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4 毫秒
1.
(接上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相似文献   

2.
编辑部: 我参加工作后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工厂不景气,我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一直由我个人承担。现在,如果我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能否全额退回我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代单位缴纳部分)?如果继续参加养老保险,该单位缴纳的费用又由谁来缴纳? 广东杨玉梅  相似文献   

3.
赵玉久 《管理学家》2020,(2):10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且都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可见,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然而,从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看,与当前扩大社会覆盖面工作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私营企业参保难成为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亟待解决重大问题,也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道难题.  相似文献   

4.
养老保险会计核算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征收的养老保险费、拨付的养老金、结余的养老基金日益增多,对养老保险会计核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就当前养老保险会计核算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如何加强、规范其核算,谈点浅见。一、征缴养老保险费核算。征缴养老保险费的核算是指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直接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核算。现会计报表中,在养老保险费收入科目中,设有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两个二级科目。由于近几年养老保险费征缴中,既有征缴当年的,也有清欠历年的,还有补缴等情况,使现征收养老保…  相似文献   

5.
梁才 《财会通讯》2005,(1):48-49
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按规定的比例收取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当前,各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未统一,以致各地对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办法也不完全相同,相关会计制度对其账务处理亦未作统一规定。为此,笔者拟就当前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几种不同办法及其相关账务处理谈谈…  相似文献   

6.
单位不能违反《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瞒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由社会保险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应缴额千之分一的滞纳金。逾期仍未如数缴纳者,社会保险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于单位拒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会保险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追缴其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日起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按日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仍不执行者,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转移办法很不统一。有的地方把职工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随同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也有的把职工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随同养老保险关系一并转移;还  相似文献   

8.
法援编辑:我是一家高科技企业员工,单位福利收入都很好,就是社会保险政策没有落实。对社会保险,我们公司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即与员工协商,把我们每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打在工资里头发放给我们,然后再由我们自己决定是否参加养老保险。那些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还要给公司递交书面的不参保申请。我和一些员工不同意公司做法,认为公司这样做,实属剥夺了我们参加养老保险的权益,未尽公司应尽的义务,侵犯了我们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公司必须为我们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补缴以往的欠费。但  相似文献   

9.
朱红云 《陕西审计》2004,(B10):22-22
我国实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笔者参加了一些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审计,针对养老保险费征缴审计中存在漏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经过分析,提出改进问题的措施,以供探讨。  相似文献   

10.
《上海劳动保障》2000,(9):44-4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市人大通过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了加快建立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本市单位在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3号]后,对单位上一年工资总额超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以上部分提取的养老保险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11.
书讯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的法定义务,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费。《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  相似文献   

12.
《上海劳动保障》2000,(4):47-47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分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沪府发[1998]12号)的有关精神,现对1999年度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可专项用于补充养老保险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13.
编辑部: 我们是从部队退役后到现企业工作。现企业是一大型国有企业,从到本企业工作之日起,单位已按规定为我们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位和个人已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是我们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至今未得到落实,我们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咨询有关情况。他们答复让我们补缴全部养老保险费用,接续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而我们感觉  相似文献   

14.
1997年,我国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工资的20%缴纳,其中,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部分共计本人缴费工资的11%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在此制度下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给付有两方面资金缺口:一方面是老职工没有或较  相似文献   

15.
1997年,我国把长期实行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工资的20%缴纳,其中,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部分共计本人缴费工资的11%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在此制度下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给付有两方面资金缺口:一方面是老职工没有或较  相似文献   

16.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制度改革的最关键集中在九个方面。改革范围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从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改革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相似文献   

17.
各市人民政府,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由7%调整为8%。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各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相似文献   

18.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已于1998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此条例,该省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均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全省统一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之前为4%)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7%(之前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4%(之前为3%);从1999年7月起,个人缴费比例再调整为5%,以后每2年提高1%,直至8%;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则同比例下降,最终降到3%。  相似文献   

19.
国有企业“两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两费”),基本养老保险费是指为保障企业职工离休、退休退职后的基本生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及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经费;失业保险费是指为向失业职工提供生活救济以及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经费。两者均为社会保险费,它们缴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分别成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随着企业改革的不…  相似文献   

20.
《上海劳动保障》2000,(9):33-33
一、补充养老保险 1.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部分可用于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做法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