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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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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琳 《魅力中国》2012,(29):98-98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首次明文规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在管制、缓刑、假释中做出相应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建立,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社区矫正制度刚刚建立,社区矫正专门执行机关的确定、具体适用缺乏专门法律指导,如此等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缓刑作为一种可以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其以矫正为本质的价值取向,顺应了国际刑罚追求谦抑性、公平性、人道性的发展趋势。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缓刑立法进行了较大修葺,但审视我国缓刑司法,仍有不少亟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3.
赵辉 《新西部(上)》2009,(8):88-88,86
在不突破现行刑法关于管制刑与缓刑制度框架的前提下,有必要对管制与缓刑考察配合权、执行权,对法院回访与监管制度,对交付执行的衔接机制等方面进行改进,建立考察联动机制.以确保将管制与缓刑考察工作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4.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试点开始,迄今已有10年历史。从六城市试点到全国试行,再到2011年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列入法条,社区矫正工作终于进入有法可依的"快车道"。然而近两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区建设体系不尽完备,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地方司法所与专职人员的匮乏,成为城镇化过程中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5.
2012年,靖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实行特殊人群管理"5555"的工作机制,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6人,收监执行1人,自然死亡1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1人(假释15人,缓刑19人,管制2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其中男性38人,女性3人.  相似文献   

6.
章晨 《魅力中国》2011,(10):367-367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适格的对象主要有: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这五类罪犯。  相似文献   

7.
陈富兴 《魅力中国》2014,(11):299-299
香港缓刑制度是在吸收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缓刑制度之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比大陆刑法中缓刑制度更加完善。本文通过介绍香港刑法中缓刑制度的现状,内地与香港缓刑制度的差异,提出大陆刑法借鉴香港刑法缓刑制度的必要性及具体建议,以不断完善大陆刑法中的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8.
吴朋 《宁波通讯》2013,(17):62-63
社区里散居着一些特殊的人,他们被称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切些说,是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刑诉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于2004年在鄞州区启动,2007年3月在全市推开。社区矫正人员是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受益者,应该说,他们中的多数人对政府心存感激,认罪服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但也有少数人并不珍惜,因此仍然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社会上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首次写入《刑法修正案(八)》,这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罚领域的具体落实。社区矫正制度已成为当今全球刑事政策发展的趋势。本文针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陈林跃 《老区建设》2008,(18):12-13
刑法中的社区矫正制度是基于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思想而产生的一种刑罚制裁方式,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罪犯的个别化改造使其复归社会,进而彻底平息社会矛盾,打造和谐的境界。本文通过对社区矫正制度演变历史及目的的考量对其价值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正>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依法实行社区矫,它让已经开展的社会矫正试点工作正式有法可依。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多方面,而对青少年矫正对象实施监管教育,更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发挥职能部门协调一致来开展工作,需要家庭、学校和全社会共同建立起挽救青少年矫正对象的配套体系,以此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因其在惩治和矫正罪犯方面的诸多优势,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接受和认可。我国自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也取得了许多良好的效果和宝贵经验。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更是社区矫正工作在立法方面的标志性成就。然而我国的社区矫正还存在着概念和性质定位不准确、机构和人员不足、监督及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对相关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建议,以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惩治和矫正刑罚执行人员。  相似文献   

13.
吴丽容 《黑河学刊》2014,(2):181-183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试点开始,迄今已有10年历史。从六城市试点到全国试行,再到2011年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列入法条,社区矫正工作终于进入有法可依的“快车道”。然而近两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区建设体系不尽完备,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地方司法所与专职人员的匮乏,成为城镇化过程中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14.
慎倩倩 《魅力中国》2013,(26):305-305
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引入了社区矫正制度,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又进一步规定了社区矫正。实践中.谊制度的良好运行需要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本文以A市法院的调研结果为样板.论述了法院参与机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正为深入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市司法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围绕"执法工作无违规违纪、监管工作无脱管、社区服刑人员无再犯罪"的"三无"目标,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从2014年2月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  相似文献   

16.
刘杰 《魅力中国》2010,(34):162-163
缓刑制度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世界各国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在教育和改造罪犯中发挥着重耍的作用。在我国,由于现行的缓刑制度存在缺陷,影响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本文在论述缓刑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存在价值的基础上,对现行我国的缓刑制度予以了反思,并从缓刑类型、适用条件、考察制度、撤销条件四个方面分析对我国的缓刑制度进行了重构。  相似文献   

17.
1我国目前缓刑制度存在的弊端1.1缓刑制度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容易导致缓刑适用标准不同使同种案件处理结果不一或滋生司法腐败。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1款,第  相似文献   

18.
于涛 《魅力中国》2014,(6):295-295
刑法修正案(八)象征性地将社区矫正的概念引入了我国刑法典之中,但其仍然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和制度设计,而社会服务令作为社区矫正的常用措施之一,更是未曾提及。本文在对社会服务令制度的概述之上,介绍了我国香港地区社会服务令的施行概况,最后分析了在我国大陆地区引入社会服务令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杨川 《魅力中国》2012,(29):95-95,97
缓刑作为一种刑事法律制度,在刑事法领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研究缓刑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关键问题。《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出了更为明确、细化的规定,并且随着近年来缓刑在司法实践中的普遍运用以及其在促使罪犯改过自新,缓解社会矛盾,预防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因此对缓刑适用条件的研究更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20.
颜思谦 《魅力中国》2014,(7):310-310
随着新的刑法思想的发展,缓刑制度作为一种替代监禁刑的刑罚执行制度应运而生。缓刑集刑罚的社会化、个别化、人道化于一身。它既可以避免监禁刑的一些弊端,保持刑罚的威慑力,使犯罪分子改邪归正重归社会,同时也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我国香港地区在缓刑制度方面既吸收了西方发达国家缓刑制度的先进经验。又保留着自身的鲜明特色。所以深入了解香港的缓刑制度,对于完善大陆的缓刑制度。坚持“一国两制”政策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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