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问题2016年,甲市政府因修建道路需要,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之后实施征地,征地范围涉及乙村村民A所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所确认的土地。同年,甲市国土资源局与乙村村委会签订了征收协议,并向村委会支付了相应的征收补偿费用。随后,村委会在与村民A签订了补偿协议后将所涉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拆除,但村民A一直拒绝前来领取征收补偿款,并以此为由拒不交还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2.
案情1994年,某中学与王某对位于某村A号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争议,某中学为此提起民事诉讼,该案至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尚未审理终结。1999年6月,县土地管理局与该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征收了A号土地,随后将该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王某,王某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0年7月,县人民政府以  相似文献   

3.
正王某于2021年1月8日向A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某征地项目B在2016年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A市自然资源局于2月3日向王某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经查,我单位未存有您所申请公开的‘B项目在2016年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信息,但存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中有所体现,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相似文献   

4.
<正>问题某项目建设需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当地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随后组织用地单位开工建设。经查,此项目并未获得征地批准文件。请问:建设项目实施中能否先签后批,签订协议后能否进行开工建设?解答一、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一般属于批后实施程序目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都未作规定。  相似文献   

5.
2019年3月21日,公民张某向A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王某未经依法批准新建了两处房屋,涉嫌违法建设。A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拍摄现场照片,并于2019年4月16日向A市自然资源局发函,请求对王某建设房屋的行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核实。A市自然资源局经核实,于2019年4月22日向A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回函,认定王某建设房屋的行为未完成规划审批和规划验收程序,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A市自然资源局对举报事项涉嫌违法状态的事实认定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相似文献   

6.
[案情介绍]2001年4月,借款人陈某与A农信社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A农信社向陈某发放贷款5万元,期限为一年,同时以李某与王某夫妻共有的房产(房产坐落的土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为出让)抵押为陈某借款行为提供担保,该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由陈某、李某及A农信社签章。其后,各方当事人到该地房屋管理局制定的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批表中分别签章。此过程中登记机关查验了李某的房产证,但未要求其妻王某签字,也未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002年1月,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抵押无效。经人民法院审理,该地政府以某政通[1997]第25号文规定由该地工商管理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法院在以上事实基础上确认抵押无效,农信社不享有抵押权。  相似文献   

7.
《农民科技培训》2007,(3):19-19
案例:2004年6月.王某经过应聘被北京某公司招聘,公司规定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再签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辞退。王某经过4个月试用期后被确认合格,宣布录用并安排了工作。但公司一直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按招工简章和宣布录用时的协议评定工资。在上班期间公司一直按照试用期间的标准给他发工资。王某多次找公司人事部门交涉均没有结果。如果王某要求公司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补发其合理的工资和其他待遇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相似文献   

8.
案例:王某和丈夫都是城镇居民,退休后想到农村居住。适逢老家一村民想将其一栋2层土胚房屋出售,他们看过后非常满意,随即与之签定了《买卖房屋及宅院使用权转让协议》,并另有9位村民见证。王某近日准备前往付款时,有人告诉她该合同无效。对吗?  相似文献   

9.
《浙江林业》2008,(8):31-31
浙江(钱江源)森林生态博览园项目征地协议签订仪式,于近日在开化县华埠镇政府举行。受项目方委托,华埠镇与所辖的华东村、华民村签订了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浙江(钱江源)森林生态博览园建设项目全面启动。  相似文献   

10.
案情2004年3月,张某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购房协议,并预付定金1万元。2004年4月,张某搬进房屋居住。自2004年5月起,该村委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多次向张某催要购房款,但始终未果。2004年10月,村委会对张某下了最后通牒:若再不履行协议,便将把房屋卖给他人。2005年1月,村委会在张某仍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李某,并且在2005年3月,李某和村委会凭转让协议、购房发票、村委会的房屋使用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证件,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并进行了土地登记。2005年5月,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将该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  相似文献   

11.
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判令被告王某还长16米、宽7.2米的宅基地使用权给村民小组,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王某的父母于1970年3月间在屯里建有砖瓦结构的四间房屋,王某为独生子女,1997年王某高中毕业考上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市里工作,随后结婚生  相似文献   

