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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浙江省宁波市一村支书来信询问:我所在的村甲组中有一位孤寡老人,村里一直按特困户给予照顾。老人在乙组的侄子也对老人的生活给予了照顾。老人过世,村里根据其侄子平时的照料,决定将老人的两间老房由其侄子继承。但是,在处理老人遗留的两亩承包地的问题上,村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些人认为,承包田是可继承的财产,应由老人的侄子继续耕种;另一些人认为,该承包田属甲组所有,应当收回,交由甲组村民承包。请问,我们应如何处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  相似文献   

2.
江苏省常熟市某村干部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否表明对于林地之外的土地如稻麦田等,若承包人死亡,村集体就可收回承包地?这与中央“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是否抵触?答: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27条的明确规定,也是中央的一贯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当然不会与上述规定相抵触,也就是说,第31条的规定并没有林地之…  相似文献   

3.
《乡镇论坛》2008,(25):40-40
辽宁省建昌县某村干部问:我们村一户村民在土地承包后分了家,将承包地分成三份,两个兄弟和父母各种一份:现在两位老人先后去世,我们准备将二老的那份地收回重新发包,可两个兄弟不同意,认为地应由他们种:请问,我们能收回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4.
江苏省新沂市某村村民王某来信反映:我村几个农户在1990年承包了村里的荒地,种植板栗。经过十多年的经营管理,板栗已由小树苗长成大树。去年秋天,村里进行土地调整,决定收回板栗地,进行招标拍卖,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答:村里能否收回你们承包的板栗林地,要根据你们当初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具体确定。如果在去年秋天土地承包调整时,你们与村里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村里无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否…  相似文献   

5.
《乡镇论坛》2009,(13):41-41
辽宁省瓦房店市某村委会问:在承包期内村民全家进城市(户口迁出本村)承包地可否收回?菜地及承包果树可否收回?在承包期内如全户死亡。集体可否收回承包土地及承包果树和菜地?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  相似文献   

6.
辽宁省锦州市某村民问:我2001年由外地迁入本村,当时村里也按照规定给了我承包地,但前年换届选举后,新任村主任却强行将我的承包地收回,另行发包给他人。我不服,向县农业局所设的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  相似文献   

7.
江苏省滨海县贺村镇一户周姓夫妇,先后生育了长子、女儿和次子。1980年1月,长子和次子达成分家协议,约定父亲由长子赡养,母亲郑某由次子赡养,父母百年后的丧葬费分剐由赡养方承担:1990年,父亲去世后的丧葬费用由长子承担:根据约定,母亲郑某一直随次子生活,郑某的承包地也由次子出面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2009年底,郑某的承包地被征用。2010年2月4日,郑某去世后的丧葬费用由次子承担。2010年7月17日.  相似文献   

8.
《乡镇论坛》2010,(1):40-40
北京市昌平区某大学生问:我去年考上大学,户口也相应迁出,但承包地村里没有收回。现在我们村正准备进行农村股份制改革。请问,我的那份承包地能否入股?另外,我们目前仅有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影响入股?  相似文献   

9.
《乡镇论坛》2009,(1):41-42
贵州省剑河县某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来信说:我村某组王氏夫妇,生前养有四个女儿,上世纪70年代初期相继嫁人,家中只剩两位老人。当时两位老人年岁已高,原生产大队在1972年将两位老人申报为“五保户”。198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村里为照顾两位老人生活。将2.25亩责任田和一片山林分给老人耕种和管理。1994年王某去世。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11,(4):42-42
广西合浦县廉州镇某村的一位退伍军人来信说:我1990年入伍到广西,1995年与当地一女青年结婚,户口也落在当地。2002年我把户口迁到现住址。但是,自从和我结婚后,村里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否分配承包地?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农转非",在城市定居。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城农民的承包地要不要收回、该不该收回,各方意见纷呈。  相似文献   

12.
广西自治区来宾县的张礼星来信询问:我是一名村委会干部,最近,我们村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1984、1985年,村里有4名干部家属,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享受非农待遇,这几名干部家属也都不再耕种原承包地,全部转给了亲友耕种。1988年,根据县政府的规定,村里将这几名干部家属的承包地收回另行发包,当时双方均没有异议。1995年,我们这里实行土地延包的时候,县里下发的文件中有这样的规定:“凡农转非土地已经收回的,没有工作安排、生活没有出路的,可以回原发包单位要求继续承包。”这几名干部家属有两名原来因为单位效益不好,下海经…  相似文献   

13.
重庆市巫山县某镇一位姓黄的妇女来信反映:她出嫁前家里有父母、她和弟弟四口人,共分得四个人的承包地。1988年嫁到外乡镇后,男方村组未给其分配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男方家庭也是按原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给其分配承包地。而她娘家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依旧按原人数签订承包合同。2005年,县里建垃圾处理厂,将她娘家的全部承包地和自留山进行了征收,获得土地补偿费5万多元。黄某的母亲已经去世多年,父亲随其弟弟生活。土地征收后X IAN G ZH EN LU NTA N她向弟弟提出,她应当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但她的弟弟认为她没有资格享…  相似文献   

14.
《乡镇论坛》2011,(16):42-42
重庆市大足县某村民来信说:前几年,我到城市打工并购买了商品房,户口也转为非农业户口,现在又回到村里居住。最近村里说我家已全部农转非,准备收回我家的承包地,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15.
《乡镇论坛》2014,(19):41-42
山东省菏泽市某县一村干部来信说:我所在的村有一户农民,老两口七十多岁,一直承包几块土地在耕种。子女早已分家单过,均住在县城,成为城市居民。去年和今年,老两口先后因病去世。经村里研究,决定将该户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回,  相似文献   

16.
法律顾问     
收回的承包地能否高价转包四川省盐亭县双碑乡一姓何的村民问:我们村在1999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事后县政府向承包方发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中写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如何理解这一规定?这一规定现在还有效吗?我们这儿将收回的承包地高价重新发包。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答: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在承包期内,除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两种情形外,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因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增减(如婚丧嫁娶、考学、工作等)而收回部分…  相似文献   

17.
重庆市奉节县某村周某来信反映:我所在的村民小组有农业人口(本刊专家组解答)155人,承包人口127人,还有28人没有承包地,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然而我们村民小组的某些人因外出务工和女儿出嫁等原因,将其承包地卖给外地人,导致本村大量人员无法承包责任田,而且这种现象还有蔓延的趋势。我多次向乡、村领导反映,均无处理结果。请问,这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吗?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作了明确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相似文献   

18.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享有的支配权以及享受其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继承等方式流转。笔者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要件进行以下探讨。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我国,自古以来农民和土地密不可分,土地乃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随着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脱离土地向城市转移。劳动力的转移必然要…  相似文献   

19.
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某村村民王某来信称:2000年年初,我村村支书王某与现承包人王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村两委会议讨论未通过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上签字,致使本村集体利益严重受损。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镇政府应如何指导和帮助村两委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答:土地承包关乎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大事,不论承包地范围有多大,承包期有多长,也不论什么样的人来承包,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处理土地承包这类事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的大事时,应…  相似文献   

20.
《乡镇论坛》2009,(13):40-41
辽宁省大连市某村民问:上世纪90年代,我们当地一些乡镇干部、小学教师等通过考试、评职称办理了农转非,他们的一些家属也跟着办理了农转非,但户口仍在本镇本村。农转非后,村里立即将这些人的承包地收回,村里的一些福利待遇农转非的人口也不再享有。请问,村里这种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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