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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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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务咨询     
《财会学习》2011,(5):45-50
增值税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在账务上是如何设置和核算的?(河北省张芳芳)在线专家:一、增值税科目的设置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  相似文献   

2.
徐勇 《税收征纳》2014,(12):38-39
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的会计账户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缴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该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同时设"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企业当月未缴或多缴的增值税。会计制度对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未作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3.
实务咨询     
《财会学习》2012,(1):32-37
正出口退税的处理老师您好:我不明白1.应交税费--出口退税怎么是在增值税明细表中的贷方?2.应交税费--出口退税指的是实际退税额还是免抵退税额?(河北省张梅红)在线专家:1.以出口退还增值税举例:出口退税专栏科目:申报的应退税额大于0,且免抵税额大于0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申报的应  相似文献   

4.
立交增值税会计处理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骆光业 《会计师》2009,(6):18-19
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税种,一般生产经营企业增值税的核算也是其日常会计核算中的重中之重。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专栏。  相似文献   

5.
李新 《上海会计》1999,(3):34-35,25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中与财务会计惯例的矛盾增值税会计核算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进行的。在“应交增值税”下面还设置了9个三级科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6.
王哓玲 《税收征纳》2001,(10):24-25
我国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决定了其会计处理的复杂性。目前,增值税实行三级核算,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共设九个三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九个三级科目有五个借方科目,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有四个贷方科目,即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设置这些账户的目的是将增值税的各项经济业务分别加以核算。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未能完全按照理论上的设计来进行,造成增值税核算不实,严重影响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7.
咨询台     
《会计师》2005,(12)
某公司5月份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销项税额为17万元,本月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万元。该公司产品退税率为17%,征税率为17%。六月份该出口货物退货,税务局要求补征17万元税款后,海关方可放行。请问补征的税款如何做账务处理?答: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8.
按现行会计制度中有关“免、抵、退”税处理的规定,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借方下的“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中予以反映。但笔者认为,这一名称设置并不能涵盖该明细项目反映的内容,即其名称仅包含了“抵”税部分,而忽略了“免”税部分。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9.
税制改革实施新的增值税制后.财政部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作了相应规定,并且随着增值税政策的调整和增值税会计核算具体要求的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对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规定陆续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如在“应交税金”下增设了“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等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增设了“减免税款”、“转出未交税金”、“转出多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纳税额”等专栏,使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基本满足了增值税政策变化的要求。但是,实际中增值税会计核算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邓君韬 《上海会计》2014,(10):47-48
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列发生了较大的变动。本文对此进行探讨。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了一个二级科目:“增值税留底税额”和两个三级科目: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扣税法,企业当期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计算的。当企业当期未实现销售或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税法规定可留作下期继续进行抵扣;未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上表现为借方余额时,直接抵减未交税金项目,不...  相似文献   

12.
“应交增值税”在新制度中,仍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它下面设立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10个三级明细科目。 鉴于:(1)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它在整个税收中占极高比例,金额巨大;(2)它有不同于其他税种的特点,它有进项税额抵扣,并实行专用发票,监控特别严密;(3)在会计核算上有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可以有借方余额,采用专设的多栏式明细帐,…  相似文献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  相似文献   

14.
出口供货多缴税款专指供货企业销售给出口企业用于出口的货物,在申请填开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按规定预缴的税款超过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款.  相似文献   

15.
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在账务上是如何设置和核算的?(河北省张芳芳)在线专家:一、增值税科目的设置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相似文献   

1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要求,从2002年1月1日起,凡实行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把握计算顺序。首先,应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因为是否有留抵税额是确定当期免抵退税的基础,若当期应纳税额大于或等于零,即无留抵税额,企业应正常纳税,也就不存在免抵退税。由于免抵退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较为复杂,我们可以用分步计算的方法逐步求得。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再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其次,是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也要分步进行,先计算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再计算免抵退税额。最后,是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如前面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即有留抵税额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相似文献   

17.
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由于存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的差距,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若进项税额不足抵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将会出现贷方余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而且征税的“倒交税”问题。出现这一  相似文献   

18.
一、固定资产计税方法变化对出口退(免)增值税计算的影响依据财税[2012]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的计算公式,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在计算增值税免抵退税时,应当通过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两者的大小来计算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  相似文献   

19.
陈陵 《涉外税务》2004,(7):63-63
最近,笔者在某涉外企业进行 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02年12月收到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因为资金紧张,未按规定将表上注明的应退税额在次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填报,一直拖延到7月份才申报。据笔者  相似文献   

20.
蒋春燕 《税收征纳》2001,(10):26-27
现行增值税制实行环环抵扣原则,既避免了重复征税,又符合国际惯例。为保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必须保证每个环节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都准确无误。若少计进项税额,则会加重企业税负;若多提进项税额或不计少计销项税额,则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加强增值税相关账户及明细账的检查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及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在纳税检查中应仔细核对企业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材料采购”、“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付利润”、“产成品”、“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账户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以及“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从而可以发现企业多提或少提进项税额(或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及多计少计销项税额等多交税事项或偷逃税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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