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基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93条的规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要改变工作思想理念;要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审查主体,在启动程序、审查期限、方式、内容和标准方面加以详细规范,制度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新刑事诉讼法中该程序的顺利,更好的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刑事司法精神。 相似文献
3.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针对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设计。这一制度具有无罪推定原则,比例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的理论根基,对限制逮捕的适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它在审查主体,审查启动,审查方式,审查效力上存在着诸多不足,本文通过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构建试图实现其减少羁押的立法意旨。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条对于法定代理人到场由“可以”改为“应当”,实现了强制性的要求,同时扩大了到场人员的范围,为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即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但是该条所体现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还很不完善,有必要全面审视和予以完善,以便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5.
6.
对我国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侦查监督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强制措施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公安机关手中。强制措施都会不同程度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为了保障人权,防止强制措施的滥用,有必要对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进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具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权,当然也包括对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权。但是我国现行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侦查监督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其原因有立法不完善、缺乏操作性等。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我国实际,加强和完善对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7.
现行民诉法第55条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于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只概括性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做出明确性规定。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具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笔者针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旨在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献上一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8.
9.
10.
11.
首先从中国古代的脱逃罪立法、国民党政府时期的脱逃罪立法、革命根据地和抗日战争时期的脱逃罪立法、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脱逃罪立法四个方面介绍脱逃犯罪的立法发展,然后重点论述脱逃罪的主体。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谓“依法”,应当是指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把握。违反法定程序逮捕、拘留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被超期羁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相似文献
12.
无罪推定原则对于是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具有重要的价值。无罪推定已是被追诉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而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均将无罪推定原则拒之门外。我国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应当转变法律观念、确立无罪推定原则的宪法地位、确立沉默权、贯彻疑罪从无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人类文明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发生了些许改观,由之前没有诉讼权利自由的客体,转变为能为自己主张伸张正义、维护自己权利的诉讼主体。一些司法制度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刑事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这些比较成熟的制度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国家 相似文献
14.
在"侦查中心主义"的影响下,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强势主导了整个审前追诉程序,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时代背景下,审判力量作为中立的裁判一方不该在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中出现缺位.预审制度在羁押性强制措施中通过审判来牵制侦诉机关滥用限制人身自由,也是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价值蕴含之一.预审制度在羁押性强制措施中的制度构建可以从适用范围、审查内容、运作模式、司法听证程序的引入等四个维度出发. 相似文献
15.
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已专定罪名加以严惩,但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仍层出不穷。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并分析检察机关如何进行法律监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相似文献
16.
新刑诉的颁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保护保障人权,实现形式正义和实质公正的统一有着重要的意义。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而一个法条的出现都不是随机的,都是要以一定的理论、一定的理念为基础的。而刑事和解的基础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契约精神,本文通过对契约的产生、发展来引出契约精神的实质内容,为我国进一步实施以契约精神为基础的各种司法制度提供一个理论的支撑、文化环境。 相似文献
17.
职务犯罪逮捕上提一级研究课题组 《消费导刊》2013,(7):175-179
自200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至今,职务犯罪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制度运行已经三年多。该制度的实施对于强化侦查监督、提高侦查水平发产生明显的效果。但是,一项新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是个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19.
裔双浩 《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0,(24)
审前羁押是各国普泛存在的刑事诉讼活动之一,如果适用不当,审前羁押可能会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均对审前羁押的适用予以了严格的限制.我国审前羁押从制度设计到实践运行都存在着诸多弊端,难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诉讼目的.本文试图对审前羁押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