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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目前,有些地方实行“村账乡镇代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就是把村集体资金和财务核算委托给乡(镇)政府代管。应当肯定,“村账乡镇代管”在当前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财务秩序比较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状况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乱”,促进了廉政建设。但是,1998年修订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可见,村集体财产属于村民,由村民选出的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村账乡镇代管”这一做法不符合村民自治的精神,有违村…  相似文献   

2.
时下,在农村一些乡镇,出现了“村章镇管”现象。即乡镇政府把各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统一收缴、保管、使用,并美其名曰:是为了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如此“村章镇管”,笔者不敢苟同。首先,它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负责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是村民委员会办理对内对外公共事务的具体标志和载体,村民委员会没有了…  相似文献   

3.
正农村财务管理的形式主要实行"村账乡管"模式。"村账乡管",即农村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制度,是在坚持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将村民委员会的资金、账目交由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各村民委员会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管理本村民委员会的资金、资产等财务管理工作,村级资金由乡镇代理中心会计代理。一、实施"村账乡管"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面对“两个直接”的选举办法,政府应如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村委会组织法》颁布施行后,江苏省射阳县依照新法,在新坍乡…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湾里乡政府王德水同志给本刊来信说:建开发区后,外地的农民及非农民流入我乡很多。有的是通过村委会把户口落入到乡、村,有的是通过公安机关直接把户口落入到乡、村的。这给我们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确定选民资格带来了很多难题。请问:1.什么样条件的人是村委会组织法中所说的“本村村民”;2.村民和市民怎么区别?3.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社员又有什么不同?答:村委会组织法没有对“村民”、“本村村民”直接下定义,但赋予了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职责…  相似文献   

6.
我们河南省灵宝市西阎乡,曾是全市的“信访专业乡”,群众意见最集中的就是农村财务问题。1996年以来,全乡39个村就有近30个村的群众因财务问题不断上访告状。为了切实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我们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推行了民主理财、村账乡审、财务定期公开的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财务管理体制,有效地防止了新的财务危机的出现。在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1.我们尝试的以“村账乡审”为核心的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理财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神。《村…  相似文献   

7.
吉安县自2003年开始实行“村账乡管”,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吉安县村账乡管暂行办法》。由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财务实行账钱双代管,统一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融会计服务与监督管理为一体的一种新型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为治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打造农村廉政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从我县审计局在对乡级财政决算情况审计,延伸审计部分村委会账时,我们发现一些老问题仍然存在,甚至一些新的问题更加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江西省遂川县左安镇丰城村一村民(1999年12月1日打来电话)反映:我村现在正在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将于令日张贴。有位村民在提名候选人中得副主任推荐票45张,名列第二,该村民同时获得委员推荐票270张,名列第一。该村民自愿提出自己作为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却要求其作为副主任候选人参加选举。该村民和选举委员会谁的要求更合理?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4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可见,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村民们的意愿。一个村民…  相似文献   

9.
“村账乡管”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各地始终重视并不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逐步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即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模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者一些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时下,许多乡村实行了“村账乡管”,这种管理方式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据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实际运作中,由于配套措施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此项制度的执行效果。  相似文献   

11.
为了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青海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农牧民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共同管理好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本村每五户村民选出一名代表组成。本村的一切重大事情都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第二条村民代表的条件: 1、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修改,民主制定。第三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相似文献   

13.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坝河乡一村民来信问:我村于2001年3月与其它村合并,当时没有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而是由乡里委任了一套新的村委会班子。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答: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村委会成员的产生,二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村委会的组成。关于第一个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也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经过村民选举而委任村委会班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村委会组织法》第八…  相似文献   

14.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面对两个“直接”和一个“不得干预”的选举办法,乡镇政府应如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通过山东省济宁市北宿镇连续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践,我们认为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协助各村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严格控制干部职数《村委会组…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数较多的村或者居民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委会可以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这一规定既明确了  相似文献   

16.
《乡镇论坛》2011,(4):20-20
有村民来信询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又管理本村的集体经济事务。但是,我们这里的某些村民,并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行使村民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不受到他人的瓜分或平调?  相似文献   

17.
《乡镇论坛》2014,(16):18-18
江西省一村干部来信咨询: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能否参加村民会议。并行使村民权利?答: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村民聚集在一起讨论并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问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依照刑法中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可以推知,刑法第五十四条对严重违反刑法的犯罪人,处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相似文献   

18.
选务咨询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民政办问: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是否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决议,作出决定性的复议?答:乡村关系问题并未纳人行政复议的调节范围,但村委会组织法对如何处理乡、村关系问题有明确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否则,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委会所作出的决定都是违法的、无效的。比如,某村村委会随意调整农民的承包土…  相似文献   

19.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的事项是:"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  相似文献   

20.
前几天,接到某乡报告,说一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被罢免了。罢免的理由是工作严重失职,罢免的程序是,让村委会副主任写一个辞去该村副主任的申请,然后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用举手的方法,一致同意罢免其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其实,这不叫罢免,这叫做“同意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辞职”。罢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被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罢掉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村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其程序为: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并以书面的形式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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