12.
刘清 《农家之友》2009,(12):I0050-I0050
案例:王某被某厂招入作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王某交纳了保证金6000元。后来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王某遂向厂方索要保证金,但厂方拒绝归还。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针对征收补偿协议比例要求与协议激励机制存在的不匹配问题,探究可行的应对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加成补偿机制是协议激励机制的主要路径,存在概括性规定和限定加成比例两种立法例,其动力基础是征收双方的合作剩余,经济学机理是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行政法机理是补偿原则从“对物补偿”向“对人补偿”的历史性演变。研究结论:加成补偿机制应予体系化设计:(1)性质上界定为具有双向约束的法定义务;(2)适用上,土地征收补偿协议采用“行政定价+加成补偿”模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采用“市场价+加成补偿”模式;(3)基数以被征收财产价值为依据且可就土地和房屋做二级区分;(4)系数采用“法律规定最高比例、补偿方案规定具体比例”模式;(5)条件以时间为核心进行梯度配置。  相似文献   

14.
正核心提示本文以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中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有关条款作为分析对象,围绕谁来签、与谁签、签多少、怎么签、不签怎么办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重点问题,从合法性、可操作性角度进行了研究探讨,对进一步完善细化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协议签订工作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阎巍 《中国土地科学》2020,34(11):25-30
研究目的:分析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中国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的影响,厘清相关案件的审判思路。研究方法:立法目的解释、实证研究和原理论证。研究结果:征地批准行为将随着公共利益的明确、征前程序的完善以及征地审批权限的下放逐渐具备可诉性;预征收公告行为不可诉,但是不公告行为如果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则可诉;预征收过程中,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原则上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但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考虑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做法,对乡镇人民政府以相关单位进行授权和委托;预征收协议签订后,除补偿安置标准改变,一般不能因市场行情变化而申请变更协议内容;农民住宅的补偿应更多体现出财产属性。研究结论:此次修法使得集体土地征收从以行政权运作为主的模式演化为一种通过公共参与模式对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拓宽了公私权力(利)交汇的领域,为相关领域司法审查预设了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
律师同志:今年3月,我村在讨论处理村里一块长期空闲的土地时,村民王某出示了1980年经当时的公社和大队批准的宅基地使用书。经查,王某于1984年已申请了另一处宅基地,并建造了房屋。我们想知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王某是否对该空闲地享有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农民房屋可以买卖吗?--兼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炜  李悦 《中国土地》2005,(3):40-41
案情1991年4月,北京市××区某乡农民甲与邻乡农民乙签订《协议书》,约定:乙将北房两间、门楼一个卖与甲,房价1万元,双方签字立据,不得反悔。甲随后支付了房款1万元,乙将两间房屋及《乡政府审核批给社员建房户施工许可证》原件一并交与甲,双方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及宅基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1995年乙病故。2004年8月,乙妻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是:乙当年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卖与甲,原告一直认为该房屋只是借给甲使用。2003年原告找到甲要求腾房,甲说房子是其购买的,但未向原告出…  相似文献   

18.
江苏省扬州市青年农民王某与当地一家中外合资公司签订了2000年9月至2005年9月的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至2002年8月时王某被确诊为患有肾结石,需手术治疗。王某在9月份住院治疗期间收到企业向其下发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王某将公司诉上法庭,要求撤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相似文献   

19.
我国流域众多、物产丰富,随着流域生态资源的使用量增加,跨区域水资源变少和变差的问题日益突出,且现今我国生态治理以行政区域划分,而水资源往往跨越行政区域。为了有效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徽省政府与浙江省政府签订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有效解决了流域内生态补偿问题,但是该协议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对该协议法律地位进行了研究,从而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完善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20.
正2005年,吴某与某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部分荒地发展种养业,承包期30年。期间,当地政府因建设高速公路需要,决定征收该村土地,其中涉及吴某承包的部分土地。随后,当地政府向吴某送达了相关补偿通知书、腾地通知书及登记表等,并将相关补偿款项存在政府账户。但吴某一直未领取,而且要求当地政府对其因征收导致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所受损失进行补偿,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政府该如何应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