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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进出口货物时,应向海关办理什么手续? 一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相似文献   

2.
海关对物的监管必然延伸到对货物所有人行为的监管,因此,对进出口资讯的掌握和了解对于海关监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目前海关在进出口企业资讯管理工作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建立进出口企业资讯系统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3.
夸年前9个月,佛山市澜石口岸冲破重重困难,争取了贷源,使进出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9.02万吨,集装箱完成运输量8038标箱,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09%和17.39%,1980年年进出口货物吞吐量10.14万吨,到1988年吞吐量达到33.99万吨,较1980年增长335.2%。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美国先后颁布了多种贸易管制措施,对我国一些进出口货物采取种种限制政策,使双边贸易摩擦不断产生。本文分析了美国常用的进出口管制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保税制度。是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国内税,在一定期限内存放在海关监管下的指定场所的一种海关监管制度。置于保税制度监管下的货物为保税货物。海关监督下的指定场所,称为保税区。它是一个国家在边境上划出一个特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在海关监控下,对进出口区内的货物免征关税,但海关仍保留征税的权利。保税区与自由港及自由贸易区是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自由港是指划在一国关境以外,准许全部或绝大部分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进出口的港口。在自由港内,外国商品和船舶不受海关监管,可自由进出,且可在港内自由储存…  相似文献   

6.
本文对海关执法实践中所遇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变卖余款处理中所涉货物所有权人,进口货物收货人问题;谁有资格申请发还余款问题;余款处理的法律运用有运用程序相关问题作了法理思考与分析,阐明了严格海关扫法对维护进出口贸易正常秩序、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7.
保税制度,是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国内税,在一珲期限内存放在海关监管下的指定场所的一种海关监管制度。置于保税制度监管下的货物为保税货物。海关监督下的指定场所,称为保税区。它是一个国家在边境上划出一个特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在海关监控下,对进出口区内的货物免征关税,但海关仍保留征税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海关法》规定了报关企业在接受他人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时,有对委托人提供情况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的义务,但在实践中,不仅报关企业没有能力真正承担起这一责任,而且这一规定与民法的代理理论存在矛盾,实践中以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的可能性也很小,同时更可能导致进出口收发货人与报关企业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甚至造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错漏报情况发生。而将报关企业的“合理审查真实性”义务改为对委托人提供单证材料承担“合理审查”义务,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9.
广东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及增长速度预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集装箱生成量及其增长速度决定着集装箱港口业的市场需求环境。国民生产总值及进出口贸易总额、产业结构与进出口商品结构、每亿美元外贸适箱货、适箱货物的集装箱化运输程度是影响区域集装箱生成量的四大因素。集装箱生成量的大小与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率、外贸适箱货率、每亿美元外贸适箱货、适箱货物装箱率的高低正向变动。经预测,广东港口集装箱吞吐量2005年将达到2200万。YEU,2003年-2005年均增长率为28.8%;2010年将达到3900万TEU,2005年-2010年均增长率为12.5%,呈先快速增长,后速度趋缓的变动趋势。  相似文献   

10.
在福建自贸区建设及“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福州港口物流与对外贸易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进出口总额和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在长期内会促进福州港货物吞吐量的增加,但福州港货物吞吐量的增加对进出口、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未起到推动作用,这说明目前福州港口物流产业并没有对外贸活动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因此,必须充分利用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福建自贸区的“双区”叠加优势加快福州港物流发展,同时加强港口的集疏运能力、与临近港口的合作以及现代物流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11.
本文用数据说明了自2001年底我国加入WTO后关税收入的变化趋势,从关税水平、进出口贸易额、汇率及进出口货物的弹性四个方面分析了影响关税收入的因素,试图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来找到引起我国关税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并在已有条件下,对未来的关税收入变化作出预测。  相似文献   

12.
海关通关环节归类审核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的规范、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海关征收关税、执行贸易管制措施和编制海关进出口统计等各项海关监管工作,对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践中,由归类申报征税放行后,海关经过复核调整归类并对当事人进行追溯补税和处罚引起的纠纷和复议成为当前海关执法热点和难点。  相似文献   

13.
鉴于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属于知识产权状况未向海关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遵循法条竞合法律适用原则,海关应当适用《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进出口侵权行为进行定性处罚,《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并不涵盖进出口侵权行为。而因报关企业、报关人员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或存在工作疏忽导致发生的进出口侵权行为符合《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要件,追究该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应当适用《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新智慧》2005,(1):74-74
一、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按《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备章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号码和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等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相似文献   

15.
正上半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284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一是服务进、出口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服务出口1131.7亿美元,同比增长18.2%;服务进口17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3.6%。二是服务进出口占对外贸易比重有所提升。上半年,服务进出口增速高于货物贸易增速14.1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进出口额之和)的比重为12.3%,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攀升,2011年、2012年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加入WTO后,如何与WTO的制度相协调,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管理对外货物贸易,实现国家对外经济交往利益是法学界面临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国有关立法现状与WTO多边贸易框架的基本要求存在差距,需变革我国货物进出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海关是归类认定的权威部门,其作出的归类认定是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重要依据,亦系认定行为人偷逃应缴税额的重要标准。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海关归类认定确定之后,行为人的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海关的归类认定尚未确定,行为人在进出口过程中若实施了伪报、瞒报等虚报行为,客观上亦造成了偷逃税款的结果,其行为仍然可以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相似文献   

18.
王成敬 《新智慧》2004,(11B):36-36
一、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公式。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通知的规定,从2002年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不论企业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并且取消了出口比例达到50%才给予退税的限制。《操作规程》规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9.
基于1990—2011年河北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外贸进出口货物总额之间的定量关系,通过VAR模型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河北省港口物流的发展和对外贸易之间相互促进,并且港口物流的发展对对外贸易的短期作用明显,而对外贸易对港口物流的短期作用不明显,彼此之间的长期促进作用非常明显;港口物流的发展对外贸的依赖程度要远远大于外贸对港口物流的依赖程度。为此,应提高港口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发展加工贸易,建立临港工业群等。  相似文献   

20.
《新智慧》2005,(2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税物流中心(A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第三条物流中心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公用型物流中心是指由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自用型物流中心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第四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一)国内出口货物;(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三)外商暂存货物;(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储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第二章物流中心的设立第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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