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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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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迫切要求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体系。立足"同权同价"的思想,文章在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权能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以土地权利权能修正价格形成机制为导向,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体系的主要思路。同时,指出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体系的核心是建立合理的城乡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权能修正指数体系,避免城乡建设用地价格机制的二分性。最后从交易案例比较和实地调查数据分析两个维度,提出该修正指数体系构建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2.
以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为例,采用比例系数法和权能修正法的评估方法,综合确定研究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得出研究结论:比例系数法和权能修正法都以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基础进行推算,两种方法具有充足的理论和科学依据,测算步骤简易,资料具有易获取性,在实际运用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比例系数法测算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具有准确性,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影响权能修正法测算结果的主要原因为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在区位、基础设施、社会经济条件等方面有差异。本研究在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时采用权能修正法、比例系数法,可以为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以巴泽尔产权公共域和德姆塞茨产权残缺思想为基础构建不完全产权理论,再结合产权生命周期模型,构建出不完全产权生命周期模型,并以此为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分别解释了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三者制度变迁背后的不完全产权公共域与权能变化规律。研究显示,国有建设用地的产权不完全程度最低,但依然受统一供地和年度计划指标制度的限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不完全程度次之,征地公权力侵害和流转用途受限阻碍其产权效率释放;农村宅基地的产权不完全程度最高,成员身份性和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束缚其趋向完全产权。三者的产权公共域大小不一,产权不完全程度有异,产权公共域属性范围不同,所以,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其本质是产权公共域不断缩小和由不完全产权向完全产权趋近,需要分阶段开展改革,才能最终实现国有与集体建设用地"同地同权"。  相似文献   

4.
文章针对现有的地价评估方法不能完全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地价评估这一情况,运用心理账户理论,提出了一种专门用于集体建设用地地价的评估方法。研究和验证包括特尔斐法、熵权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类比法和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1)根据心理预期所选择的权利完整性、交易完善性以及政策支持度三方面的指标进行修正的方法,归纳为权能修正法。(2)对皋兰县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权利完整性、交易完善性和政策支持度三方面的修正后,得到皋兰县集体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权能修正系数为68.61%,集体建设用地商服用地权能修正系数为78.47%。(3)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求得该权能修正系数的准确性综合度为"准确"或"较准确"。(4)权能修正法实证计算所得皋兰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与皋兰县自然资源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结果基本一致。(5)与现有的地价评估方法相比,此方法具有科学性、易操作性和可推广性的优点。研究结论:权能修正法符合基本的经济理论,具有科学性,技术上也可运用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中。  相似文献   

5.
研究目的:归纳并总结江苏省昆山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双集中"实践中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方式的创新与不足,为收益共享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研究方法:归纳演绎法与部门调查法。研究结果:昆山市土地和资金"双集中"产生的收益按股份返回村集体,确保了村集体能长期分享土地流转收益,但由于集体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各村存量建设用地规模有限,村民增收效应不明显。研究结论:首先,应鼓励村集体将各自已有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以指标形式集中,委托专业公司在县域范围统一进行空间置换、开发后对外出租经营,以获得流转的区位优势收益和规模收益;其次,鼓励各村通过整理复垦村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可流转范围;第三,平等城乡建设用地权能,使集体土地能与国有土地同等地按市场机制原则进行配置,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最后,应股份化改造集体资产并量化到村民,村民按股分享集体收益,确保村民真正共享土地增值收益。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原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标的范围发生了变化,应在原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或集体所有“四荒”使用权、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7.
<正>去年,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一地块以挂牌出让方式交易,成为了北京市首宗成功上市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该地块的上市初步实现了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国有建设用地的入市交易是需要上税费的,那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税费  相似文献   

8.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制度创新全面拓展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形成"增量"权能,依据农村土地开发实践将权能细化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分配从而形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产权格局。本文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宅基地"增量"所有权、确立农户资格权法律地位和行权方式、逐渐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及开征土地增值税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权能。我国发达地区在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诸如苏州模式、南海模式、芜湖模式、湖州模式、重庆模式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时,要重点做好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登记制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立公平有序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公平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完善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工作。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以司法领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性质划分为契机,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对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条件、性质和补偿内容进行梳理。通过分析发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过程中存在收回条件的公共性政策、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界定不清,公共利益与不可抗力的关联性不足,补偿内容存在责任归属不清、涵盖范围不足等问题。建议在改革国有建设用地用益物权、建立统一的国有土地市场的基础上,将因公共利益实施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改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并通过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征收主体、优化管制模式。  相似文献   

