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潘宗玲 《新智慧》2007,(8):27-27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形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处理分为两种情况:①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即出售无形资产;②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即出租无形资产。在编制抵销分录时,笔者认为,对于出售无形资产,母子公司处理得比较恰当,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营业外收入;贷:无形资产。而对于出租无形资产,虽然母公司的处理比较妥当,但子公司的处理有些欠缺。[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税制立法不够完善,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尚无明确规定。通过对无形资产特征的分析,独立交易原则和目前常用的几种调整方法并不适用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应引入功能、风险和收益配比原则和较为适用的利润分割法。  相似文献   

3.
本对企业集团中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如何抵销由于集团内部无形资产交易所引起的会计报表要素的重复计算填列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从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和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两个方面,运用实例来分析、说明其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如何进行抵销处理。  相似文献   

4.
对于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大部分教材中都是这么阐述的:“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但笔者认为,将“营业税”作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组成部分是不妥的,因为工业企业实际需缴纳的营业税并不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目前我国营业税包括9个税目:①交通运输业;②建筑业;③金融保险业;④邮电通信业;⑤文化体育业;⑥娱乐业;⑦服务业;⑧转让无形资产;⑨销售不动产。以上前7个税目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对于工业企业,这些劳务属于工业生产以外的劳务,很少发生。如若发生,应作为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处理,对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获得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作为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进行核算,相应地,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吕焱 《新智慧》2002,(3):45-45
《财会月刊》2001年第20期刊登了曾纪澍的《浅析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损赠的核算》一(以下简称“曾”0,对于现行会计制度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提出了异议,曾认为,如果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途不予处置,应在资产价值摊销完毕时,按原确诊的入账价值计算应交所得税,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损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同时,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损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果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中途出售或转让,除按一般的固定资产出售和无形资产转让进行核算外,不 按原接受损赠时的入账价值计算应交所得税,分录同上。但笔认为。这产核算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而应采用下述方法核算。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转让以及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在无形资产占比重较小、经营中作用不够显著的情况下是可行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在此情形下,准则中的有些规定则显得过于简单且不尽合理。本文从工作实务出发,对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摊销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7.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或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而税法基于有关资产在交易的对方“先分解为销售(转让)”且已完税的前提下,规定无形资产的接受方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因此,企业在该无形资产摊销或转让时应作纳税调整。对于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其实际成本入账。同时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所接受的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二、无形资产的摊销《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除另有规定外,自创或外购的商...  相似文献   

8.
无形资产评估中未来收益的预测王运长徐晓斌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三大基本方法。它们既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评估,也适用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但对无形资产的投资、转让评估来说,其主要的方法还是收益现值法。这是因为无形资产的投资、转...  相似文献   

9.
尹世芬 《新智慧》2007,(4):42-48
一、单项选择题 1.B 【解析】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到的价款属于其他业务收入。而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属于营业外收入;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属于收入;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与其初始人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海关稽查和关税部门来说,跨国公司对华转让定价一直是个比较复杂的课题。跨国公司对华转让定价主要表现为商品交易转让定价、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资金借贷转让定价、劳务提供转让定价四类运作模式。现实中跨国公司采用的是多种模式的混合,不同的跨国公司采用不同的转让定价模式既有其内因,也有其外因。目前海关在转让定价稽查方面主要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不同部门的定位与管理目标发生交叉与冲突、取证困难、稽查成本过高、缺乏转让定价稽查的专业人才等问题,海关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