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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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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EPA首倡电子支付、电子发票、数字身份等互操作性规则,并深化无纸贸易、个人信息保护等传统互操作性规则。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旨在协调各国异质的数字贸易环境,以促进端到端的数字贸易便利化。相较以往数字贸易协定,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具有先进性。加入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将推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拓展中国与其他数字经济体的国际合作,促进中国实现数字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接DEPA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中国应建设并完善数字贸易监管体制和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防范机制,并适时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贸易互操作性规则。  相似文献   

2.
数字贸易是国际贸易的新型业态,在贸易规则领域,业已形成的数字贸易"美式模板""欧式模板"正深刻影响全球范围内数字贸易的发展方向。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与"美式模板"和"欧式模板"在数据跨境流动以及数据存储设备和源代码的本地化议题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为促进我国数字贸易领域的发展,建议在建立数字贸易的中国规则进程中,有选择地对现行规则予以采纳及破立,并在职能部门与谈判平台的设置上审慎考量,尽快形成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模板"。  相似文献   

3.
国际贸易正从上一轮"全球价值链贸易"进入到"数字促进贸易"阶段,文章从市场准入、基础设施、法律政策环境和商业环境四个层面构建了全球数字贸易促进指数并进行了测算,通过高斯混合模型聚类将全球74个经济体的数字贸易发展分为领先阶段、成熟阶段和发展阶段三种类型。文章指出,促进全球数字贸易发展需要从加快数字技术的应用、推动多边和区域数字贸易规则构建以及加快数字贸易国内规则建设三个方面推动落实。  相似文献   

4.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字贸易现已成为区域贸易协定(RTA)的重要议题。涵盖数据相关、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和消费者保护等条款的数字贸易规则从不同渠道影响数字行业出口国内增加值。文章构建RTA数字贸易规则条款异质性指数,基于42个经济体2000~2014年的数字行业出口国内增加值数据,实证检验了RTA数字贸易规则总深度、数据相关条款深度、市场准入条款深度、贸易便利化条款深度、消费者保护条款深度和争端解决条款深度对成员国不同行业、不同价值链数字行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研究发现,RTA数字贸易规则的签订显著提高了参与国数字行业国内增加值的出口,且数据相关条款深度的促进作用最大;从行业角度看,RTA数字贸易规则总深度对制造业的促进效应大于其他行业;RTA数字贸易规则的签订通过降低双边贸易成本影响数字行业增加值贸易,且对复杂价值链的促进作用更大。  相似文献   

5.
发达经济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以及竞相抢占数字贸易规则制高点之目的,打造数字贸易规则的美国范式欧盟范式,同时在分歧中谋求战略合作,给中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带来诸多挑战.我国应充分激发数字贸易发展潜力,完善相关立法,争取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对外,可通过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与沿线国家及地区加强数字贸易合作并制定互利共赢的数字贸易规则.同时,梳理美欧主导的贸易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的相关条款,并与其建立数字贸易合作的正和思维,化解数字贸易规则中的分歧.对内,赋予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数字领域的改革自主权,实现高度的制度创新.同时,加快数字立法规划,制定与数字贸易规则衔接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数字贸易依托互联网技术,贸易对象多为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品和服务,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其形式不断增加。数字贸易的发展,源于经济全球化,全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技术、新需求,以及全球贸易治理新规则的推动。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给基于传统贸易构建的国际贸易体制机制、规则制度、监管执法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中国应加强统筹规划,积极鼓励支持数字贸易科学发展;加快推进规制体系建设,提升数字贸易科学发展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谈判,构建包容普惠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  相似文献   

7.
周念利  陈寰琦 《世界经济》2020,43(10):28-51
近年来美国积极推进RTAs框架下美式数字贸易规则的演进升级及扩展适用,这标志着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正在发生改变。本文基于2010-2018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服务贸易数据,考察RTAs框架下代表性美式数字贸易规则的贸易效应。研究表明,贸易双方在签署的RTAs中涵盖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可显著促进双边数字贸易发展;在7项代表性美式数字贸易规则中,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以及源代码保护规则所带来的贸易促进作用更为显著。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对金融、保险及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的正向促进效果更显著,对个人娱乐贸易的促进作用不明显。贸易双方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越大或双方互联网发展整体水平越低,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对双边数字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越大。  相似文献   

