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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就是说,当上述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时,既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文章以增值税扩围为背景,通过案例剖析了三种情况下的纳税筹划实践,总结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筹划方法与操作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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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其他方面,应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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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营改增"目的是减少重复纳税现象,即将以往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只对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我国高校于2012年9月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在"营改增"试点之初,高校普遍都申请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后"营改增"时代,绝大部分高校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文章以浙江高校为例,逐一探讨对高校涉税业务的范围及计税方法、税务管理、会计核算、凭证管理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后"营改增"时代高校的应对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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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是我国的一种重要的流转税.目前发生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应税劳务与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应税行为均需要缴纳营业税.它涉及范围广,税法规定多,并且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与增值税的对接问题也是各行业所关注的问题.营业税涉及范围广泛,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开源节流任重道远,对营业税计税依据进行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节约税务成本,从而节约经营成本,另外一方面为大量营业税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提供借鉴.本文首先阐述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再从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等方面分析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最后指出对营业税计税依据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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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处的流转环节不同,其计税依据也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选择了正确、合理的加工方式,就会相应地减少应缴纳的消费税,降低自己的税负。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主要有自营和委托加工(即外包)两种方式。纳税人以自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受托方当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并由受托方进行代扣代缴的。两者的计税基数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往往要低于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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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明确区分适用零税率享受退(免)税与应税服务免税的范围,以免政策误读带来税收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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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
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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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但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双方税种、计税方式、发票类别不一样,税务会计的处理较为复杂。文章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分析"营改增"试点中纳税人提供和接受应税服务、差额纳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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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纯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8):35-36
随着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法制化以及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企业从维护国家利益与自身利益出发,可采取合法合理的节税方式,对税收政策差异带来的税收负担不同,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以获取较大的经济效益。下面本人就新办企业如何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一番比较。新税制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根据,一是经营规模,凡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1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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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般来说,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成正比例关系,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计税依据越大,应纳税额越多。在决定纳税人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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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根据税收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则应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对经营规模的划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及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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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纯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9,(6)
从1998年7月1日起,国务院作出规定:凡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不再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在实际执行当中,一些新办的商业企业,在开办初期,很难确定年经营额是否能达到180万元。因此,政策又规定:对新认定的增值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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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销售时的价外费用。根据现行税收法规的规定,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而现行会计规制中的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在会计核算中,价外费用并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因此,企业计算的增值税与“主营业务收入”不完全具有对应关系,这使得计税销售额不具有历史凭据的特性。企业对此若不加以说明,税务机关则难以查找到价外费用这部分计税销售额。显然,这不便于税务人员对计税依据的核查与认定,不便于增值税的计算、稽核及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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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先后在上海、北京等九省市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并自2013年8月1日起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目前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中各项应税服务不同的是,交通运输业既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也有曾经实行过差额征税办法的部分业务。本文就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简易计税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及其变化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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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就是在充分采集房地产数据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房产评估方法,以存量评估系统计算出存量房的计税价值,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科学、规范的审核评估,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本项操作是一项"以计算机软件评估替代人工评估"的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新工作模式。鸡西市目前拟定先将住宅类房产转让计税价格认定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进行征管。如何在存量房评估系统中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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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税负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施工方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考虑的因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