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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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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冠甲 《征信》2016,(10):31-34
随着《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出台,应收账款融资在我国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目前,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国内也建成了一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然而相关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漏洞。为此,可以考虑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应收账款的涵盖范围,建立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通知规则,同时对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效力做出规定,并明确应收账款质押与其他担保方式的权利顺位关系。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将应收帐款纳入质押的范围,规定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可以质押。为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的实施,人民银行公布《应收帐款质押登记办法》,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工作。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银行的信用提供了新的担保方式,标志着中国商业银行的应收帐款质押业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3.
自《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范围扩大,质押担保法律框架得以明确,应收账款质押也成为银行信贷资产的法定担保方式。但是,应收账款质押涉及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要求我们在应收账款质权设定、管理、实现等各个操作环节,要妥善处理某些经济和法律问题,以确保质押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4.
如何化解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出台和登记公示系统的建成运行,为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和贷款机构业务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运作平台。本文分析了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及贷款需求特征以及县域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难以开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了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中国人民银行也配套出台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搭建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但从中小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沧州为样本,对两年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信贷实践进行总结,分析了当前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推动业务发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推广难点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威  史国军  杨泳 《金融纵横》2009,(10):69-70
一、基本情况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拓宽了动产担保范围,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并明确人民银行信贷征信机构为应收账款担保登记机构,为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了 法律保证和操作平台。但从欠发达地区来看,至2009年4月末,江苏省泗阳县仅工商银行办理了1笔金额为100万元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其余各银行均未开办该业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在基层发展推广较为缓慢。  相似文献   

7.
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将应收账款列入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公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了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操作规程。应收账款质押在法律上得以明确认可,既有利于银行创新业务品种,又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但由于应收账款本身具有不确定的特点也给银行债权实现带来一定的风险。本文在对应收账款质押界定的基础上,阐释设定应收账款质押应该具备的条件,并对这种新型质押给银行业务带来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以期对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面临的风险有所提示,并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8.
2019年年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登记办法》对于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登记要件和流程做了详细规定,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以《登记办法》为线索,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务的风险和相关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应收账款质押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融资担保方式之一.但由于应收账款的特殊性,加之我国应收账款质押方面的立法仍不够完善,并且商业银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时间尚短,较缺乏经验,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着极大的法律风险.为了有效防范应收账款质押授信的法律风险,商业银行一方面必须严格选择符合法律规定、适合质押的应收账款,另一方面,还应依法办理质押登记并及时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相似文献   

10.
应收账款质押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收账款质押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我国现行担保法律无此规定,而现实又有强烈需求。《物权法》首次将应收账款质押纳入到我国法律中,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物权法》仅有两条专门规定,难以解决应收账款质押中存在的全部问题。本文界定了我国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明确指出法律意义上的应收账款包括公路、桥梁等收费权,并简要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的三个明显特点。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分析了可质押的应收账款的特征、我国公示制度的不足、应收账款质押效力的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加快了引入动产担保制度的实践,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同步上线运行.标志着应收账款将成为信贷融资的重要担保资源。本文介绍福建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当前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制约因素,并提出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刘芹 《金融纵横》2008,(2):71-72
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小企业可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也配套出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两者同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但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经济欠发达地区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难度。  相似文献   

13.
银行如何应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正启  韩晓莹 《银行家》2007,(12):116-118
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办法》及登记公示系统明确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程序性和系统性问题,初步建立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体系。电子化的担保物权登记系统的建设,在国内尚无先例,这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以及物权登记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各商业银行普遍开展的业务。为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一些商业银行突破法律规定,创新了应收账款概括质押融资业务,即将出质人将来一段时间内的应收账款予以质押。此种模式违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司法实践中也多不被认可。商业银行必须规范业务担保结构设计,以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规范、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一、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概述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公示、公信原则是担保物权的基本原则。以公示确定权利的性质与归属,担保物权的确立、信赖利益的保护都需要合理的公示、公信方式。公示、公信原则的实现,则需要一套完备的登记制度来保障。登记系统是一个成功的担保融资体系中最关键、但同时也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基本任务是接收、维护和发布信息,为应收账款质权的存在进行公示,以降低与应收账款质押或担保相关的法律风险。使贷款人能掌握足够的信息进行商业决策,并有效确立贷款人的担保权益,有效对抗第三人,明确债权人受偿权的优先顺序。二、从我国以前的担保物权登记制度的弊端看建设高效统一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原有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登记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一是登记的管理体制不顺,登记部门众多且各自为政,金融机构无所适从;二是登记部门强行设置义务,侵害当事人权利,人为增加贷款风险和金融机构管理上的不便;三是公示性差,信息来源不对称,风险难以防范;四是法律没有专门规...  相似文献   

16.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规定允许应收账款设立权利质权,征信机构办理登记设立质权。应收账款质押是解决许多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担保方式,对于扩大市场主体的融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应收账款质押方面的立法仍不够完善,并且银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时间尚短,缺乏经验,使得银行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在实践中,就实现应收账款质权还存在较多的风险,对于风险防范也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朱宇 《时代金融》2014,(7X):210-210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规定允许应收账款设立权利质权,征信机构办理登记设立质权。应收账款质押是解决许多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担保方式,对于扩大市场主体的融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应收账款质押方面的立法仍不够完善,并且银行开办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时间尚短,缺乏经验,使得银行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在实践中,就实现应收账款质权还存在较多的风险,对于风险防范也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岳继锋 《征信》2011,(6):58-60
《物权法》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搭建了合法的登记公示平台.当前,在开展此类业务中存在着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相关法律存在缺陷、业务宣传滞后、债务人向大型企业集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设计不够完善、过程比较繁琐等问题,建议通过健全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操作指引、加强质权设立后的跟...  相似文献   

19.
我国《物权法》首次将"应收账款"纳入可出质的财产权利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建立,为我国近900万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商业银行的授信担保方式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可能,但现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仍不尽完善,存在缺陷、不足甚至冲突。本文对现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完善和改进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但从中小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仍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的评估及可控性成为制约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关键因素,如何准确把握风险,促进业务发展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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