11.
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主体虚置,农垦国有农用地权责边界不清晰、权能体系不完善,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宁夏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管理现实困境的主要原因。创新宁夏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管理履职模式,应立足于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通过丰富产权权能体系,明确农垦国有农用地所有权代理履行主体及职责,合理界定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权能边界,进一步完善农垦国有农用地承包租赁权权责;区分“公管公营”“职工承包租赁”“非职工租赁经营”“承包租赁权流转”情形丰富所有权实现形式;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明确农用地出让方式和出让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国有农用地“公管公营”和“两田制”经营管理等路径,构建宁夏农垦国有用地所有权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展一年以来,成效初显,但也普遍存在土地所有权行使机制不顺、入市范围缺乏制度保障、调整入市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保障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建议:增强各项改革试点之间的协同性,在明确"农民集体"法律地位的基础上,结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机制;结合征地制度改革,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的负面清单管理尽量扩展入市范围;理顺调整入市的法律关系,在适当扩展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限范围的基础上,对收回程序和补偿等做出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3.
<正>"名义建设用地",主要指的是历年来已经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但尚未履行对农民的征地补偿、原使用者仍在耕种、而事实上却几乎不可能再建设占用、仅名义上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从基本形态看,"名义建设用地"与我们所熟悉的"批而未征"土地几近相同,但它所界定的对象范围要小一些。笔者引入这个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分析讨论其"事实上几乎不可能再建设占用"这一大特点。"名义建设用地"的成因  相似文献   

14.
现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政策来说只有国家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能投入到市场去。这对集体建设用地而言是不平等的。特别是市场开放不平等,国有土地可以进入大市场,但集体建设用地只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使用,价值也没有显化。我国城乡还实行的是"一国两制"的土地制度。同样的建设用地,集体和国有的产权开发程度、开发范围和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两块,征地补偿很多城市有两套拆迁政策,一套  相似文献   

15.
正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实现城乡互动的主要载体,能否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愈显重要。围绕土地要素的有效供给,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从土地管理视角剖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和利用问题,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武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状武汉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区位分为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和范围外两类,其中,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较大可能被整村征收转用为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的乡村地区建设用地是城乡  相似文献   

16.
在总结以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角度,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供应计划编制的建议。包括:定量评价分析以往供应计划实施情况、明确审核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原则、理顺供应计划与其他规划计划的关系、进一步突出住房供地计划的地位;同时提出了供应计划实施的建议,包括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适当提高计划调整的门槛,加强土地供应计划执行的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由于主体不同表现出两种典型模式,一种是村集体主导和运作,与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形成"互补"关系的模式;另一种是乡镇政府主导的,与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形成"竞争"关系的模式。研究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该保留其特殊性,并与国有土地出让形成既竞争又互补的关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应该影响集体土地性质的改变。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因地制宜,保持集体土地的性质、适度规模的进行流转,才能有效规避入市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才符合当前改革的主要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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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独特的土地制度,加上转型期的经济社会问题,使得中国城镇化进程异常艰难复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存量建设用地既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也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后者则含三类用地:乡村企业用地,集体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以及农民宅基地。当前盘活存量的重点和难点,就是盘活已经划入城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例如,北京市近年来以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办法,实施了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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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遥感数据和GIS技术,以龙江森工集团和伊春森工集团所属40个国有森工企业为研究对象,剖析不同时期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变化,结合土地利用转移变化规模和方向的时空差异,探讨国有林区土地利用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新形势、新问题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⑴2006—2019年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天然林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林地面积增加了3.379 185万hm2,动态度达到29.48%;⑵2014—2018年土地利用类型间转移最为频繁,除林地、水域和未利用地外,所有土地都存在用地竞争;⑶2006—2020年生态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出面积约是建设用地向生态用地转出面积的2.10倍;⑷伊春森工集团的土地利用转移变化程度比龙江森工集团更稳定;⑸生态用地增加较多的国有森工企业总产值相对更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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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修改、入市条件、交易规则、流转方式等角度入手,对其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相对性进行了分析与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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