭役的册籍:“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募,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这里所讲的服役和免役的原则或基本精神,秦汉以后的历代王朝都将它们继承下来,一直到明代还是这样。 《周官》规定的上述免役办法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根据生理的或身体的条件而规定的免除;第二种是根据人们的社会经济条件而规定的免除。第二种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负担有专业徭役而将一般的徭役负担免除;另一类是对于具有特殊身分、地位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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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前期徭役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北魏前期徭役征调的对象及其变化拓跋魏是十六国内迁诸族中入塞较晚的一支,而且当它征服周边诸族和初临中原之时,还处于刚从原始社会转入阶级社会的发展阶段.在征调徭役方面,即具有与其社会发展水平和情况相适应的特点,也有在前代和同时并存的其他政权影响下不断沿袭汉族封建徭役制的倾向.而徭役征调对象所呈现的复杂情况及其变化,正是这一历史特点的重要表现.根据历史记载,当时徭役征调的对象,可以粗略归纳为三种情况,现逐一介绍并述其演变如下.  相似文献   

16.
秦汉时期,封建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为了发展经济文化,从地方到中央,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性文件广泛运用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秦汉的档案制度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正>《魏晋南北朝考课制度研究》出版于2009年,是王东洋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之上整理而成。考课制度是考察官员政绩的一种重要方式,因而是研究中国古代政治运行和社会经济状况的重要内容。考课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是伴随新型军国的兴起而产生的。秦汉是考课制度的形成时期,各项考课标准和流程逐渐形成。魏晋南北朝与大一统之秦汉不同,政权分裂,因而很难实施统一连贯的考课制度,研究起来难度较大。学术界有关魏晋南北朝的考课制度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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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自永乐年间(一四○三至一四二四年)迁都北京以后,为了确保京师百官和京边卫军的粮食供给,以加强明朝封建专制政权的统治,每年需要从东南地区通过南北大运河调运数百万石粮食到北京等地。因而修造漕船以资粮运就成为明代漕运的当务之急。明朝统治者对此极为关注,把它视为“军国大计”,专门对漕船的修造办法特别是船料的派征作出严密的规定,并在赋役形式下把这项沉重负担无偿地摊派到东南农民身上。本文仅就明代漕船的修造办法与船料派征的方式及其影响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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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伍丹戈先生的新著《明代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的发展》,得益非浅。此书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十万余字,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研究明代的官田和民田。第二、第三部分探讨明代均田、均粮运动的由来和发展。第四部分阐述明代均田、均粮运动的历史意义,也是本书的结束语。全书内容充实,分析缜密,是作者多年研究成果的汇集。它的出版,对于中国古代经济史,特别是对于明代经济史的研究来说是一个可喜收获,读者会因此而有所裨益。 (一)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曾是我国史学界热烈争论的重大问题之一。有的主张,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有的则认为地主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土地所有制形态。然而就实际的土地问题作具体细致的分析,还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土地制度的具体深入研究更是欠缺。作者选择了明代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官田和民田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这种研究工作是十分有意义的。 作者围绕这个问题,首先研究了明代官民田土的来源。作者认为,明代官田的来源,常常是凭借封建国家的统治权力,通过各种籍没形式而取得的。虽然屯田,牧地和赐乞庄田不是来自籍没,但也是依靠统治权力取得的,而且是比籍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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徭役。即古史上所谓力役之征,是最高权力机关的封建政府向农民榨取的“无酬剩余劳动”。秦汉时,它包括兵役、劳役及其它杂役。西汉封建王朝的力役之征,名目繁多,办法严苛,其繁重远重于租赋。 在封建社会里,徭役普遍存在。西汉也是如此,广大劳动者身上的兵役、劳役负担相当重。 汉代徭役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劳役负担往往比兵役负担更沉重。一般地说,西汉的兵役承秦制,但也有不同:一是服役年龄逐步增大。景帝二年前,应是十七岁始傅。据秦简《编年纪》载,秦昭王四十五年“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在“今元年”,即秦始皇元年“喜傅”,正好十七年。汉初因战争频繁,也只好承秦制。刘邦“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就是证明。到了景帝二年,经济恢复,战事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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