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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20,(8)
本文利用交易费用理论,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细分为外部治理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通过构建二者与农地经营权抵押品有效性之间的作用机制,结合已有实践进行分析。研究表明:①以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政府行政干预措施为主的外部治理环境优化通过对农地流转市场发育的促进作用,间接提高了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的有效性;②以直接抵押、担保、反担保等贷款模式和第三方组织或个人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能减少相关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其选择受制于差异化的政府财力和基层治理水平;③虽然外部治理环境的优化能够显著提升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的有效性,但农地经营权抵押权能的实现取决于外部治理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的协同作用。本文认为,在继续优化农地产权制度与政府行政适当干预的同时,根据地方政府财力和基层治理水平,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抵押贷款模式,并匹配差别化的第三方设置是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有效性、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权能、降低抵押贷款运行成本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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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现与风险:实践与案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经济问题》2015,(10)
本文基于四川省首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分析得出,"确权颁证""还权赋能"和"三权分离"是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产权基础,地方政府主导的多方合作机制是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组织和机制保障,以经营权为标的的权利担保和以地上附着物为标的的价值担保是实现农地经营权贷款的必要条件,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担保风险和租金损失风险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完善农地产权制度、健全经营权流转平台、形成复合型的抵押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是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降低风险的关键性制度和机制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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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由于成都市温江区和崇州市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类型均属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可将两地进行合并讨论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效应的影响,同时相较崇州市,成都市温江区在担保和抵押物处置环节引入第三方参与而更趋于市场化运作,因此将两地进行对比分析以进一步探讨第三方参与是否会使农户信贷约束和收入效应产生显著差异。方法 文章将成都温江和崇州市作为研究区域,通过实地调研共获取249个样本,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探讨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缓解农户信贷约束、增加收入的影响。结果 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能缓解农户信贷约束、增加农户户均总收入、户均农业收入和户均非农收入,且引入第三方参与的温江区相较崇州市在信贷约束缓解程度、农户收入提升方面表现更优。结论 应大力推广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以扩大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规模,促进农户增收和释放土地红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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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促进农地抵押贷款缔约和履约:交易特征——嵌入视角——以宁夏同心县样本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农地抵押贷款被寄予厚望并在许多地区试点,但是,抵押农地难以处置成为困扰试点发展的瓶颈。"同心模式农地抵押贷款"利用第三方解决了抵押农地处置难题,取得了显著效果,其原因何在?本文以抵押农地的处置市场即农地流转市场的交易特征为分析起点,结合交易嵌入的中国差序格局社会网络特点,构建农地抵押贷款缔约条件和履约机制分析框架。以宁夏同心县样本为例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分析结果显示:以村内第三方组织为反担保平台是农地发挥抵押物作用的前提,降低交易成本是第三方组织促进农地抵押贷款缔约的条件;第三方组织基于熟人社会治理机制实现抵押农地的有效处置以及代理人强激励,是保证第三方组织履约的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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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723户农户的农业生产数据和DEA-2SLS模型实证分析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以及不同模式下的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由于遗漏变量的存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与农户农业生产效率之间存在内生性,忽略内生性问题将低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正向作用效果。户主受教育程度、是否以农业经营为主业、生产性实物资产价值、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模式下农户农业生产效率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相较于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因此,亟需深化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逐步推广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优化农业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以增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农业发展的耦合度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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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辽宁省昌图县的农户调查数据,实证检验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收入效应。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统计分析法,倾向得分匹配法。研究结果:如果不考虑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选择性偏差问题,则会高估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的收入效应;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的收入效应明显,农户参与农地抵押贷款会使其总收入和农业收入显著增加;农地抵押贷款对农户总收入提高的效果大于农业收入,但差距不大。研究结论:为充分发挥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增收作用,应构建多元化供给主体机制、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执行机制、加大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宣传力度、健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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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8,(5)
