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四川物价》2009,(10):45-45
川价发[2009]150号省卫生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为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的通知》(财综[2008]7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295号)精神,按照补偿鉴定直接成本并兼顾缴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四川物价》2008,(10):43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你局《关于重新申报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川广函[2008]2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延续收取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财综[2008]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39号)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四川物价》2007,(6):35-35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请示》(川高路[2007]37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和《关于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试行标准的复函》(川办函[200715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联网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4.
《四川物价》2007,(6):36-36
四川省人民政府: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货车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根据我省收费公路现状,  相似文献   

5.
《四川物价》2010,(1):43-4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原人事部《关于申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国人部函(2007)27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10号)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四川物价》2008,(3):37-39
国家质检总局: 你局《关于重新审批计量收费标准的函》(国质检科函[2007]5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四川物价》2007,(6):36-38
为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广计重收费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推行货车计重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85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对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进行了测算,提出试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如下:  相似文献   

8.
《四川物价》2006,(6):45-45
省教育厅:你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的函》(川教函[2006]68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绩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川教[2005]74号)文件规定,本着规范招生收费行为,以考养考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轻社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04]108号)精神,经对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5]6号),广东省物价局对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进行了清理,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四川物价》2008,(3):37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11号)执行至发改价格[2008]74号文件发布之日。  相似文献   

11.
《四川物价》2008,(4):37
省教育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省教育厅《关于再次核定大学英语二、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甬》(川教函[2007])551号)收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03376号)的精神,以及学生收费标准试行两年情况。经研究,现将我省大学英语二、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四川物价》2008,(5):46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电[2008]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期限的通知》(发改电[2008]27号)精神,我省从2008年1月26日起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销售环节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清理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四川物价》2007,(2):40-41
省环保局: 你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调查)收费标准的报告》(川环函[2006]629号)收悉,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监测评估方与被监测评估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省环科院开展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影响监测评估的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中国物价》2010,(12):70-70
农业部: 你部《关于申请核定部分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的函》(农财函[2010]29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调整农机产品测试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四川物价》2009,(4):42-42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川体产[2008]15号)收悉。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2007]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局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16.
《中国物价》2011,(5):46-46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你部《关于申请核定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的函》(工信部财[2010]57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定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四川物价》2008,(3):41
四川省交通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物价局(原)、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价费字[1993]149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原)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税费促进西部地区建设和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经研究,现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04)108号)精神,广东省物价局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核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通知(粤价[2004]326号)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四川物价》2007,(4):41-41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明确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被注销后考试科目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公厅交发[2007]22号)收悉,同时根据你局《关于当前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通知》(公厅交发[2007]19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20.
《四川物价》2006,(11):38-39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货物装卸收费标准试行情况的报告》(川航股份司发[2006]2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物装卸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5]106号)的试行情况,以及你公司货运服务情况。经研究,现对你公司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