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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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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拟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等财税法规,就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作一简要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现对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以...  相似文献   

3.
本文拟结合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2004]156号)、《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等财税法规,就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4.
《财会通讯》2004年第9期刊登的罗宏斌《增值税转型和税务会计处理的探讨》(以下简称罗文)一文中的某些内容,笔者认为与财政部日后发布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4]11号)不甚相符。现以罗文为例,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提出“消费型”增值税的会计  相似文献   

5.
《财会通讯》2005,(7):95-9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为  相似文献   

6.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生并取得2004年7月  相似文献   

7.
从经济学角度看增值税转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生产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生并取得2004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等合法扣税凭证的固定资产(主要指机器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相似文献   

8.
浅析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发出《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执行时间。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大量的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2007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相似文献   

9.
正免税农产品的"税",指的是增值税。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免税农产品的涉税政策首先,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次,发票的开具。《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相似文献   

10.
本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运用具体案例,对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会计及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现在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着对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把握尺度不准的问题,造成本期申报多缴或少缴增值的情况。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们做如下阐述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对增值税的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同时对此的具体明细解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三条中有具体的规定,很多企业忽视了此明细规定,是造成申报多缴或少缴的直接原因。《细则》第三十三条是样具体规定的:(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供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  相似文献   

12.
必须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王克明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税收制度,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实施以后,财政部又多次作了补充规定,乡镇企业对补充规定还未及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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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农资可免征增值税河北涉县读者范平来信问:听说国家规定有的农资可免收增值税,请问,具体是哪些?范平同志: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决定继续免征和恢复征收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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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10个与增值税有关的明细科目,并要求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10个专栏,本文拟对"应交税费"相关明细科目之间的承继关系、"应交增值税"内设专栏之间的勾稽关系等具体解析,以期对该规定的顺利执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熊彬 《财会月刊》2008,(11):75-7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规定: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根据现行政策,旧房出售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有三种方法:  相似文献   

16.
一、暂时性差异产生及其处理原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具体到采取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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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一)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只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相似文献   

18.
为了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笔者建议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规范。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并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2.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含增值税销项税额、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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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20.
一、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一)纳入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转型只将新增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允许抵扣的范围与转型前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规定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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