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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税费改革后,按农业税正税的20%征收附加,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及村级办公经费支出等。通过对部分乡镇农业税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存在一些诸如被挤占挪用、征收不到位、村组干部报酬难以足额兑现等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2002年陕西省大荔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附加成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为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照有关规定,县财政将农业税附加返还到乡镇,由乡镇返还到村。可实际执行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乡镇挪用平调附加现象,影响了税改  相似文献   

3.
农业税附加是按一定比例随同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一直作为预算外收入,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单独管理,按规定使用。1996年将农业税附加纳入预算管理。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农业税附加方式征收的村提留属村级集体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有两种不同的使用管理办法,一种  相似文献   

4.
河南省内乡县位于豫西南伏牛山南麓,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以税费改革前的2001年为例,全县可用于村级支出的要留收入1756.3万元,村均6.1万元。税费改革后,按照省委豫发犤2002犦7号文件规定,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费和村委会办公经费,除原由集体经营收入开支的仍继续保留外,凡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采用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2002年全县村级支出的可用资金为731.3万元,仅是2001年村提留收入的41.6%,绝对额比改革前减少1025万元,村均减少3.6万元。加上村组干部思想不解放,对税改后的困难局面认识不足,致使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含 税…  相似文献   

5.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按农业税正税20%提取附加,由乡级财政部门管理,所有权、使用权归村级,其主要用途是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及村级组织运转所需办公费等。经过2002年的实践运行,在其管理中发现一些诸如被挤占挪用、村组干部报酬难以足额兑现等问题。这是各级财政部门尤其乡级财政部门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应引起足够重视,逐步加以研究解决。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支居高不下,增加了村级经济负担。譬如,按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行政大村报刊杂志费不得突破800元,小村不得突破500元,但在基层很…  相似文献   

6.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西华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农业税附加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附加比例为农业税正税的20%。农业税附加用途为: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农业税附加属于村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所征附加数额村与村之间不作平衡使用。征收机关从农业税正税中提取2%的机动减免,用于社会减免和灾歉减免;从农业税入库金额中退库3%作为征收经费上划县局,由县局统一分成使用。农税征解会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分村核算附加数额,记入征解会计明细帐,月底将附加转入乡镇预算外户。乡镇财政所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农业税附加或改变农业税附加用途。  相似文献   

7.
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村提留、乡统筹费征收方式的改变,村级一些经济业务的核算方法同以前有了较大变化,因而有必要对现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进行修订完善。本文试就农村税费改革后税费征收的核算、农业税附加收支的核算和一事一议资金筹集与支出的核算谈点浅见,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西华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农业税附加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附加比例为农业税正税的20%。农业税附加用途为: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农业税附加属于村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所征附加数额村与村之间不作平衡使用。农税征解会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分村核算附加数额,记入征解会计明细帐,月底将附加转入乡镇预算外专户。乡镇财政所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  相似文献   

9.
走进军寨     
今年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针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断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进行的改革。税费改革之后,农民直接负担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有了明显减轻。按照税费改革规定,农民在缴纳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时再各缴一个20%和10%的附加,征收的附加收入属集体性资金,实行镇管村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同时停止征收村提留和乡镇统筹。  相似文献   

10.
《广东财政》2003,(7):12-12
广东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五取消、一种税”。“五取消”,即取消乡镇统筹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农业税附加。“一改革”,即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议”制度。“一种税”,即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村提留费改税的问题 在一些试点地区,把村提留也改成了税收,笔者认为这种作法是不妥当的。根据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收取的统筹提留费,包含乡统筹费和村提留费。乡统筹费包括乡村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统筹费、优抚费及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五保户供养费。村提留费包括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乡统筹是政府行为。兴办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军烈属、复员退伍残废军人、训练民兵、修建道路、供养五保户部是政府应当举办的事业。乡统筹是乡、镇政府为举办上述事业而筹集的经费,是典型的财政性资金,  相似文献   

12.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面向农民直接收取的乡统筹和教育集资,改革现行的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并对农业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因而,使村级会计核算业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从资金性质上,由政府性资金(乡统筹村提留),变为国家税收(农业税及附加);二是从资金来源上,由直接向农民收取,变为国家征收,乡管村用。因此,税费改革后,村一级会计业务如何进行核算,已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3.
全国农村各地实行税费改革工作后,首先改革了村提留的使用办法,不再事先固定地向农民提取村提留,同时,税费改革后,村级可支配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两税附加以及村级分得的财政转移性支付资金有限,一般只能解决村级工作正常运作所需资金,基本无力兴办集体的生产公益事业。因此,只有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向农民筹  相似文献   

14.
农村税费改革后,湖北省竹溪县村级财力主要来源于农业税附加和转移支付资金,缺口大、运转困难。为此,必须管好用好有限资金,确保村级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15.
大丰市万盈镇共有8个村、51个村民小组,8788户,农业人口23415人,农业税计税面积55410亩,农村税费改革前,农业税征收含附加为111.82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镇统筹等400多万元,农业税征收总额为417.92万元,在2001年700万元的财政收入中,农业税就占59.7%.  相似文献   

16.
规范和加强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建立规范的农村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法律保障。在新的税费制度下,农民(农户)被明确定位为农业税纳税主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提”征收、使用办法进行了重大改革,将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等村级三项费用以农业税附加的形式,由农业税征收机关负责收取,这种做法事实上就是把原来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分配关系,纳入宏观的国民收入分配的层次上予以管理,即将原来农民与集体的关系,改革为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是村集体组织与农民(农户)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与新的税费制度相适应的税费征收和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7.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变化的需要,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控制不合理开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泗洪县根据省农村税费改革文件精神,结合该县财力和往年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报刊费、办公费的实际情况,制定《泗洪县村级保障经费管理办法》,做到五个统一:  相似文献   

18.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改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以适应税收后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业税收的征收执法主体是县、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五章第22条规定)。税改后,农业税及附加的征收执法主体已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中发[2000]7号)中明确指出:“农业税及附加统一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直接征收”。这一通知已明确了农业税及附加的执法主体。乡镇干部不具备农业税的执法资格,不得直接征收。同时,由于税改后农业税及附加成倍增长,工作量将大大增加,再沿袭过去农业税收征管模式将很难适应税改后农业税征管工作的需要。为此,笔者就如何改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浅见。  相似文献   

19.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要加快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步伐。以取消乡统筹费,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用新的农业税收方式,把农民负担纳入规范化、强制化管理轨道。这就使得乡镇农业税收会计的日常核算业务和村合作经济组织核算中的村提留正收使用业务发生较大变化,为配合这项改革,乡村会计在贯彻执行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农业税收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同时,需要对相关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加以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相似文献   

20.
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现状分析 1.县、乡(镇)财政减收幅度大,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费税改革之后,按政策规定,农民明显地减轻了负担。除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两税”附加、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外,不再缴纳乡统筹、村提留等任何行政性收费。这样就直接影响了县、乡、村三级政权组织的收入。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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