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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行使方面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不完全的使用权,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行使处分权。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时常发生,明确  相似文献   

2.
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为无偿取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也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无权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  相似文献   

3.
刘洋 《中国土地》2006,(10):28-29
尽管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后,出让、租赁等有偿供地的比重逐步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沉淀下来的大量划拨土地的流转问题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难点。目前,由于房屋租赁带来的划拨土地出租的情况大量涌现,如何规范管理成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突出问题。那么,划拨土地作为比较特殊的土地使用权,对其出租行为存在哪些法律约束,不同情况应如何处理?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征有权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目前,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有关规定主要见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  相似文献   

4.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与取得方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5.
房地产参考     
房地产参考本栏主持人筱风三资企业主动补地价的背后当许多地方为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地价绞尽脑汁时,一些三资企业竟找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主动要求补交地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便将原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浙江省余姚市...  相似文献   

6.
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出租、抵押吗?所谓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正确把握城市热点区域存量划拨工业用地申请补办出让的内在动因及其对城市科学供地、合理用地的影响,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实证参考。研究方法:实证分析和因果分析。研究结果:城市热点地区存量划拨工业用地申请补办出让的目的并非基于现状用途,而是期望通过补办出让—转让获取额外收益。研究结论:现行直接办理协议出让的简单处置方式,可能会影响土地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有序发展。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更为适宜的处置方式。  相似文献   

8.
纪擎 《中国土地》2005,(9):34-35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相关立法上存在的矛盾矛盾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产生矛盾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时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或以抵押所得的借款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不能抵押。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在此对于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区分是划拨取得还是出让取得的,这样就可以理解为只要有合法的房屋所…  相似文献   

9.
土地使用权收回实际上是土地产权的收回,反映了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最终处置权。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主体看,既有政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上看,既有以有偿(出让和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也有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既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也有临时用地使用权的收回。本文将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从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实现条件和方式上作一些分析和探讨。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件l.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实质是国家…  相似文献   

10.
<正>土地使用权交易形式一般表现为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在其中占据了相当份额。交易中,由于部分企业或个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用途缺乏深刻认识,在利益驱使下,常常盲目投资、未经批准便擅自以划拨土地参与合作建房、或进行抵押贷款等,往往造成纠纷不断、且因违反法规相关权利也得不到保护等现象。城镇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法律法规的演进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  相似文献   

11.
案情某县化工厂占地总面积20.6亩,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2.6亩,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面积8亩。2004年年初,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化工厂发生债务纠纷,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化工厂偿还全部货款和利息共计320万元。经评估,化工厂全部资产(含土地)734.34万元,  相似文献   

12.
龙岩地区制定土地抵押规定福建省龙岩地区土地管理局与龙岩地区人民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直接设定抵押;以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抵押人必须与县(市)土地管理局签订附有条件的出让...  相似文献   

13.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是目前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点,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又面临许多问题.通过介绍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及使用权的涵义、特点,简述了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的现状问题,根据其权益价格的构成阐述了权益价格的评估思路,并从法律、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4.
一、当前上海出让土地有部分闲置 1988年8月,上海市第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成功。从此,上海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质的飞跃——从单一的行政划拨向有偿出让、转让转变,形成了土地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乃至外商可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制度。随着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房地产业全面活跃了起来,同时上海政府也通过土地出让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回顾十年历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对上海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试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入市的规范管理张乃贵,高志云,张晓玲,杨宜新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进,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比例逐年增加,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与此相比,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则进展较慢。据粗略统计...  相似文献   

16.
正无偿划拨是一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不论公益性还是营利性用地,一律采用行政划拨方式配置。研究发现,尽管我国划拨用地制度存续时间最长,但却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很多制度规定都散落于多个法律、法规中,导致一些规定互相矛盾。例如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方面,就有3个问题值得思考。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  相似文献   

17.
论土地年租与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土地年租与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制赵红梅近些年人们一直在努力寻求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制的各种方案,无疑出让、年租和国家投资作价入股是三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许多同志认为年租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方案,理由是:对于大多数经营困难无力补交巨额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来...  相似文献   

18.
当前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国家法定的三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可以相互取代吗?“取消出让,全面推行年租制”的说法可取吗?按照法律规定,各地市、县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国有土地时,凡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一律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这三种国家法定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各有其特点: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位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  相似文献   

19.
王发荣 《中国土地》2006,(10):30-31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作了一些规定,但有的问题还是空白。我们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要对主体、程序、法律依据等方面认真进行分析,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  相似文献   

20.
土地市场的发展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和依托的。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作为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和要素资产,土地必然要与其他要素一起进入流通以实现其交换价值,于是,土地市场作为重要的要素市场应运而生。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期,土地资产管理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接踵而至。我们必须结合实际工作,对土地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认真剖析,寻求对策。问题一:划拨土地入市条件宽严不一——直接补办出让与土地统一收购储备后招标拍卖出让,对划拨土地价格的确定政策不平衡划拨土地是政府以行政行为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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