8.
9.
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数字贸易规则构建了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框架体系,环境服务贸易是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动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环境服务贸易中集聚越来越多的数字要素,数字贸易规则势必会带动其转型变革。本文基于世界投入产出表数据,计量分析了数字贸易规则对环境服务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贸易规则会显著促进环境服务贸易增长,主要通过削减环境服务贸易壁垒、推动环境服务贸易数字化、环境产品贸易协同效应三条路径来实现。分行业来看,数字贸易规则对咨询分析类环境服务贸易的促进效应最大;分条款来看,数据相关条款、贸易促进条款、消费者保护条款的环境服务贸易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从国家层面看,数字贸易规则对同类型国家间的环境服务贸易影响更为显著。边境后监管政策的差异不利于数字贸易规则发挥环境服务贸易的促进效应,而环境条款的签订将强化该效应的影响。本文拓展了数字贸易规则量化分析的研究视角,并为我国引领环境服务贸易谈判提供了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10.
建立和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框架是国际贸易领域重要的新兴议题,也是各国对WTO改革最关切的议题之一。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税收、数据(设施)本地化、数字贸易市场准入、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跨境电商便利化是建立全球数字贸易框架的关键议题。目前,跨境数据流动共识规则缺失,数字产品或服务征税争议较大,数据(设施)本地化立场不同,云计算服务分类和准入存在分歧,保护数字知识产权诉求较多,贸易便利化规则尚不明确。中国支持全球各国在WTO框架下开展数字贸易新议题、新规则的谈判,具体建议包括:确立WTO在解决跨境数据流动问题上的核心地位;建立鼓励创新、兼顾公平的数字税收规则;建立以保障网络安全为基础的数据本地化规则;尊重各国在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方面的关切;合理保护数字知识产权;积极促进数字贸易便利化。  相似文献   

11.
作为数字经济的依托,信息通信技术(ICT)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鉴于ICT产品生产全球化的特征,其贸易规模和种类决定了一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在数字经济时代,ICT产品贸易除了受到关税措施的影响外,新兴的数字贸易规则对其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目前,WTO建立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遭遇困境,而区域贸易协定(RTA...  相似文献   

12.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贸易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而制度规则因素则成为影响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美西方国家凭借在数字服务贸易方面的领先优势,推行以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为核心的数字贸易规则,以获取更大的贸易利得。我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与发达经济体的数字贸易制度规则博弈加剧,与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因数字贸易水平差异形成的制度规则障碍,我国数字企业数据合规与跨境治理能力弱,“南方国家”规则自主性不高的反作用,以及数字贸易壁垒抑制效应凸显等。要在制度型开放引领下,增强我国数字贸易规则融合与引领能力,提升数字贸易企业数据合规与治理能力,推进国内数字贸易规则完善升级,推动与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构建中国数字贸易的新质技术,加强我国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建设,为国际数字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3.
文章基于网络分析视角,利用区域贸易协定(RTA)文本量化数据构建了数字贸易规则网络,并基于2010~2019年53个国家和地区的双边服务贸易数据研究了数字贸易规则网络对数字服务出口的影响。结果表明,节点国网络中心地位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其数字服务出口。进一步分析发现,网络中心地位对数字服务出口的影响并未在当年充分体现,具有一定时滞性。异质性分析发现,南-南贸易与南-北贸易受网络地位提升影响较大,而北-北贸易与北-南贸易受到的影响较弱;节点国网络地位的提升主要促进了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管理、咨询等)以及知识产权服务这些知识要素密集程度较高的行业出口;同时,由网络形成的“朋友圈”效应促进了文化产品的出口。机制分析发现,数字贸易规则网络主要通过制度改善效应和创新效应促进了数字服务出口。  相似文献   

