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中,有的申请人提供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栏为“非营运”.如何处理是千差万别,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为《道路运输条倒》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了申请入拟投A运输车辆的法定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斑当依法配发道路运输证;有的遵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申请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前,将申请人变更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作为前置条件;也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范此类阎题,明确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入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到公安机关变更拟投入运输车辆“使用性质”,符合规定盾配发道路运输证,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前置条件的有关事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只能提醒告知。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8.
9.
1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车辆营运证”,如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一些规范性文件,将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道路运输证”。对这两个明显不同的名词,我不能认定是同一概念,所以我们在制作有关查处违法行为的笔录时,因怕引起行政诉讼,不知在笔录上应记录“车辆营运证”还是“道路运输证”。请求及时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11.
12.
13.
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我所稽查人员在路查过程中,曾检查到有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或押运人员临时有事不能到位, 相似文献
14.
危险货物具有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特性,因此危货运输安全管理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继《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以后,2005年交通部又颁布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6号令)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9号令),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积极应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严格执行新的法规,建设安全规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中国道路运输》2012,(9):29-29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栏板式运输车辆车厢内加装尺寸(长、宽)与车辆厢内尺寸(长、宽)相同的封闭式货箱(未拆除车辆栏板,用螺丝固定在车辆厢板上,可拆卸),将普货栏板式运输车辆作为厢式货车用来运输大型汽车零部件。我们对以上行为有以下三种不同处理观点:一是认为此种行为擅自改变了车辆类型,私装货厢,将普通栏板式运输车辆改为厢式运输车辆,应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规定处罚。二是认为此种行为擅自加高了车辆外廓尺寸.应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三是认为车辆并未拆除栏板,货箱作为载运货物的基本货品单元且尺寸(长、宽)未超出车厢内空间,同时可以自由拆卸,不应认定为擅自改装,应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以上观点哪个正确? 相似文献
19.
Q我们在执法时遇到两个问题:一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随车配备押运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二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悬挂标志,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贵州省福泉市农用拖拉机在外地经常被罚,处罚理由是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福泉市运管所免收了这类农用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费。请问,对这类车辆还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吗?诚望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