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8 毫秒
1.
正在全国疫情形势趋缓、各地复工复产建设任务加紧的大背景下,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提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8个省份为首批试点,试点期限1年。这一系列以下放建设用地审批事权为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后,以优化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限、赋予省级政府更多自主权为核心的用地审批权限调整如何影响未来土地管理走势?本文通过梳理用地审批制度变迁历程,分析政策变化的时代背景和驱动因素,结合新形势土地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放权"之后需要关注的重点方向。  相似文献   

3.
动态     
正1国办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强调,要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办法》规定,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相似文献   

4.
盘点·资讯     
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印发。该方案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其中,要求强化用地用海保障。授权海南在不突破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耕地和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等重要指标并确保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重点是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3个月内,要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 为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是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相似文献   

7.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构建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在统筹城乡背景下保护耕地的重要方式。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在于形成基本农田保护的激励机制、缩小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利益差距,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结合部分地市探索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践,我国在《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中应增加基本农田保护补偿的相关条款,从永久基本农田补偿的目的、补偿资金的投入、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资金的使用以及补偿的监管机制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构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近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发布《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重点是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相似文献   

9.
近日国土部制定并发布《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优质耕地,重点是将优质耕地划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  相似文献   

10.
新政     
正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草案还就保障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11.
正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一要抓紧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必要用地。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部日前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3个月内,要按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综合运用土地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到实地,划定边界,设立标志,统一编号,落实到户。  相似文献   

13.
正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  相似文献   

14.
本刊讯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发出《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从严审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通知》要求,各地不得突破年度计划批准用地,也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对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加量扣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新农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  相似文献   

15.
地方简讯     
福建规定省级新增耕地30年不变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就进一步加强省级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发出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凡是申报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必须选择长期保护的基本农田,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函承诺30年内不调整为建设用地。据悉,福建省从2005年起每年投资3亿元,安排  相似文献   

16.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第三条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应…  相似文献   

17.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作出部署。各地航空机场的建设加大了对当地建设用地的需求,同时也给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带来一定的压力和挑战。文章通过对北京新机场与武当山机场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分析,反映国内民用机场在项目设计环节存在的用地结构不合理、不节约,多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征地时间长,审批慢等问题。建议民用机场项目本着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选址,合理布局,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合理设置各功能区等。建议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对机场项目用地进行严格审查,从而进一步规范、引导项目合理用地。  相似文献   

18.
<正>问题2015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与A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015年6月,该市规划局向甲公司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此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办理用地手续。此后,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以上合同中涉及的A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出  相似文献   

19.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新增费是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资金,按规定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开支。当前,新增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影响其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宏观调控土地资源和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新增费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的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20.
<正>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亟待建立督促各级地方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外在监督机制。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强化对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主体责任及其对下级政府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促进地方人民政府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按照这个《意见》要求,笔者认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应当树立大督察的理念,转变督察工作方式,深入开展问责督察,强化与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破坏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