14.
中日两国都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经济体,但是两国的数字贸易在内容、规模、监管规制规则等方面存在差异。日本方面,由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强、企业数据的本地化特征显著等因素阻碍了数字经济政策的实施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其数字贸易监管规制表现出较宽松的特征,其开放水平也相对较高。中国的数字贸易规模发展迅速,增长强劲。但出于数据安全考虑,数字贸易监管规制相对较严,服务贸易总体的数字化交付能力也依然有待提升。今后,中国面临加快提高数字核心技术水平和加强数字技术核心领域产品开发的考验,同时需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并加快构建既适合中国数字经济与贸易发展又能够适应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以保障数字经济与贸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技术促使生产力变革和产业数字化升级,数字贸易尤其跨境数字贸易对传统税收制度带来了冲击和挑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电子商务税收规则的补充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OECD“双支柱”国际税改方案中的重要研究对象。基于国内外数字贸易税收现状,应当积极应对数字贸易税收规则的不足,充分发挥国际税收规则在税收治理的职能作用,从而促进中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6.
数字贸易治理国际话语权之争日益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新焦点。我国面临数字开放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增大、数字经济核心制造和关键技术支撑作用较弱等困难与挑战。提升我国话语权的总体思路,可提出基于安全的数字贸易大开放理念,以提高数字贸易综合实力和数字贸易国际影响力为支柱,建立法律、机制和要素三个保障,着眼于重点领域、重点平台、重点国家、重点议题,在理念、产业、市场、技术、规则五个方面实现国内国外相融合。实施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升国内数字监管水平、融入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网络、鼓励中国数字企业出海发展等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17.
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贸易规则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领域关注的焦点。日本积极构建EPA/FTA数字贸易规则,旨在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保障数字平台运营、深化与美欧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推动国内数字化转型。日本经过多年探索,在EPA/FTA数字贸易规则中以“东亚模板”汲取数字红利,以“欧式模板”形成数据流动域,以“美式模板”打造高标准范本,逐渐形成完善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日本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呈现出条款全面详实、先进性及开放度高的特点,并以广泛缔约对象形成了数字贸易网络,同时吸纳数字贸易规则三大模板的经验,走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前列。借鉴日本经验,中国应充分利用现有FTA网络,积极参与FTA数字贸易谈判,依托“东亚模板”拓展数字贸易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FTA数字贸易规则,逐步推进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8.
日本近年来基于“多层”战略思维打造数字贸易规则“日本模式”。数字贸易规则“日本模式”是以DFFT理念为最终实现目标,在紧紧围绕WTO框架主动参与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同时,利用其他国际组织大力传播数字贸易理念以扩大影响,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具体参与并实践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发展模式。该模式在借鉴“美国模式”强调数字自由流通的基础上,部分糅合了“欧洲模式”注重个人隐私和数据传输监管的特点。今后数字贸易规则“日本模式”会在打造核心理念、提升规则话语权、融合经济安保理念以及强化价值观属性这几方面继续得到强化。  相似文献   

19.
周念利  吴希贤 《亚太经济》2020,(2):44-51,150
UJDTA是美日数字贸易治理博弈的最新产物。与美国主导的TPP、USMCA相比,有值得关注的调整和变化。第一,UJDTA强化了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同时为保障政府执法能力做出了例外规定。第二,UJDTA将"知识产权"和"广播"重新纳入"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的例外规定,呈现出明显的"USMCA-"特征,但同时明确缩小"广播例外"的实施范围实现了对TPP相关规则的深化。第三,UJDTA的数字税规则对USMCA和TPP进行扩展,强调成员方针对数字服务和产品征收国内税需基于非歧视原则。故UJDTA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雄心水平整体上介于TPP与USMCA之间。  相似文献   

20.
本文通过构建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异质性条款指标体系,在静态签订、总体深化、水平深化和垂直深化多重视角下,全面探究自由贸易协定深化对数字贸易影响。分析发现,自由贸易协定签订、总体深化、水平深化与垂直深化均对数字贸易存在显著正向效应,核心WTO-X深度条款、边境后措施深度条款促进效应更强,但自由贸易协定深化的第三方效应对数字贸易存在显著的负向作用。在异质性影响方面,数字贸易条款类型、自由贸易协定深化领域类型、数字产品类型等对数字贸易呈现显著差异化影响,电子商务、数据流动条款深化呈现促进效应,但知识产权条款深化呈现抑制效应;包含政治性、经济一体化和研发合作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对数字贸易促进作用更大;自由贸易协定深化对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出口的促进效应更大,对通信设备出口的影响次之。基于全球样本的经验证据,本文以RCEP和CPTPP为样本,探寻构建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范本”,促进中国掌握新一轮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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