[目的]客观掌握黑龙江省3个试点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实践,对首轮试点期结束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进而探究完善对策,为新一轮的抵押试点运行和制度建设提供积极思路。[方法]通过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田野调查,与农经部门和抵押参与主体进行深度访谈,获得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定性阐释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困境和对策。[结果]3县分别形成了"四权结合"、"直接设定"、"扶贫关联"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但仍存在推进不均衡、认定不准确、评估不科学、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应从强化支持、加强规范、科学评估、维护权益等方面积极完善。[结论]3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存在共性、个性兼有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解决问题,从而为省、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形成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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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国家农村金融综改区"资产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信贷数据,基于"资产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旨在缓解信贷配给的设计意愿,在考虑模型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及选择偏差的内生性因素下,结合借款人在信贷还款周期三个层次的还款表现,构建实证模型测度农地经营权变现能力及稳定性在借款人还款的三个层次中的有效担保效应。研究发现,第一,"资产主导型"模式下农地经营权在借款人还款的三个层次中均表现出显著的激励约束机制,其担保有效性在贷款进入逾期后仍有所体现;第二,农地经营权稳定性会影响农地经营权变现能力对借款人还款表现的影响,遵循押品"物权"而非"债权"的权益属性,这一结论符合试点区实际表现。据此,为有效控制农地抵押贷款第一还款来源风险,本文提出应适度整合地块、完善农地流转市场功能以提高农地经营权变现能力;金融机构确定贷款要素时应考虑农地剩余经营权年限在农地经营权变现的盈余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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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客观掌握黑龙江省3个试点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实践,对首轮试点期结束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进而探究完善对策,为新一轮的抵押试点运行和制度建设提供积极思路。[方法]通过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田野调查,与农经部门和抵押参与主体进行深度访谈,获得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定性阐释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困境和对策。[结果]3县分别形成了"四权结合"、"直接设定"、"扶贫关联"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但仍存在推进不均衡、认定不准确、评估不科学、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应从强化支持、加强规范、科学评估、维护权益等方面积极完善。[结论]3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存在共性、个性兼有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解决问题,从而为省、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形成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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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和玛纳斯县8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潜在风险,从政府视角下提出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风险防控体系,寻求政府、银行、农户三方主体的平衡关系。[方法]利用SPSS19.0软件,采用因子分析法,建立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出样本区各调查村的风险得分值与等级。[结果]样本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风险较大,三方主体出现"一头凉""两头热"的现象;基于不同主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的顾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全面推广难度大,存在着一定的潜在风险。[结论]依据风险影响要因的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规避风险建议,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大管家"的作用,管控三方主体风险程度,防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风险,以保障各方利益主体合法权益为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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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揭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影响农户信贷可得性的作用机理,并检验风险分担机制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研究方法:运用PSM-DID方法、调节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对农户信贷可得性的影响。研究结果:(1)农地抵押政策可以提高大规模农户的信贷可得性;(2)农地作为抵押物的处置风险是影响农地抵押政策执行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农地抵押+农地流转市场”和“农地抵押+第三方组织”两种风险分担机制均能有效降低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的处置风险,进而可以强化农地抵押政策对农户信贷可得性的改善作用。研究结论:农地抵押政策的进一步推行需要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农地的处置风险,以提高农户的信贷可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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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利用固定效应模型,探讨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总体上讲,在控制了农户户主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等变量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能使农户农业收入平均提高7.99%,且该正向影响具有持续效应;进一步从农户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角度剖析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影响农户收入增长的内在根源,发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资本要素投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劳动力要素投入无显著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会显著提高资本要素投入和劳动力要素投入的产出弹性,但不会提高土地要素投入的产出弹性。此外,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市场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要素投入产出的影响效果存在显著差异。相较于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场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影响更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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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19,(11)
本文选取江苏泗洪县、山东寿光市、辽宁昌图县、宁夏同心县四个国家级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县市为案例,运用质性研究的扎根理论方法,探讨了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运行机理。研究发现:在典范模型所涉及到的范畴中,地方政府承担"拓荒成本"、"差别匹配"的农地抵押契约治理结构、受"经营权继受取得"与否直接影响的农地抵押价值、适用于"农地薄市场"的组合抵押担保方式等4个核心范畴是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关键因素。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市场的锁定状态得以解除后,政府应当在减少契约的交易费用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同时,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做法的推行,需要充分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均耕地面积及农业产业结构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借鉴试点地区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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