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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文拟探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准确界定民事检察监督职权行使的正当性,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的"错位"行为进行反思,深入探讨如何正当、依法、准确行使民事检察监督职权,构建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2.
在新民诉法中引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究其立法本意,应为在不断完善现有执行救济制度,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确定为执行监督的第三维度,以期建立理想的民事执行监督体系,最终实现促进民事执行的依法有序运行。在现有的民诉法程序中,我们不能忽视民事执行与执行救济的双向互动与利益平衡,即便现有的执行救济因立法不完善而相对于民事执行处于弱势地位,也不能否认执行救济对法院民事执行的监督作用。同时,我们也不能以检察监督的引入为目的,全盘否定已经成效明显的执行体制改革,而应当支持其不断完善并在检察监督实践过程中充分利用这种比较成熟的内部监督机制。最终笔者认为,在民行执行监督体系中,还是应以包括执行救济在内的执行程序自身的完善作为核心之维。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民诉法借鉴吸收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有益经验,并在监督理念、监督范围、监督职能上有了新发展。在监督理念上要求做到审判与执行监督并重、实体与程序监督并重、对人与对事监督并重、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监督并重、依申请与依职权监督并重;在监督范围上,明确了检察监督涵盖民事诉讼全过程,增加规定了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调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在监督方式上,改造了抗诉监督手段、确立了检察建议和调查核实权,为民事检察制度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4.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监督制度。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其规定极不完善,围绕着这项制度的存废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中展开了激烈论争,其取消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站不住脚,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存在有其足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必须在监督理念、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职责等方面重新构造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0条在法律渊源层面规定了民事习惯的法律地位。民事习惯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在适用于司法活动时也具有限制法官裁量权、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等司法价值。但民事习惯有其无法避免的固有缺陷,现实的司法实践对习惯的认定标准与适用条件规定不清,法官适用习惯的意识也相对薄弱。若要将民事习惯妥善运用于司法实践,需对民事习惯进行司法识别,寻求民事习惯在调解、判决中的具体运用方法,重视案例指导制度对民事习惯司法适用的指引。  相似文献   

6.
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它的目的在于利用没有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的普通公民参与案件审理,扩大司法民主,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地实施法律。  相似文献   

7.
杨乐 《大众商务》2010,(16):307-307
传统的民事执行的监督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纠错式的监督,其重心在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乱的现象,但却忽视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主要运用的是上令下从的行政管理模式,忽视了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纵向监督强势,横向监督薄弱;外部监督主体泛化、执行救济不完善是民事执行监督发展的一个硬殇。民事执行检查监督作为解决传统模式弊端、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民事执行检查监督机制的合理架构的探索也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8.
赵伟 《大众商务》2010,(16):310-310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监督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其中,监督主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客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那些行为的问题,对其进行界定是眼前迫切的一项任务,有利于解决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传统的民事执行的监督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纠错式的监督,其重心在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乱的现象,但却忽视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主要运用的是上令下从的行政管理模式,忽视了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纵向监督强势,横向监督薄弱;外部监督主体泛化、执行救济不完善是民事执行监督发展的一个硬殇.民事执行检查监督作为解决传统模式弊端、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民事执行检查监督机制的合理架构的探索也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0.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监督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其中,监督主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客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那些行为的问题,对其进行界定是眼前迫切的一项任务,有利于解决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姜婷 《大众商务》2010,(10):225-225
当前社会普遍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执行难"、"乱执行"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现象,都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院执行缺乏外部监督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并未就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对民事执行活动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应积极的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2.
“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一环,司法公信力的建设离不开司法公开,司法的公开有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而作为司法公开内容之一的民事裁判公开,与司法公信力的建设当然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以说,民事裁判的公开深深影响着司法公信力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新修改的民诉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的权力。但是关于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具体运作模式,如监督的启动、监督的范围、监督的原则、监督的方式、法院的对应处理等等都有待于最高法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予以具体规定。本文主要选择其中的一个方面即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方式这一主题来讨论。  相似文献   

14.
民事审判公开是近年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代,新媒体于民事审判公开应用越具深度和广度。网络庭审视频直播等公开方式促进了司法公开、司法公正。但民事审判公开的新媒体应用还存在诸如对当事人隐私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网络直播庭审缺乏具体、全面的规则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相似文献   

15.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司法工作的目标,也是检法两家协作配合的基础.近年来,检法两家在民行调处中探索合作机制,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当前社会普遍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执行难"、"乱执行"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现象,都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院执行缺乏外部监督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并未就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对民事执行活动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应积极的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7.
民事再审检察监督制度从设立之初就伴随着许多争论,主要表现为取消论、加强论和折中论。不可否认,制度的内部设置和外部架构与某些理念存在一些冲突,为了理清内部矛盾,解决与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私法自治以及审判独立之间的冲突,必须以立法明确再审抗诉与检察监督的界线,并且明确民事再审检察监督制度应当保持其谦抑性。  相似文献   

18.
《“民事政策”的困境与反思》一文将“民事政策”定位为“非正式法源”,提出应当理性看待民事政策对民事社会调节功能的客观存在,正是致力于解决民事政策的祛魅与还原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必要张扬民事政策的“法源性”.发挥其裁判功能。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国家赔偿请求人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国家赔偿请求人面对审理、执行程序不终结的情形时,则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了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对“程序终结”制度进行修订,以填补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空白点.应该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职能,杜绝“僵尸案件”的产生和存在,应该将“形式结案”作为“程序终结”制度的必要补充.  相似文献   

20.
“主管”一词带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民事诉讼主管”这一概念的性质,即积极性和主动性,与司法的消极性和被动性不相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用“民事审判权范围”取代“民事诉讼主管”这一概念更为科学合理。在确定民事审判权的范围时应遵循法治原则、私权保障原则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确定民事审判权的具体范围时应采用概括式与排除式相结合的立法方法。出现新类型、具有民事性质、当事人无法寻求其他救济方式或寻求未果的纠纷时,均可依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寻求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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