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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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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学习》2014,(7):9-9
正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为做好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并就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4,(1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为做好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对象事先备案制度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0,(6):111-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  相似文献   

4.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应自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相似文献   

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1,(4):36
如何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的完工时间的规定?有何实际意义?(河南省冯军)在线专家:我们知道,一般的产品,都是产品完工后,检验合格,才销售的,此时,销售收入确认,成本也就确认了,计税所得额就容易了,但是,对于房地产却不是这样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相似文献   

7.
《财会学习》2011,(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现就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  相似文献   

8.
《财会学习》2015,(3):8-8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规定,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和“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等项目审批,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第6条明确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第12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相似文献   

1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企业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制的报表体系。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结合自己所学体会,对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的体系、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区别及编制年度纳税申报表应注意的问题等提出看法,旨在帮助纳税人在年末汇算清缴时编制报表的质量,提升纳税人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0,(6)
<正>国税函[201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  相似文献   

12.
《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是本次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新增加的一个附表.填报企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以及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13,(9):8-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现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进行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相似文献   

14.
符宇 《湖南地税》2005,(4):47-47
根据国税发(2003)83号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的方武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在进行(预售的第一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如下处理:  相似文献   

15.
陈晓燕 《会计师》2012,(2):48-49
随着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企业土地增值税与所得税计税成本的扣除项目经常发生混淆,有必要对两种税在扣除项目上的计税差异进行分析。本文从房地产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计税成本在减扣除项目方面的差异方面,对其计税成本差异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相似文献   

17.
根据2010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的配套政策,现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口径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14,(8):63-6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2014年5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4,(11):8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1,(1):F0003-F000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由于预征土地增值税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问题公告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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