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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系统分析土地增值类型、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分配环节、分配形式等,揭示当前城乡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路径。研究表明:土地增值类型与马克思地租分类相对应,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主体均为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社会管理人,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隐取得、轻保有、重转移"的问题,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手段单一。研究认为:土地增值收益应按照"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不同增值类型分配给不同主体,合理确定分配比例,并从平衡各环节及不同入市方式的分配比重、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税收立法并统一分配税费形式等方面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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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进城镇化,让大批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在就业地城镇落户长居,在政策层面须解决三大问题:必须让进入城镇的农民工买得起城镇的住房;必须为吸纳外来民工较多的城镇提供较多的用地指标;必须有条件地实施耕地转建设用地跨省域占补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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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中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一项重要工作。而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采用理论研究法、博弈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全面分析“征地”和“入市”视角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博弈过程,构建增值收益分配动态平衡的联动模型,设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均衡分配的核算方法,合理测算当地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取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平衡点,并基于入市和征收均衡的增值收益绝对数、比例、贡献程度,对增值收益调剂金进行测算,科学明晰国家在入市土地增值收益中提取的比例,确保在征地和入市过程中,三个收益分配主体之间实现大体平衡的状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的均衡分配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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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能力,把人在新型城镇化中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应准确把握农民进城落户意愿这一事关新型城镇化走向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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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分配是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考虑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区域分异,构建包括人口、二三产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可拓展空间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指标分配体系,并结合区域建设用地经济增长贡献率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折抵指标,为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提供方法参考。研究方法:综合评价法、经济计量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1)基于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差异构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下达指标分配体系,既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又兼顾区域资源禀赋的供给约束,评价体系更为全面;(2)考虑不同区域建设用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折抵指标,优化了新增建设用地供给结构,能够兼顾资源配置的效率。研究结论:本文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提供了更为科学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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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研究——基于土地发展权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形成过程与数量模糊不清,农民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土地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障。文章从土地发展权视角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拆旧区与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形成过程,从土地自然增值与人工增值等方面构建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测算模型,确定了增减挂钩中拆旧区与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测算方法,并选择辽宁省典型项目区作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土地发展权理论构建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测算模型与方法测算结果均有土地增值收益存在,且当建新区用途为商住业用地时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高于建新区为工业用地时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测算在增减挂钩中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一般在600元/m~2左右。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出应建立科学的公众参与机制与农民利益保障监督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而保障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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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发展权为一类具有增值收益的产权,其归属应从其增值来源和产权特性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即宅基地发展权既不能完全归私有,也不能完全归公有,而应该在二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基于该分配角度,以土地发展权的视角探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宅基地发展权的权能分配以及土地增值的全过程,构想将宅基地发展权分为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权与市地发展权两个层次,并以此构建土地增值收益的效益函数模型。在该权能分配理论的指导下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对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以及开发商三者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进行了测算,得出测算分配比例为26.89∶42.33∶30.78,集体经济组织分享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权价值为201.44元/m~2,是正常征收的2.24倍。以产权为基础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更加体现了补偿公平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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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2017,(6)
广西北流市是全国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通过大力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灵活采用不同入市方式、大胆探索不同入市途径、创新公益项目用地保障方式、积极搭建入市交易平台等五个方面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方面,制定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整治复垦费用、新增报批费用、土地增值收益平衡再分配金等4类调节金类型。北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存在内部收益差异、入市与征地收益差异、入市监管等问题,建议通过统筹平衡入市内部收益差异、逐步缩减土地征收规模、努力加强入市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入市体制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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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宾杨景胜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8):19-22
文章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调研为基础,重点研究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当前试点县(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显著的区域特征,主要表现为市城乡结合部类型、农村地区类型、城市规范管理类型等三种类型。基于增值收益分配失衡、集体经营组织薄弱、"入市"与"征地"收益差异过大等问题分析,提出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对策建议:(1)完善土地入市增值收益核算与分配机制;(2)加强规划引导,顺畅土地入市程序;(3)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和完善税制;(4)加强收益统筹;(5)协调"入市"与"征地"增值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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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科学、土地科学出发,探讨了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要符合城镇体系规则,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要执行城市方针和规划原则,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以城市的有序发展与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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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增值的形成机理,试图构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理论分析框架,探讨土地增值收益形成与分配的实现过程,为构建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供依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1)根据不同的土地增值形成机理,土地增值收益需要实行差别化的分配机制;(2)现实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存在忽略了部分主体的贡献和应该"返还社会"的土地增值实际上被少数人垄断的问题;(3)现实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主要争议是初次分配"涨价归公"的土地增值如何实现"返还社会",和再次分配新产生的土地增值如何实现"返还社会"。研究结论:需要构建一个多方博弈平台,引入合理的谈判机制,通过协商谈判和讨价还价达成各方相对满意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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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设定农地发展权对土地征用的积极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目前我国土地权属关系不顺、土地征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本文从界定产权的角度,探讨设定农地发展权对解决土地征用中存在诸多问题的积极意义。并得出结论:设定农地发展权并将其归为国有,将有利于阻止大量耕地被非法征用,有效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过度扩张;有利于合理分配征地中的土地增值收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有利于规范土地征用权的行使,维护城市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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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法律上确定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中心任务。在市场配置集体建设用地过程中 ,集体建设用地只需符合规划并合法取得。集体土地产权界定是搞好土地市场配置的基本前提 ,而依产权关系和引致土地增值的投资所有者关系分配建设用地收益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