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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问题甲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用途为住宅。随后,甲公司将该宗土地抵押给银行,并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现在甲公司请求将该宗土地的用途转变为商住。对此,登记机构能否为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解答对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能否办理用途变更,可从以下三方面来判定:一、法律并未禁止抵押土地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  相似文献   

2.
<正>当前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法规,总结涉及相关条款的规定如下:到期前一年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予以续期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续期或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宗土地不予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交还土地使用权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规定出让人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本文将就未申请延  相似文献   

3.
正问题某开发商取得一块土地之后,由于政府原因一直闲置,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现在开发商拟利用该土地向银行抵押融资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登记,请问登记机关能否办理?解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闲置土地根据闲置的原因不同,被分为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和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并规定了  相似文献   

4.
<正>我国大陆地区并无土地信托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6条使用了"不动产信托登记"的概念,首次将土地信托登记制度带入人们的视野。在办理土地信托登记过程中,是否应同时办理土地物权变动登记,涉及登记模式选择问题。对此,有"二重登记"与"一重登记"之争。我国台湾地区土地信托登记属于"二  相似文献   

5.
蔡卫华 《中国土地》2005,(10):34-35
编辑同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在工作中碰到了这样一个难题:一些原来受让土地的使用者,在使用土地一段时间后,前来我局申请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重新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办理变更登记。由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就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调整土地出让金及如何确定土地使用年限未作具体规定,我局在办理该类业务时,不知如何办理,故特向贵刊请教。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相似文献   

6.
正基于对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地区土地出让情况以及相关办法的分析,同时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笔者从明确出让主体、完善出让程序、优化出让方式、规范出让用途、设定出让期限、健全出让监督6个方面,提出了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制度的一些思考。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启示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出让作为创设土地用益物权的重要方式,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基础,对于规范出让行为、保护各方合  相似文献   

7.
正近年来,部分城市先后开展土地"带方案"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模式探索,对提升城市建设品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带方案"出让的开发项目从土地出让、确权登记、项目开发监管、风险处置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以致于出让方、开发商、业主对如何处置代建项目常常存在争议,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如何使"带方案"出让在探索过程中少走弯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带方案"出让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  相似文献   

8.
正近几年,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国部分省、市相继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政策,且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浙江海宁市等地已有成交先例。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是指在供应工业用地时约定一定的条件,由工业用地中标人或竞得人先行以租赁方式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租赁期满达到约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出  相似文献   

9.
<正>目前,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农村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后、土地登记类型如何办理的问题,看法各异。有的地方按首次登记办理,有的地方则按变更登记办理。笔者认为,若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政府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来看,对农宅翻建后其宅基地的登记应按变更登记办理较妥。主要依据及观点如下:从相关适用法规看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类型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涵义。目前,法律界尚未对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给予明确的定  相似文献   

10.
编辑部:张某购买了县城区某居民住宅房后(该房所占用的土地原是以划拨方式供给的宅基地),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过户,房产部门为其办理了变更登记,且该户亦未改变土地用途。随后,张某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时,该县国土资源局将该住房所占用的土地以出让方式进行供给,并与张某签  相似文献   

11.
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实现土地价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在该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本文从制度的环境建设和制度本身两个方面,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12.
正今年以来,北京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行动,从深化改革流程再造、实施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精简审批前置要件、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简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等方面,系统推出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将办理规划许可时限压缩到4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投资项目用地审批提速增效,高质量推动项目落地,实践中探索出的一些新措施新理念值得借鉴。精简前置要件,推行承诺制"减负"  相似文献   

13.
广西征地问题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地基本程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程序开展征地工作,特别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两公告一登记"等批后征地实施工作,征地工作程序一般按:确定用地范围;进行土地调查;拟订有关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市、县政府进行土地公告;办理补偿登记工作;复核;拟订《征用土地安置方案》,并公告征询意见;修改《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报市、县政府批准实施.  相似文献   

14.
甲市自然资源局与A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向A公司出让150亩建设用地.合同签订时,在涉及的150亩出让土地中,120亩土地已经在土地出让前办理了农转用手续,其余部分土地用途仍为农用地.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随后,甲市自然资源局以该合同项下部分土地用途为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为由,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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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笔者在工作中曾遇到这样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重庆某甲公司将其通过出让方式所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给了某乙公司。某乙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后,由于某甲公司的原因,双方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来,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出具了办理登记的《授权委托书》。某乙公司凭《授权委托书》单独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了其与某甲公司共同填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申请书》、《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以及《土地转让合同》等资料。由于提交申请的各项材料齐全,符合变更登记要件,重庆市国土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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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发现不动产上存在违法建筑,这类情形是否需要审查,能否登记。文章结合案例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行为,没有确权功能;无权审查登记原因行为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应审查与物权效力无关的内容;不应将属于其他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且登记人员无力和无权审查的内容列入审查内容;属于产权管理应由出让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宜作为登记申请审查内容。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登记人员可以把握的事项作为审查内容,对闲置土地等需要审查但未列入法律法规的应尽量列入法律法规。对于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动产,登记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登记,但不宜主动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因此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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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土地上所建房产发生转让时,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土地管理部门就应该为该宗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地随房走”。其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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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法及相关法规对土地登记的程序进行了规范,规定了登记申请人进行申请的步骤、期限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的程序、期限,但对登记申请人领证的期限却无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登记申请人可能由于经济困难或交通不便等原因,长期不到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土地权利证书,造成登记不完整、相关税费不能按时清缴,时间久而土地证书毁损、丢失等。但对长期故意不领证的登记申请人却不能追究相应的责任。为解决这一矛盾,笔者建议应规定领证的期限,即规定登记申请人须在土地部门通知领证后的一段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地点领证,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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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转让登记发证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但笔者认为,在房地产转让时,应先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发证,然后办理房屋转让登记发证.  相似文献   

20.
经营性用地出让"一口价"收费,就是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总价款中,包含办理基建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所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土地契税除外),相关部门、单位不再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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